疫情期间旅行社不退全款怎么处理?

用户5301092806298


在疫情期间已经报名的旅游团要取消的话肯定是要退款的,但是要退全款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有旅游合同详细的规定说明,在出发前游客取消旅游行程的会根据取消时间距离出发时间的长短有违约金。



疫情属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在春节期间本来计划出行的游客也都是很早就报名的,因为春节期间的机票、酒店等都需要提前打款预定,所以很多费用是很难去全部退还的。简单点讲就是按照合同履行,游客执意要取消的双方协商处理,在疫情期间作为旅行社要积极建议游客取消行程,该退还的一定要退还,实在无法退还的也要做好解释工作。


那么到底应该怎么来退款才是比较合理的呢?可以说没有一个具体标准,只有一个行规和惯例以及人为的操纵行为。按照惯例,春节期间旅游如果游客个人取消,机票、酒店这些是基本不退的,餐费和门票一般是可以退的,但是有些热门景点门票包括一些游船船票也是不退的。但在疫情期间很多网站以及景区和酒店都表现的非常不错,积极给游客退还了费用。

如果游客在旅行社报名以后因为疫情不能出行要求退全款,旅行社不给退还得部分应该有足够的证明说明这个钱无法退还,包括出机票的证据,航空公司不退票的证明,酒店住房的交款凭证以及一些其他预定的交款的证据,证明这个钱确实已经交付到当地了,不然就需要退还。



由于因为疫情不能出行导致的行程取消如何退款还是比较复杂的,主要是靠协商来处理,游客觉得不满意的可以投诉到旅行社的主管部门,由文旅主管部门来协调,无非是多退点少退点的问题,宁愿损失一部分也不要在疫情期间出行,这是最重要的。如果遇到旅行社一点也不退的情况那是肯定存在问题的,可以直接投诉到旅游主管部门,肯定会得到部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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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布暂停团队游通知时,为降低旅行社和旅游者损失,中国旅行社协会也提出了专业建议:

首先,是变更合同。可以协商采取延期出行、更改行程等方式避免受本次疫情影响,待文化和旅游部取消暂停经营措施。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其次,是解除合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旅行社和旅游者也无法协商变更合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旅行社应当及时停止订购或取消机票和酒店房间、及时通知地接社取消委托事项,尽量降低旅游者损失。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旅行社应当提供实际损失的有关证据。但临近出发的旅游团,取消行程,旅游者的损失较大,可退还团费较低,旅游者可能因此反应强烈,旅行社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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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发生全国范围的疫情,导致双方旅游合同不能履行,这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1月2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通知中也要求各地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服从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

旅游者如不同意行程调整,则旅行社应当给予退团退费,就旅游者关心的旅行社是全额退费或者部分退费问题,还应结合旅游法相关规定核实相关情况,例如组团社是否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等。

旅游者与旅行社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旅游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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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明确一点:疫情期间,最重要的是人身生命安全,不扩散,控制传染源。在这场全民的抗击天灾的战役中,不能再有人祸。钱,相对无价的生命来说,是次要的。

在这个必须绝对保证的大前提下,疫情期间旅行社退款,退多少,我们应该抱着良好的心态来处理、看待。

这次疫情的严重性相信每个人心里都已经有数,绝不是危言耸清,更不能抱着淡漠、不以为然的心理。这次疫情的爆发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力”。

在这个对抗疫情的战役中,我们应该有做出牺牲的准备,每个人都在牺牲一些东西,包括金钱、暂时的自由还有无私的奉献,各行各业,每个人,尤其是在一线的医生护士,他们付出的更多。

那么,解决旅行社退款问题,纠结在退全款上就没有多大必要,这是情感层面来说。

其次,从法理来讲,按照《合同法》,旅行社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已经或者说必然有一定的成本,在“不可抗力”的因素下,旅行社收取一定成本,是正常的。

第三,旅行社故意违约,责任并不在旅行社,没有道理让旅行社承担全部责任。

也就是说,不管投诉到文旅部门或者提交法院,都不可能得到全款退还的。

当然,交了全款的情况,旅行社如果一分不退,也是违约行为。

退款的具体比例和金额,根据合同规定,先是协商解决,不行再按照合同走其他途径,比如投诉和打官司。

在当前情况下,数额不大,几千元的话,个人能退多少是多少吧,当然越多越好,不能退的金额要旅行社出具不能退的书面证明和材料,比如机票、酒店费等证明。

如果数额较大,旅行社不予退款,相信当前情况下,闹大了,旅行社也不敢单着对抗抗击疫情的责任,成为众矢之的典型。

友情提示:疫情期间最佳旅行路线:卧室-卫生间-厨房-客厅-阳台,零团费零购物,如有纠纷,内部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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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一部分,保留一小部分作为后期押金再把出行延后,并和旅客真诚说明理由和原因!然后再送一些小礼物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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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旅行社为什么不退全款?

 

第一 在旅游法和旅游合同面前,旅游者与旅行社都是平等的独立主体,旅游法及旅游合同中有条款明确规定了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出现疫情大家各自按旅游法和合同条款执行就可以了。如有觉得不公,可以投诉相关部门。

 

第二 旅游费用的产生。当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组团社就要协调地接社落实旅游目的地的酒店、餐饮、往返大交通及当地交通、景点、导游等接待服务项目,在旅游者还没有出行之前,这些项目都得落实好,并提前支付预定金或者全款。

 

第三 旅游费用的退还。旅游主要分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几种旅游品种。由于疫情突变,文旅委下发紧急通知,1月24日起停止国内旅游业务,1月27日起停止出境旅游业务。这是国家层面的决定,属于不可抗力,旅游业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文旅委建议旅行社与游客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协商解决。至此全国各个旅行社都在法律框架内相互协调解决给客户尽量退款的问题。包括航空、铁路、宾馆、饭店、景区等各个环节都在尽力为之。国内旅游业务还好,绝大多数环节未产生消费项目都能退还客户。很多国内游的客人得到了全额退款。然后出境旅游项目完全不同国内,很多都是外国的航空公司、地接社、酒店、餐饮等。这些公司只遵守合同,而不受国内政府的指令限制,所以已经支付的预付款根本无法追回,也没有法律要求外国公司来退款。因此出境游的客人损失就会很多,甚至全损。这也是为什么疫情期间旅行社不能退全款的原因。

 

第四 互相理解。 在大灾大疫面前,游客和旅行社都会受到损失,游客没有出游就付出了很多钱,旅行社在旅游旺季白忙活了一两个月,不但一分收入没有,正常的房租水电费、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都得正常支出,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这些都是隐形成本,也是最容易被人误解的支出。所有能得到全额退款的游客应该感谢国家。最后,无论大公司还是小企业,乃至个人都是中国经济链条中的一份子,国家灾难面前都是受难者,谁也不能自我保全,谁也不能全身而退,更不能幸灾乐祸,只能同舟共济,攻克难关。



行知文旅——读行暇


目前的疫情,是比较严重的。国家己再三告之,控制疫情最有效也是成本最低的方法是呆在家里。所以,你取消旅游计划是对的,旅行社理应给你退款。如果旅行社拒不退款,你可以去当地的旅监所投诉。还有一个更直接有效的方法,你告诉旅行社,你已经有了疑似症状,如不退钱就去参加旅游了。保证他立马退款给你。


大美漠河小涛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2020的新冠疫情,属于非不可抗力,破财事小,生命为大,旅行社应该和旅游者沟通解决,疫情面前,抛开分歧,共同战胜病毒,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旅行那些往事


《旅游法》当中有关合同部分: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由于武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突发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及时出行,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有些钱可能是退不回来的: 如旅行社已经支付给地接社,航空公司、部分需要提前预定并支付费用的景点门票、餐厅、酒店以及其他一些辅助服务商的费用等。当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游客和旅行社都面临巨大的损失,因为这些费用里一定有已经支付并且不可退还的费用。所以,疫情导致游客不能出行,全款退回估计可能性不大,游客需要和旅行社协商解决损失问题,旅行社也有义务尽能力为游客减少损失。这时候需要双方的共同理解。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根据《旅游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仲裁或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一土


目前的疫情,是比较严重的。国家己再三告之,控制疫情最有效也是成本最低的方法是呆在家里。所以,你取消旅游计划是对的,旅行社理应给你退款。如果旅行社拒不退款,你可以去当地的旅监所投诉。还有一个更直接有效的方法,你告诉旅行社,你已经有了疑似症状,如不退钱就去参加旅游了。保证他立马退款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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