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前入住同一酒店,投标人围标串标了吗?

林峰仪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一下围标地概念!围标是一个招标投标的专业术语,也称为串通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两个投标单位同住一个酒店只是他们自己选择的行为,不能由此判定他们具有围标的嫌疑!一般来说,投标单位为了避嫌都很少在投标之前有任何的来往,当然也尽量不会住在一个酒店!判定他们有没有围标嫌疑,应该由评审专家在具体的评审过程中根据围标的具体规定结合他们的投标行为来加以判断!


A1奉献


别说他们住一家店子,你就是看到他们聊天(非投标或者工作内容)都不能判定围、串。我们外出投标,本地几家大公司的都认识。经常一节火车皮拉过去的!


越野湘子哥


如果是电子投标,可能因为你们入驻同一酒店,上传标书,系统会认为同一个网段。


陕西大碗茶


投标委托人就不能交朋友了,标书公司已经密封了,行业里就不能交朋友了


731号农民


首先,围标串标是有法可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对投标人围标串标的界定,具体这里就不展开说了,当然里面并没有入住同一家酒店这一条。其次,从实际情况来讲,如果在一个小县城投标,那么该地区有点规模的酒店可能就两三家,但是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至少有三家,多则十几家甚至几十家,所以在小地方投标的前夕,多家供应商入住同一酒店是十分普遍的存在。结论,开标前入住同一酒店,投标人不算围标串标。


秀明hui在哪里


准投标单位住一酒店,只要互不串连,没有实质性串标行为,而且各自登记入住,费用各自承担等,不应认定为串标围标。如果这酒店是与其中一家投标单位有关连,费用由其结算的话,应该有串标围标动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