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和剋扣打工者工資的行為應該被定為什麼罪?對此你怎麼看?

梁老301


首先很容易看到您的這個問題,但這個問題真的太大,之前寫過跟主題相關論文但未在任何平臺發表。簡單的講兩句吧

拖欠和剋扣打工者(勞動者)工資行為至於如何定罪,建議你去查一查我國相關的勞動法,如果關係到樓主自身利益,有必要請律師諮詢。

我的看法很簡單,打工給錢天經地義。你作為老闆憑什麼拖欠和剋扣人家工資?即便心中有萬千,再此我也只能說這麼多。謝謝


作家龍兒


辛辛苦苦,流血流汗,做點人工工資,等活幹完卻被黑心爛腸的老闆耍賴故意拖欠民工工資,和和氣氣的問它要跟本不會理你就是推,想做過激行為又違法,找政府相關部門喊去走法律程序上法院去起訴,這就是如今廣大農民工兄弟心中永遠的痛,真的好無助喲,對那老闆耍賴我的祖就真沒有一點辦法嗎,我個人覺得不管你什麼老闆,公司也好只要查出你拖欠民工工錢,先把你本人行政拘留起來,讓他老婆孩子,賣車賣房啥時候把錢給了就放它出來,看以後誰還敢拖欠,我就是其中一個受害的農民工,2013年完工至今還有二十萬要不到了


我就是我116723526


我必須要說的是拖欠和剋扣工資都是非常不正確的事情。但是這種情況發生得非常的普遍,我相信很多人都有遇到過。

我曾經手底下招過一個員工,他過來的時候告訴我,上一家公司已經有三個月沒有發工資了。我當時一聽內心一軟,雖然他當時的各方面的條件都沒有達到我的預期,但是我還是把它給留下來了,因為我覺得再不把她安排一份工作,他可能就沒飯吃了。

但是你要說這種行為應該被定為什麼罪,我真的不建議把它定成罪,然後把老闆關進去,坐牢這種事情我是不同意的。

首先一個運營正常的公司,他是不可能去拖欠和剋扣打工者的工資的。因為他一旦這樣去做,就說明公司的經營出現了困難,那麼他手底下的人就會人心浮動,很有可能就經營不下去了。作為公司的老闆來說,他手底下的任何人出去都能重新再找一份飯碗,但對於老闆來說那可就是自己的一份事業了斷掉了呀。所以對於一般運營正常的公司來說,老闆都會盡量的去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而一旦這種事情真的發生了,我相信在這個公司裡面最痛苦的人不是員工而是他的老闆。

並且現在法律非常的健全,一旦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等方法,迫使老闆哪怕借高利貸,都得把員工的薪資給發了。

所以一般情況下,上班的職員不太容易遇到這樣的情況。即便遇到了這些公司的職員,還是可以通過相應的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的。

真正讓我感覺到非常憂心的是,每年的年底都有大量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這是讓我感受到最難受的一件事情。

農民工和我們城市裡面上班的職員有非常大的區別,那就是他們很多人都不懂法律,並且在過年的時候都急切的想要回家,沒有時間陪著那些包工頭以及工程甲方們進行糾纏。

而農民工拿不到工資,主要是由於這樣幾個原因,第一個是甲方不給結賬。這種情況還是比較普遍的,農民工跟著他們的包工頭來進城打工,但是到年底甲方沒有給包工頭進行結賬,包工頭自然也沒有錢來給農民工進行結賬,所以這個時候,農民工就非常非常的困難了。

尤其是很多時候,所謂的甲方還都是一些政府機構。前些年這樣的事情鬧出來的動靜是非常大的,所以國家三令五申一定要解決這些問題,從這兩年來看,確實這方面的問題解決的還算是可以的。

但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甲方把錢結給了包工頭,但是包工頭卷錢跑路了。這種情況是最令人憎惡的事情了。如果提主詢問的是這種問題的話,我非常建議把這樣的包工頭被抓起來,然後送進監獄裡面關起來。

至於關多長時間,我建議有這樣一個量刑標準,就是1萬塊錢關一個月。你捲了100萬跑,那你就在監獄裡面關上一百個月。

除了量刑,我覺得還有必要增加一個罰款。就是你捲了多少錢跑路,那就罰你多少錢。你捲款跑路了100萬,那就罰你100萬。

我相信通過嚴刑峻法是可以解決此類的問題了。

以上文字是我的個人觀點,如果各位看官有不同的觀點,歡迎在評論區中給我留言,我會認真的答覆每一條留言的。


發現周邊有趣的事情


我見過這種老闆,青海一個戴老闆原是發大了的煤老闆,後涉足房地產,12年買某大學一塊地皮,十堰的承建商楊老闆同年給其匯300萬保證金,到14年開工,戴不按合同退還保證金,施工期間戴楊扯皮總是拖欠合同約定的兌付,以致16年冬天要錢回家的工人奪他們飯碗,還圍攻他們的人。到現在(19年了)他們還欠著那個工地上小包頭們幾百萬。最無賴的是"真沒錢,要不我這車還值幾十萬你開去″,而你今天開走Q七明天他又換了寶馬。

我曾經是他們的現場負責人,故意拖欠工人工資也令我們惱火,他們賺錢,我們捱罵受氣還丟臉。所以,我要完工資說啥也不敢再幹了。


修德先生1


我的第一份工工作了一個半月一分錢沒拿到,廣州南沙區的廣告店。

因為剛出來,我父母也不是打工的,是自己做點小生意,也沒請過人,所以我也不清楚怎麼簽訂合同。那人騙我要轉正之後才籤,到最後我工作了一個多月一分錢沒拿到,帶去的錢也用光了,最後打電話給我媽打錢讓我搭車回去的。

也不會維權,所以我覺得現在學校應該新增一個就業指導和工作指導。


NEO設計


我們小隊長每月都扣我柒捌佰,沒處說,不知找誰說,我們崗是特崗工資原是我們談的是每月兩仟柒捌,公司扣走肆佰叄拾伍,每月都是我們自己領,都領兩年三個月,從今年四月小隊長他領給我一千伍百現在已扣六個月不知怎辦.,請各領導幫幫忙,,,,,,


劉狗群


我覺得應該定罪,可是法律依據在哪,算不算侵佔公民合法財產?我感覺被剋扣和拖欠工資理由千千萬,就是討薪者無能為力。


農民工每年為討薪上訪,地方政府也十分努力,按規定建立了臺帳制度,中央每年開會發文督促施工企業不得欠薪,可是為什麼還屢屢發生?農民工是弱勢群體,官司打不起,包工頭層層轉包,雲裡霧裡。關鍵是建設部門、人保部門要硬起來,一句話,每個企業每年用於農民工工資支付實行銀行預扣制,發現施工企業兩次拖欠工資吊銷營業執照。我估計這問題解決了。如是政府拖欠撤職,這更好辦。農民兄弟苦,誰替他們說話,唯有政府。


企業拖欠工資和剋扣,要向職工說明,短期可以共度難關,長期不行,誰都要養家餬口,進行勞動仲裁保護,必要是上級工會要撐腰。勞動者權益保護是工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完善法律制度,核心在執法,就像職工的五險一金,中央重視了,企業也開始規範了,不敢少繳不繳,職工利益群眾利益無小事,只要政府治理規範,企業治理才會規範,廣大群眾的正當權益才能受到保護。


歡迎討論,敬請關注。


始寧郡主


拖欠工資有多種形式,有的事出無奈,在主觀上不存在惡意。例如,工廠經營不景氣,或因三角債拖累,工廠暫發不出工資,這種情況不屬惡意,雖違法,但構不成犯罪。所謂構成犯罪的是指有能力發工資,但為盤剝工人(僱工)應得利益,利用權勢壓榨、毆打討薪者的行為。或雖未毆打,但強勢拖延,甚至對有關判決、勞動仲裁裁決致若往聞不執行行為,都構成對他人合法財產的惡意侵犯的犯罪行為。

目前,我國刑法對惡意欠薪行為還沒規定是什麼最名,按刑法關於法無規定不適用類推的原則,還沒對這種行為判以刑罰,這對保護公民的財產權不受不法侵害是不利的,應加強這方面力法,使惡意欠薪者及時受到法律制裁。

討薪者也要依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區別不同性質,採取相應對策。

國家檢察機關應對一貫欠薪、性質惡劣的,主動干預,並形成震懾力,這樣惡意欠薪的不法行為才能及時遏制,社會才會安定。


徐孝先小卒


解決這個問題其實並不難,能僱傭,就能發的起工資,發不起工資僱傭,就是空手套白狼,就是給打工者挖坑,本人僱過工人,從不拖欠,借錢也的把工資開了,他們一家老小等著吃喝,等著給孩子交學費,等著孝敬老人,任誰沒有理由拖欠他們的工錢,你開公司的利潤總比工人多得多,不然你就不開了,我也打過工,深深的體會工人的苦,工人的累,大企業不用說待遇好,也很少拖欠工資,小企業,小公司,工地,包工頭不是沒錢開工資,是惡意拖欠,空手套白狼,甲方結了錢,趕緊的投入下一個項目,攫取最大利益,拖上工人兩三個月工資,就套牢了,想走走不掉,想逃逃不了,只有忍氣吞聲的捱下去,這就是現實……!


獨立寒秋148983419


這個問題不了小瞧,應該嚴肅,老闆剝削了工人的工錢,會影響工人的生活水平,破壞社會風氣,會導致工人不打工給國家加負擔,還會引起盜竊類的系列犯罪問題,也會滋長老闆犯罪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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