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迴應吃完飯索要發票時,店員說發票用完了的行為?

好酷龍仔


我吃飯也碰到過一次,還是在本地一個知名的大餐廳,結賬的時候收銀和我說我們發票用完了,開不了,我說我要用報銷,他說沒發票,好好說了很久,就是不給我開,最後飯店一臉不情願的說讓我留個電話,等有了給我打電話(一般人走了以後就不會回來開發票了),我說不行,我今天就要要,飯店就說那我也沒辦法,我當時就氣的不行。我說好吧,等你啥時候給我打電話,我啥時候給你付錢,轉身就準備走,攔著不讓我走,這時候還在狡辯說沒有發票,我說那是你的事,你自己找稅務機關去,我要是找直接就是舉報了,直接告訴他商家不開發票,消費者是有權利拒絕付款的,那個小姑娘看了我一眼,給我一張紙讓我寫下開票信息。兩分鐘就就給我開出來,當時氣急了,開好了,當著收銀的面直接把發票撕了,雖然沒報銷,但是很爽的感覺,哈哈


零晨Max


有一次和兩個朋友去一家剛開業沒幾天的一家飯館吃飯。結賬時我說開張發票。

小姑娘找完錢說發票用完了讓我過些天再來取。

我說這確實有點不太方便,第一,我離你們這不近,而且也不順路。讓我為四百塊錢發票再跑一趟也怪麻煩的。第二,你們發票用完了這是你們的過錯 ,沒必要讓我搭上時間和油錢來為你們的過錯買單。姑娘你說是不是這麼個理?我也看出來了,這事也不是你的意思,是你老闆的意思對不對?你也解決不了,那請你把老闆叫來吧,我和他談,好不好?

前臺小姑娘把經理叫來了,經理還是那一套說辭。

我說你也別說了,我現在就可以不拿發票就走。

她經理馬上喜笑顏開跟小姑娘說快給拿瓶可樂送給這位客人……

我說,你先等等,我不喝,你容我把話說完了。我今晚不拿這張發票不代表我不要了。你給我寫個因為你們店裡發票用完了,欠我一張發票的欠條,蓋你們店的章。你要是說財務下班了,沒有章那也沒事。咱們三人站一起,我拍個視頻,小姑娘你證實一下收了我的錢,經理你說明一下欠了我的發票。我明天上班去隔壁科室找同事問一下,剛開業五六天的店能用完30000塊錢的發票是不是應該視為一般納稅人?

經理聽完慌了,馬上賠禮道歉並說這都是老闆指使他們這些打工的做的,自己也沒辦法啊之類的。並且表示要將飯錢退還給我。

我義正言辭的說,你打住吧,你這是要行賄啊?還是說我恐嚇勒索啊?我正常消費,你趕快把我的開發票開給我。

經理被我說蒙了

拿到發票那一刻我告訴他,發票可別作廢啊,我是真的回去報銷。

經理和前臺小姑娘送出來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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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飯店吃飯經常需要開發票。

但是有些飯店就是有發票也不願開給你,所以就找各種理由,什麼打印機壞了,什麼發票用完,等等讓你改天再來,誰有空為張發票大老遠跑來這裡。所以飯店就達到了偷漏稅的目的。反正一句話就是不想給你開發票。

遇到有發票就是不想給你開的,用手機錄下來,打電話到稅局投訴。做生意最怕稅局,因為自身有問題。

我有次去吃飯,聽服務員的口氣就是不想開票,讓我改天再來,我拿著手機讓他把話重複一遍,然後跟他說:“讓你們老闆來把,沒有發票的話再從新說一遍”。結果過了幾分鐘,乖乖拿發票來了。


威武佛爺


吃完飯索要發票,店員說發票用完。

這個很經常都能見到。

我2005年也在一家中檔飯店工作過(樓上樓下要有近1000平方米),我做的是“出納”。到稅務局領發票當然是我的事情了。那時我們的飯店每個月領餐飲發票為3萬元。每個月3萬元發票聽著不少吧,但其實根本不夠用。每個月都是在22號前後發票都沒有了。

很多單位都是要發票回去報賬用的,還必須給人家發票。

可當時也真的沒有發票了,於是就給人家說:“要不給您再優惠點,就不要發票了”?

有些顧客同意,有些顧客不同意。

不同意的我們只好說:“我給您開個欠條吧,等到月初我們領到發票後您再來領取”?

最後的處理結果只能是這樣。

就此問題而言,一般餐飲行業都是定稅(中、低檔飯店),每個月所領發票都是有限額的。如果您吃完飯、結完賬、索要發票時,店家沒有,就讓他給您打個欠條,說個有發票的時間,到時間了您再去領取!


人在風上走


應該是為了偷稅漏稅,飯店經常會以各種理由說發票沒有了、用完了來搪塞顧客,而有的顧客對發票的需求並不強烈,既然人家說沒有了,也就不再要了,此招屢試不爽,所以店員也會再三使用。如果有的顧客堅持想要,店員會說需要過幾天再來拿,真正幾天後來拿的也有,但不來的也大有人在。

有些時候顧客是確實需要發票的,像一些公司的應酬,報銷的話公司是要求提供發票的,我就遇到一次絕的,和一個同事一塊吃飯,由我那個同事結賬,他要發票,店員說沒有,要過幾天來拿,由於我們是外地的,當天就要走,等不到幾天後,我同事說,那我過幾天再給你飯錢吧,店員無法,只得找老闆,最終老闆派人送來了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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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人見智的,因為我也是接觸較多這方面的,有朋友和親人在做這些方面的,有時候聽她們聊起,很多時候一般這情況都是確確實實沒有發票了,用完了還沒有這麼快續回來。然後就會碰到很多不能夠好好的去理解的客人,然後就出現了發生很多爭議,脾氣好些的就會心平氣和耐心的多詢問三兩次,或者說商量過兩天什麼時候來補回。脾氣不那麼好的就開始吵,罵人,如果服務員脾氣好點的就不作聲或者不厭其煩的解釋,如果碰上服務員脾氣也不好的就吵得不可開交。當然也有個別服務員明明知道還有發票而故意這樣說沒有發票的,比如有時候不想走來走去收銀臺幫忙開著發票來的,或者有些當時心情不佳的時候故意這樣為之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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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

現在大家到飯店吃完飯,向飯店索要發票時,經常碰到店員說發票用完了,明天再來,等到第2天去,又說老闆不在,現在沒法開票,然後能拖就拖,結果最後拖得你沒有脾氣,就沒法要發票了。這種現象,大家經常碰到。

原因

這是因為餐飲行業一直是稅收管理的一個難點。餐飲服務業主要面向消費者,索要發票的人群很少,再加上絕大多數的飯店都是個體戶,而且多數是都是不達起徵點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為了少交稅,他們儘可能想法讓稅務機關把定額定的低一些,同樣,定額定的低了,稅務局供應的發票也就少了,所以他們要控制自己的發票開具的數量和金額,一定保證每月不能超過定額。

同時飯店也知道,個人消費者索要發票,一般來講,沒有什麼大的用處,但是對飯店來講,那麼要佔用他的發票數量,還有可能讓他超過定額而到稅務局交稅,所以,飯店通常對個人消費者索要發票是能不開就不開。

這種現象的產生的根本原因是稅收管理上的一個很大的不足或者是現狀,那就是以票控稅。現在稅務機關對多數納稅人都是根據發票來進行納稅情況檢查的,這不是法律所規定的,但是卻是一條不成文的潛規則,已經沿襲了多年,而且這種風氣,在短時間內也很難消除。這就造成了發票成為了實際決定是否納稅的主要因素。


應對依據

大家在消費時碰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呢?各位網友也講了很多好的做法,這裡就不在重複了。但是,無論採取什麼策略,最主要的一點是要有稅法的依據,這樣才能夠站在一個有利的地位上,否則的話,就會產生很大的口舌,而且還不一定能夠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發票。

讓我們看一看,飯店不開具發票,違反了哪些法規條例?

《發票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這條明確了飯店向消費都開具發票是一種義務,不能直接拒絕。不過多數飯店也很聰明,不說不給開,只編造說發票開完了、開票人不在等理由來避免留給消費都拒開發票的證據。

《發票管理辦法》第35條規定,對於應開而未開具發票,由稅務機關可以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以沒收。

這條規定了,對於應開而未開具發票的處理規定,應該說還是比較嚴格的,只不過在實際運用方面執行的並不是很到位。

另外還有一點消費者索要發票不太有利的規定,那就是《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25條規定,向消費者個人零售小額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務的,是否可免予逐筆開具發票,由省稅務機關確定。

不過目前,在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基本上沒有更加明細的規定。不過這一點規定,還是需要大家記著,如果對方說這是零星的服務,那你就要對方拿出省稅務機關的規定。


具體應對策略

現在轉回來,說一下碰到不給開發票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上策:如果你真的需要發票,那麼建議大家在訂餐前先詢問一下飯店能否開具發票,最好得到承諾,這樣萬一他不給開具發票時,我們也能站在有利的憑據。

中策:如果在訂餐前忘記詢問了,那麼建議在結賬前先要求飯店開具發票,儘量不要先結賬,因為一旦你交錢給他,你就成有利地位變成弱勢地位,只要你沒有交錢,在後面可能的口舌糾紛中,你就可以佔據有利地位。

如果前兩個都沒做,那麼只好採取下策了。首先要給飯店把稅法的規定講清楚,做好稅法的宣傳,告訴他們如果不開具發票,只要向稅務機關舉報,稅務局肯定派人處理,最終飯店肯定會在稅務機關要求下開具發票的,而且有可能會受到處罰,所以沒有必要非要拖著不開發票。如果飯店仍然執迷不悟,那麼就要在收款後索要收據或者是收款的其他的憑據,比方說支付寶和微信等電子支付的憑證,然後撥打當地12366向稅務機關進行反映會舉報。稅務局肯定會根據你的舉報內容,進行核實,並責令飯店並開具發票。因為是有辦結要求的。


結語

不過,今年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大力推行,作為飯店這種小個體戶,他們的每個月免徵增值稅的銷售額會按照10萬來享受免徵增值稅,這個限額,可以滿足絕大多數飯店的用票需求,所以,我覺得這樣的事情應該會越來越少。但是不管怎麼說,只要以票控稅的管理手段沒有得到改進,這種現象就絕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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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刀三爺聊財稅




首先對您用餐後索取發票的行為點贊。索取發票是消費者的權利,同時提供發票也是餐館的義務。

您去餐館消費後,店員說發票用完了的現象,或許是真實的。但您反映走了幾家店,都是這樣的結果,那就不真實了。我建議您下次遇到這種情況時,把您的地址電話留給店員,讓他三天之內將發票寄到您的手中。同時當著店員的面將餐館牆上懸掛的工商執照用手機拍下來。

三天之內,如果還未收到。你就可以撥打當地的12366服務熱線,將餐館的名稱和地址準確表述,求助她們幫你解決。餐館的國稅管理員會很快找到他們,責令餐館給您補發票的同時,國稅局依文件會對餐館進行嚴厲處罰。12366是國家稅務總局設立的服務熱線,非常靠譜。


餐飲企業營改增之後,要向國稅局繳納增值稅。向消費者開具的發票種類有:

增值稅普通發票「含卷式」、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通用定額髮票、

通用機打發票「含卷式」。





納稅人的收入從是否開具發票的角度分為開票收入和不開票收入。但是向稅務局申報收入時應包括開具發票收入和未開具發票收入。對於開具發票的收入,企業與稅務局聯網是不可逃稅的。而對於未開具發票的收入,很多餐飲企業在這方面做文章,儘量向稅務局少報收入,少納稅。

餐飲企業、超市和百貨商場一樣,他們最大的消費群體是個人消費者。個人消費者很少在消費後向餐飲企業、超市和百貨商場索取正規發票。因此他們就不大情願向個人消費者提供發票。目的只有一個,少報收入,少納稅。

作為餐飲企業,是增值稅的納稅人,而消費者是增值稅的負稅人。餐飲企業向國稅局繳納的增值稅都是由消費者來承擔的。消費者到餐飲企業就餐,餐飲企業提供服務,消費者支付餐費的同時,已經將增值稅稅款支付給餐飲企業,因此消費者有權利向餐飲企業索取發票。定額髮票刮獎功能,就是鼓勵消費者消費後向商家索取發票堵塞偷漏稅環節。



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稅收的尊嚴。


稅月靜好35


吃完飯,索要發票是個正當行為,但經常會遇上收銀講,發票用完了,下個月來拿吧。這是經營飯店的一個套路嗎?這是為了偷稅嗎?我遇到過這麼幾種情況。

1.這個月發票用完了,下個月來拿。我不明白,經營飯店稅務局會控制發票的數量?難道不是開出的發票越多,飯店掙錢越多,稅收越多嗎?要麼就是飯店老闆偷稅,但稅務局不查稅嗎?查到了,不懲罰嗎?

2.發票沒有,送您瓶飲料可不可以?好吧,我承認,每次吃完飯我都會問收銀員要發票,就是為了這瓶飲料。反正我拿到發票也沒地方報銷,要是店家爽快開了發票,我還有點小失落,感覺虧了一瓶飲料。

3.開票要社會信用代碼,沒有就開不了。一次吃過飯,我要求開票。收銀問我報銷嗎,我說不報。收銀說不報就別開票了,也不提送飲料的事。我不依,堅決要求開票,她就找我要社會信用代碼,說沒有代碼打不出票。我又不報銷,也沒公司,上哪找社會信用代碼,但我沒放棄,不開票不走人。後來,要了我的身份證號,打在了發票上。但總覺得怪怪的,又不知道哪裡不對。個人吃飯開票,要身份證號嗎?

4.吃了東家的飯,開了西家的票。不知道這又是什麼邏輯?

5.還遇過刷卡機打出的單子是菸酒公司,發票開出的是住宿發票。這真是害死人,刷卡單和發票對不上,報銷就報不掉。為了能順利報銷,曾大晚上步行三公里就為了找個開票正規的旅店。

總結:這些怪事背後必有蹊蹺,誰能幫我解惑,謝謝。


鼎鼎老師


飯店吃完飯,索要發票不給的事情時有發生,想當初公司經常加班需要報銷的時候,10次都有5次遇到這種情況。店員說發票用完了,可能是你的金額少不想給你開,也有可能月底了真的不充足了。



但不管哪種原因,索要發票是作為消費者應有的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制定也是為加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維護經濟秩序。所以,所有商家有責任和義務提供給消費者花銷的發票。



我想說的是在飯店消費完索要發票是消費者應有的權利,不要覺得不好意思,遇到以上說的情況,咱們該怎麼做呢?

首先,結賬前需要告知收銀員我需要發票,這種情況下有的商家就直接給了,有的可能會說送你一瓶飲料或者給你點優惠就別要發票了,怎麼選擇看你自己,另外的,說沒有發票了,你可以直接說,索要發票是我的權利,否則我拒絕買單(這裡不是告訴你吃霸王餐的方法啊,另外在溝通過程中一定要文明禮貌)。如果真的是沒有了,一定要索要收據,等待下個月再去開票。



以上是我根據自身經歷來說的一些看法,希望對有同樣情況的朋友有所幫助,如果你同意我的說法或者有其他好的辦法的夥伴請在下方評論留言,也希望能關注一下我,轉發點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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