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有哪几种刑法?

汗哒哒滴


古代刑罚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奴隶制社会时期刑罚分正刑、流刑和徒刑三种,正刑包括

墨、劓、宫、髌、大辟这五种刑罚。进入封建社会后,旧五刑逐渐演变为笞、杖、徒、流、死,称为“封建五刑”,也叫“新五刑”。


下面详细介绍一些种类刑罚:

①髡、黥、劓、笞、杖、刖、膑、宫

髡(kun)又称髡首,剃去犯人头发的刑罚。



黥(qing)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即墨刑,是古代五刑之一。即用刀刺刻犯人额颊等处,再涂上墨,作为惩罚的标记,用来惩治犯有轻罪的人。古书记载“臣不正君,服墨刑,凿其额,涅以墨”,指的就是墨刑,即黥刑。

劓(yi)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割鼻子的刑罚。这种刑罚大约起于商代。《史记・商君列传》记载:“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

笞刑也是古代的一种刑罚,是一种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臂、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杖刑是一种用大荆条或大竹板打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沿用到清代

刖(yue)刑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是一种砍掉脚的刑罚。“昔卞和献宝,楚王刖之”一句中记载的就是这种刑罚。

膑刑是古代的一种剔去膝盖骨的酷刑。《汉书・司马迁传》中“孙子膑脚”即指膑刑。

宫刑是破坏人的生殖机能的一种酷刑。司马迁曾受宫刑。

髡、黥、劓、晃、笞、杖、刖、膑、宫这几种刑罚比较起来,一个比一个残忍。髡刑最轻,宫刑最重。

②大辟、炮烙、汤镬、车裂、凌迟、腰斩、弃市、枭首、菹醢

大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砍头的刑罚。周、商、春秋、战国等时期,为死刑的通称。

炮烙(paoluo)相传为商代纣王所用的一种酷刑。用炭烧铜柱使之热,令有罪者爬行其上。人堕人火炭中被烧死。

汤镬(huo)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是把人投入到滚汤中煮死。

车裂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人头、四肢分别拴在五辆马车上,同时分驰,撕裂肢体。也称“辕裂”,俗称“五马分尸”。“秦惠王车裂商君”,商鞅就是受车裂之刑而死的。



凌迟是古代最残酷的一种死刑。五代时开始在刑法外另设立凌迟一条。宋代凡是犯所谓“大逆”及“逆伦”等罪的人多用此刑,元代将凌迟(俗称“剐刑”)正式列入刑法之内,明清两代沿用,直至雍正年间废除。

腰斩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罪人从腰部斩断。《史记・商君列传》:“不告奸者腰新,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弃市是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在街头的一种刑罚。秦、汉、魏、晋各代,这种刑罚极为流行,隋唐两代以后,虽然没有列为刑罚种类,但是执行死刑,一般都用弃市。

枭首,将斩下的首级悬于高处示众。

菹醢(zuhai),一种酷刑,把犯人剁成肉泥。


古代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震慑民众,创造了许多惨无人道刑罚,种类繁多,如果具体来分还有很多种,比如剥皮(朱元璋所创),活埋(即坑杀,除了对个人使用外,战争中也大规模对战犯使用),脯(即把人杀死晾成肉干,传说商纣王所创)等。



如果想系统化了解古代刑罚可以查询古代各朝律例,上面对刑罚解释更加完整具体;若想了解更多的特殊刑罚,可以翻翻古代小说传记和野史杂文,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在这就不一一赘述了!


痴语呢喃1988


作为法学双学位学生,我来给大家整理一下刑法老师上课讲的古代十种刑罚:(前五种为古代“五刑”)

①黥(qing二声)

这是一种在犯罪人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炭,表示犯罪标志的刑罚,所以又称为墨刑。


(黥刑需要的刑具)

这种刑罚不仅在肉体上给人带来皮肉和筋骨上的伤痛,而且这种擦不掉的伤疤给人带来极大的精神羞辱,但这种刑罚却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刑罚。


②劓(yi四声)

看到这个字就知道了,这是一种割鼻子的刑罚。因为割鼻子不单单是影响人们呼吸,闻香臭,鼻子作为五官之一,非常影响人的形象,所以这些犯人感觉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了羞辱,接下来的一生一般都会选择在边关生活。但是,在秦王嬴政时期,暴政肆行,没有鼻子的人比有鼻子的人要多的多,甚至出现人们认为有鼻子的人丑!


③刖(yue四声)

这是一种仅此于死刑的刑罚。视情况而定,会砍掉犯人的左脚右脚或者双脚。这一刑罚在古代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叫法,夏朝称膑(膑骨为膝盖骨),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著名的军事家孙膑就是因为遭受这个刑罚才由孙宾改名为孙膑。

④宫

这里必须要说一点,谈起宫刑大家可能都想的是男性,事实上这个男女都有,而且女性的宫刑是确定存在的。宫刑又称为蚕室,腐刑,阴刑,椓刑,这里的椓刑就只是用木棍敲击女性下体,以致丧失生育能力。

在古代甚至当今,人们认为生殖器官的价值是仅此于头颅的,所以宫刑的残酷性仅次于大辟。

⑤大辟

大辟只砍头,后来衍生为一切死刑。

⑥笞(chi一声)

用竹,木枝打犯人背,臂,腿的轻刑。

⑦杖

这个刑罚大家可能就比较熟悉了,电视剧里常见的情节了,动不动就是拉出去几十大板。杖刑就是指这种用鞭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刑罚。



⑧徒

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强制其劳役的刑罚。大家可以在想想今天我们所说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⑨流

即流放刑,适用于官吏犯罪。

⑩死

(死刑有好多种,以下都是:)

A弃市:杀之于市,与众弃之。

B戮:先对犯人适用痛苦难堪的羞辱刑,再杀之

C磔:裂其肢体而杀之

D腰斩

E车裂

F吭(即坑):活埋

G定杀:将患瘟疫的罪人们抛入水中或生埋处死

H枭首:处死后取首级定于木上

I族刑:灭族

J俱五刑:通俗的说就是大卸八块,但是和车裂要区别开。

(如有不全,错误,欢迎在评论区补全纠正)


千千世界千千面


我们经常看古装电视剧中对犯人实施刑法,其实在电视剧中,一些刑法并没有展现出来,在古代一些刑法,是非常残忍的,那么我就来说一下。

一、虿盆

它是在一个大坑里,将一些毒蛇蝎子之类的五毒放进去,然后将犯人洗干净,扒光后推入其中,然后让蛇分食的一种刑法。小时候看封神榜的时候,经常用这种刑法,真的是惨不忍睹。

二、腰斩

腰斩就是用锋利的大刀将你拦腰斩断,这时人不会立马死亡,他的上半身和下半身由于自己的神经肌肉系统还会活动,让你会亲眼看到肠子流露在外,这种刑法可以说人在恐惧的同时,慢慢迎接死神的到来。

三、车裂

这个刑法就是把人放在类似车轱辘的刑具上,双手双脚绑住后,同时向两个不同的方向拉去,这种刑法是最惨的,犯人会在拉扯当中一点点感觉到自己骨头和肌肉慢慢分离,让人在痛不欲生中慢慢死去。



四、五马分尸

这种刑法是将人五个部位绑在五匹马上,然后五匹马同时向五个方向奔驰而去,使犯人在一瞬间分成五部分,这种刑法据说是商鞅想出来的,但是商鞅作茧自缚,自己死时也是这种刑法。


五、点天灯

这种刑法就是将犯人埋在地底之上然后露出一个头来,将头颅掀开之后,用滚烫的水印顺着豁口流入人的四肢当中,因为水银可以使自己的皮肉分离,然后犯人的整体就会从头颅的豁口皮肉分离窜出,最后在疼痛之中哀嚎死去。

除了以上几种刑法,古代还有很多,例如: 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梳 洗,弹琵琶,抽肠,骑木驴。古代形罚实在是太多了,我这里就说 听着就让人毛骨悚然,怪不得古代那么多人向刽子手行贿,求个痛快,早日解脱。真的太血腥了,不行,我要去吐了!


用情太深2000


盘点中国古代五大酷刑:

(一)车裂

用五匹马分裂人的头和四肢。

根据物体受力的原则,当拉扯一块物体时,只能把它分成两块。将头部,右手,左手,左腿,右腿和躯干用绳索绑在马体上,五匹马朝不同方向拉扯,因此,两只上肢和头部会先被扯掉,剩下的就是两只腿和躯干了。当一条腿扯掉时,另一条腿就和躯干在一起,就无法分离了。

商鞅相秦期间,惠王车裂商鞅,并灭其族,这是最出名的历史人文绚丽之死,为新贵族利益献身。

(二)凌迟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残酷的刑罚,执行方式是将犯人一刀一刀的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使其速求一死而不得的人,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清朝末年,有“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

明朝天启进士郑鄤,因批评内阁首辅温体仁,后遭诬陷被捕入狱。崇祯十二年(1639年),被凌迟处死,三千六百刀的凌迟,真是可怕。

(三)剥皮

“剥皮”其残酷不亚于凌迟。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奥维德曾为我们描述过:“置犯人的叫喊声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接下来。只需一道割口,血却从身体各处涌了出来。他的肌肉 完全呈现在我们面前,还有去了皮的血管在跳动。我们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不停闪光。”

南明政治人物李如月被孙可望手下张应科执行此刑。张应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开脊背的皮肤,直到臀部剥皮剥到四肢时,把他的手和脚都砍断,再把他翻过来剥前胸的皮 直到割断脖子。

如此死法真可谓痛苦至极。

(四)腰斩

“腰斩”,将犯人从腰部砍下砍为两段,这种刑罚从周朝延续到清朝雍正年间才被废除。

腰斩在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

大秦帝国左丞相李斯被腰斩于首都咸阳。

(五)烹煮

“烹煮”,古代一种酷刑,将犯人投入装有沸水,热油的大锅,大鼎中煮或炸以处死的刑罚。

东汉末年,董卓祸乱,他俘获颍川太守李旻和他的好朋友张安,要把他们活活烹杀。李、张二人临入鼎时说:“不同日生,乃同日烹。”他们在临死之前还有心说出这样的诙谐之言,态度虽然从容不迫,但却含有深沉的凄惨。

这些刑罚违反了最基本的人道法的观点,是尊重人类生命和尊严基本原则的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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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中国的古代的封建制度下最不缺少的就是刑罚这一块,因为古代都是以等级制度往下进行排列的,他们就相当于一个食物链,每一个在食物链最低端或者说下级这里都会受到一些刑罚。除了皇帝以后,可能每个人都是可以受到刑罚的。

历史上的刑罚有哪些?



历史上主要的十大酷刑就是: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等等。这些刑罚每一个看上去都是异常的恐怖,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会让你感到生不如死,今天我们就介绍两个详细的刑罚。

车裂




这个大家顾名思义就是用车来让你的身体撕裂开,简单的来说这个就是五马分尸,古代的时候所用的车就是马车,将犯罪之人的头和四肢都绑在五辆马车之上,然后让这五匹马分别向五个方向跑,拉扯犯人的身体直到身体被撕成五块,其中间的过程是让人十分痛苦的,它不是那种让你舒舒服服的死去,而是无尽的折磨。

剥皮



从人的脊椎开始下刀,一直把脊椎的皮撕成两半,然后跟着后面继续的将身体的皮一直往下撕开,这种刑罚也是相当的折磨人,往往一个人得剥皮剥上大半天才会断气,胖子就更加的痛苦,在他们的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层肥油,这样的刑罚也是非常的残忍。

腰斩



从一个人的腰部给斩下去,将一个人一分为二,上半身是是所有的器官所在的地方,所以不会立马就断气,在行刑完以后,犯人还会有着一段的清醒期让他们去感受一下痛苦并且永远记住这种痛苦。

古代的刑罚是层出不穷,各式各样,它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残忍,虽然残忍的程度不一样,但是每一个刑罚都是可怕的。


司徒历史


首先说古代时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刑罚,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作用,即使是同时代,当权者更换,刑罚措施也会变化。

总体讲古代刑罚的发展特点是从最原始的野蛮、不考虑人性、残暴发展成文明状态,同时向着慎刑的方向发展。


夏商西周的特点,残暴,毕竟是奴隶制。有醢、脯,这俩过于残暴,不便解释。另有活焚、剖心、刳脏、剔骨、宫行等手段,除了残暴还是残暴!

秦汉时期,已由奴隶制刑罚过渡向封建制刑罚,自然是有很大改变,废除了“肉刑”,当然这个肉刑的具体改变是相对于前朝以往来说的。有苔、杖、流放等,但注意,依然保留“宫刑”。

西魏政权时取消了“宫刑”,隋朝时改变“鞭刑”,为啥说改变? 不要误认为鞭刑就是打两下,实际上是五花八门的打,鞭子上有金属钉,能瞬间撕开肉皮,严重者一直把人打死为止。 唐宋元时代整体讲是继续向文明发展。

但是到了清朝,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大量复活了肉刑, 且有灭十族、死刑、充军刑等!


所以说古代刑罚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刑罚也在发生变化。 这期间也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发展,在古期,没有法律、生产力低下,这个时候的惩罚自然是以身体本身为惩罚点,如前面说的很多肉刑,残暴至极!

另一个原因,专制、集权是中国几千年发展史的核心,所以那时没有西方世界的人权概念,中国古代罚来罚去,还是以折磨肉体为主。



最后说说刑罚方式和社会稳定帝王治国的相互关系。如战国时期,天下大乱,这个时候强调重刑。 在唐朝时,社会发展迅速,经济稳定,百姓乐居,如果再用酷刑那是不利于治国的,所以奉行宽严适中政策,由此方式进行社会发展,带来的是国家更加稳定。 但一个朝代的灭亡是多方面原因的, 唐朝也不例外, 后来唐灭亡后,又是天下大乱,这时候又开始重刑政策,走上回头路。 这种相互关系说明, 残酷的刑罚一定会加快王朝覆灭。


行走着believe


古代主要外刑法为主。君主口含天宪。铸刑于鼎后,法起于礼教,维护君主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度。其具体是弃市,腰斩,绞刑,车裂,凌迟,火刑,水刑,鞭刑。最严历刑是诛九族。最轻为罚金,训诫。古代对于分裂国家,谋害君主,纂位夺权,谋反,最为严历。象蔡英文这种坚持分裂,谋取独立的逆人,古代君皇会如何处置?会警告,声明,看表现吗?(凡犯我天朝者,虽远必诛。)


远走才能高飞


要把中国古代刑法和"刑罚"区别开来:古代刑法是指从夏朝的"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到《大清律例》。至少十几万字能介绍大概,要读中国法制史。刑罚要区分法定刑罚和法外用刑,现在一些小说和电视剧作者为了吸引眼球,把古代刑罚方法编造的五花八门,诺奖得主莫言小说编造民国时期袁世凯观看凌迟刑情节,竟然有人信以为真。为了便于记忆,正规教科书这样归纳中国古代刑罚:奴隶社会是墨劓剕宫辟,封建社会是笞杖徒流死。


SirJanzen


古人创造的惩罚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围绕着“食”这个字来展开的。例如,一种名为“醢(hai)”的惩罚就是把人剁成肉酱,而所谓“脯”是把人做成牛肉干,还有“炮刑”是把人绑到大火炉的金属外壳上烤成熟肉,“镬(huo)烹”是将人扔进锅里煮成肉羹。

这些惩罚保留了不少原始部落烹食人肉的习俗。将烹食与惩罚结合在一同,这种处分的方法在殷商时期广泛运用,一向到了周朝之后,“砍斫(zhuo)”逐渐替代了“烹饪”,才成为了惩罚的首要手法。周朝的“砍斫”惩罚大约分为车裂、斩和杀三种,其间“斩”就是腰斩。能够说腰斩的呈现,在某种程度上还代表了中国历史的某种前进。

腰斩最初运用的东西是斧或钺(yue),一向到铁器普及之后,尖利的刀才成为了惩罚中的首要东西,但刀虽然矛头,也要有技巧地运用才能不损坏,尤其是关于腰斩来说,刽子手假如不熟练,一刀不能砍断受刑人的身体,会遭到围观群众的笑话。

所以,跟着技术的不断前进,腰斩的东西从斧头,到刀,然后到铡(zha)刀。铡刀运用起来非常随手,不只刃力背厚,不易磨损,并且对刽子手的要求较低,只要把人横着放入铡刀下,手起刀落,便可将人“手足异处”。

腰斩在行刑的时分,监犯必需要脱光衣服,让腰部暴露出来,然后趴到砧板上。这对监犯无论是精神仍是肉体上都是一种严酷的摧残。许多监犯在还没来得及行刑的时分便现已吓死过去了。

鲁迅在文章中写过:中国人是最能研讨人体,顺从其美而用之的公民。脖子最细,创造了砍头;膝关节能弯,创造了下跪;臀部多肉,又不丧命,就创造了打屁股......。腰斩的创造能够看出古人现已能从心灵上驾驭罪犯,统治者运用腰斩的酷刑,就是要切断反叛者的脊梁,教化出听话、顺从的顺民来。

腰斩之所以严酷,是由于人的首要器官都在上半身。监犯的腰被砍断后,还有认识,要过段时间才会断气,苦楚难忍,非常苦楚。所以为了减轻监犯的苦楚,监犯的家族一般会打点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儿的部位动刀,这样能够死的快些。而假如有人与监犯有仇,想要借机成心摧残监犯,则让刽子手从下面一点儿的当地动刀,乃至还会将监犯的上半身放到桐油板上,让血流不出来,这样监犯会苦楚好几个时辰也无法断气。

许多要受腰斩的人在受刑前便忍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想到自己会饱尝如此严酷的惩罚,首先在心理上就现已受不了了。但有一个人却是破例,他就是楚汉相争时的韩信,他面临腰斩,竟然能做到面无惧色,坦然应对。

其时的韩信由于触犯了军法,要收到腰斩的惩罚。与他一同受刑的人被斩之后,他毫无惧色,竟然还抬头躺在砧板上直视铡刀,大喊道:“刘邦不是想夺得全国吗?为何要斩杀为他夺全国的勇士?”其时的监斩官夏侯婴听闻此言,被韩信的气势所折服,当下便让刀下留人,过后将韩信推荐给了刘邦。

腰斩贯穿了整个封建王朝,一向到雍正年间才被废止。历史上的最终一次腰斩判给了清代河南学政俞鸿猷。俞鸿猷督学闽中,男式的科举考试制度非常严厉,禁止做弊,但没想到一次科举考试时,他的小妾与家丁勾结,收了他人的贿赂,要将考试资料走漏给那人。

小妾将考试资料贴在俞鸿猷官服背后的补褂之上。当俞鸿猷穿戴禁图考场之后,家丁则从背后悄悄取下,给了那名受贿之人。俞鸿猷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后来被人揭发,雍正皇帝便命令将他腰斩。由于事前毫不知情,俞鸿猷一向到了刑场才知道要被腰斩。他无法给刽子手银钱以求死的利索,只能忍耐其成心慢慢下刀的苦楚。

这种惨烈的惩罚后来就连雍正也动了悲天悯人。命令废弃。至此,从周朝开端,连续了两千多年的腰斩在雍正时期才算停止。


天下史观


中国古代的死刑种类很多,死刑不仅仅是剥夺犯罪人的生命,还包括了羞辱、报复等含义。有的是一种很残忍的酷刑。其种类有:凌迟、斩首、绞、赐死、弃市、车裂、脯、戮、炮格、磔(音折)、烹、焚、枭首等。有的是法定刑,如斩首、弃市、凌迟、绞,其他的则是一些临时设置或使用的酷刑。

凌迟

这种刑罚开始于乱世五代。宋仁宗时开始使用,主要是处死那些重罪犯人,以示报应、惩罚。辽、金、元、明、清都有这种法定刑。执行方法很残忍,先从非要害部位割肉,直至犯人慢慢死去,民间叫做千刀万剐。

斩首

又名斩,但执行方式在南北朝前后有所不同。南北朝前经常是腰斩,之后则一般是砍头,严重的也斩腰。

古代将人用帛、绳等勒死或吊死叫做绞,自周、秦出现后,成为一种死刑。因为绞刑可以保全尸体,在隋唐之后,是法定刑中是次于斩的一种死刑。

赐死

这是对贵族和官员的处死方式,在唐朝定型,一般五品以上官员犯死罪,用这种方式处死,具体做法有自刎、上吊和服毒。

弃市

在秦汉时期是用刀刃杀死,魏晋以后是用绞刑处死,但地点都是在人多的闹市,而且暴尸三天,以表示为众人所抛弃,是一种带耻辱特征的死刑。

车裂

车裂即五马分尸。

脯是把人杀死后将尸体晒成肉干。

戮是先示众羞辱,再处死(参考“杀和戮”)。

炮格

炮格就是炮烙,下边点火把铜器烧热,让人赤脚在上边走,使人掉进火中烧烫而死。

磔即张裂肢体,令其干枯,有的解释说磔就是车裂。烹俗称成煮。焚即活活烧死,有的时候叫点天灯。

枭首

枭首是把人斩首,然后将人头挂在木杆上示众,起到恐吓作用,隋唐宋曾经废除,但明清时对强盗还用。

五刑和肉刑

中国古代的五刑是五种刑罚的统称,可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奴隶制五刑在汉文帝之前通行,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两种五刑制只是对古代刑罚的一种概括,不能完全包括古代的刑罚制度。

奴隶制五刑中除了大辟即死刑外,其他四种又叫做肉刑,因为这四种刑罚是对肉体的刑罚,而且受刑后无法复原。墨刑又叫做黥(音晴)刑,先割破人的面部,然后涂墨,伤好后留下深色的伤疤。汉文帝废除肉刑后,经过魏晋隋唐,都没有此刑,但五代和宋又恢复,辽金元明清都有刺面刑,但有的轻罪则刺胳膊。到清末光绪末期,彻底废除。

即割鼻子,汉文帝废除肉刑后,用笞三百代替,后来,又减少了笞数。此后,该刑不再出现。

又叫|(音费),夏朝称膑,周时称刖。是指斩掉左脚、右脚或者斩双脚。有的说称膑是去掉膝盖骨。秦朝称为斩趾。

又叫淫刑、腐刑、蚕室刑。开始是惩罚那些有***行为人,后来处此刑的人与***无关。宫刑是五刑中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东汉时曾经用这种刑罚来作为死罪减等刑。隋朝法律正式废除。

大辟

大辟,即死刑。秦汉以前的死刑种类很多,如戮、烹、车裂(五马分尸)、枭首(砍头后悬挂示众)、弃市(闹市斩首后暴尸于众)、绞、陵迟(也写作凌迟)等。

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以前已经存在,到了隋唐正式定为法定刑罚使用。笞是笞打,原来的刑具用小荆条拧成,到了清朝则用竹板做成。这种刑一般打臀部。受刑的轻重和行刑人有关,可以徇私舞弊。笞分为五种等级: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用粗荆条拧成,到隋朝时定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击打部位是背、臀和腿。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时废除。

强制犯人劳役的刑罚。《唐律疏议》的《名例》篇解释说:“徒者,奴也。”即劳役。分五等:一年,一年半,两年,两年半,三年。唐朝不附加杖刑,而宋朝则加脊杖。

就是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不准回乡。隋的流刑分三等: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分别劳役二年、二年半和三年。唐朝则各加一千里,但劳役时间减少,都是一年。

隋唐之后,死刑一般是两种:绞和斩。宋元明清还加上了凌迟。明清加枭首。

杀和戮

杀和戮都有杀死的意思,但二者又有一些区别。在古代,人们将戮刑视为奇耻大辱,所以,在这里戮又有了羞辱和耻辱的含义。戮可以分为两种,即生戮和死戮。

生戮即先将犯人示众,然后再杀死。死戮是先将人杀死,然后再陈尸示众,如果没有被杀就已经死的,就陈尸示众,有时为了泄愤,还要鞭尸。或者将尸骨故意弄得到处都是,叫做鞭尸扬灰,这不但是对死者的侮辱,还是对他在世的亲属的羞辱。

戮刑是对要受刑的人的一种羞辱,所以,到近代以后,都注重人的尊严和荣誉,处死犯人时一般要秘密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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