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有没有权利要求医生开多少用量的药?医生有没有义务根据患者病症开适量的药?

爲奮鬥勝


开药需要根据病情,特别药、抗生素只能开3天内。现在医院内医保开药要求严格,自费的管理松一点,可以多开。病人如果自费,医生基本可以满足。走医保就不行了。


fanxijin


别的医生的做法我不清楚,也不一定会赞同,如果是我,只要不超过医院开药的限额,我可以听从患者的要求,开多了不吃也浪费,开少了不够还麻烦。关键是我遇到的都是要求我违背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大处方的患者,我也很无奈啊。

谈谈我工作中的无奈

日常门诊工作中,遇到最多需要开具的就是精神二类处方药,也就是我们说的安眠药。而国家明确规定精神二类处方药的剂量不得超过7天剂量。所以,在黑龙江冰天雪地里,总有叔叔阿姨和爷爷奶奶们质疑我这个小大夫是不是为了赚他们两块钱的挂号费,故意溜他们,为什么不能一次多开一点。每次门诊都会一遍又一遍的解释国家的处方管理政策,真的很辛苦。

还有的患者外地来医院的,有时候会要求医生给开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但我们医院的处方系统只能开14天的剂量,所以有些时候这样患者的要求我也没办法满足。一些住处所在的周边地区确实没有精神专科医院,开药非常麻烦。有个患者跟我说,花100多块钱路费,做一小天车,就给开30多块钱药,太不划算了。后来这样的情况医院给与了特别的照顾,但也最多只能开一个月的剂量,还要注明外地带药。

你说的这种医生看完病,给开了很多药没有吃了的情况,我觉得也可能是你没有遵医嘱按时服药,我的患者中就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本身精神科就需要慢性长时间服药缓解病情及控制复发,但显然很多人还是喜欢我行我素,不听医生的意见,觉得自己好了就自行停药,后果显而易见。

医生有没有义务根据患者病症适量开药?

当然有,而且必须有,虽然哪里都有不同做法的医生,但他们终将被时代淘汰。随意开大处方,是非常不道德和不应该的现象,会加重患者家庭的负担和心理负担。

不管你遇到哪些你认为不好的医生和护士,作为患者或家属,你都有投诉他们的权利,这是你的权利,我也不希望这样的害群之马诋毁我热爱的行业。

另外你说的情况,开了半个月的药,只吃了一天就感觉好了,还剩下大量药没吃,这样本身是不科学的,很多疾病都有周期性,治疗也存在明确的周期性,所以最好遵医嘱,或者再去咨询医生。


我说精神


我是资深的外科主任医师,也是有医院多年医务管理工作经验的管理者。这是我们工作中经常碰到的问题,也是经常发生医疗纠纷的问题,下面我从医疗安全角度,来谈谈工作中的体会:医生根据病情开适量的药是必需的,但病人是否有权利要求医生开多少量的药,这就值得商榷了。接下来我就给大家好好聊聊这个问题。

1.疾病开多久的药是有规定的。

(1)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2)各地医保政策有所不同,按各地规定的医保慢性病管理规定,慢性病人向当地医保机构申请成功后,可到定点医院或签约社区开具门诊处方,其处方用药剂量可延长至30天左右。

2.从治病的角度来说,讲究对症下药、适度医疗。过度治疗或失控治疗,都是有风险。即使慢性病,它也是会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等变化而变化的;并且药物的疗效,随着用药时间延长也会有所变化,因此定期复诊就成为必要了。所以不管是病人要求多开药,还是医生主动多开药,从医疗安全角度来说,都是存在医疗风险的。但两者性质又有所不同,医院处理也就完全不一样了。


(1)病人要求多开药。医生遵守规定被投诉。

这种病人一般是老年慢性病人居多,有的是想省钱,有的是嫌麻烦,还有就是病人对自己疾病治疗太自信了,我的事情我作主。对这些情况引起的投诉,医院管理层对被投诉的医生,主要教育医生要多关心病人,加强与病人做好沟通:详细解释定期复诊与规范用药的好处,避免病人的投诉。而病人方面,得到医院与医生的详细解释,理解后自己也就满意了。

(2)医生违反规定多开药,被病人投诉。

医生这种行为是医院与科室管理层非常反感的,如果是出于好心,医院管理层会给予宽恕,主要以教育为主,并且通过与病人沟通,多数也能得到病人的谅解。如果出于私心,医院的处理就非常简单,严惩不贷,赔偿病人损失并道歉,因为这是涉及违反医德的问题。

3.针对这些情况,如何加强医疗安全!

(1)针对医生多开药,引起的医疗纠纷。医院采用批评、医德教育、经济处罚、停处方权,暂停医师执业资格等方式。来加强医疗安全,避免医疗风险发生。



(2)对于病人要求多开药这种情况。避免医疗风险有以下方法:一是成为这些慢性病人的家庭医生,时刻监护病人并细心关心指导病人用药。二是加强与病人的沟通,详细解释定期复诊与规范用药的好处,与病人成为朋友。三是采取新媒体手段,比如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送药上门等方法,为长期慢病病人提供更加优质的股务。


普外科李家大夫


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一月。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某些特殊药品只能开一次量,而且只能在医院当时应用,不能带离医院。

但是经常遇到慢性病患者,要求多开药。有些只能开3天的,患者一来就说:‘我要这个药,你给我开一个月、、、、、、’医生说国家规定不能超过3天,他们说是医生故意刁难,医生百般解释,患者家属都不听,又是医患矛盾。

所以呀,网络上某些有意制造矛盾的人,把医患矛盾都说成是医生的责任。其实真的不是这样、、、、

医疗机构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朋友们注意啊!取消处方权,等于吊销驾照一样,以后不能开车的。


井底之蛙163243299


开多少量是由医生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下的量,这是专业医生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是都听患者的只有江湖骗子才会这样的,而具体总量开多少是由电脑控制的,比如北京的医保慢性疾病比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癌症都只能开一个月的,医生没有权利多开。患者也应该谨遵医嘱服药,因为是药三分毒,中药也不可以多吃哦。


头伏饺子1094926


第一个问题,患者是没有权利要求医生多开药的,不过,要求少开药是可以的。第二个问题,医生是有义务根据患者的病症开适量的药的。

实际上,至少目前在我们医院,急性病的用药,一般是不超过一周的。慢性病的用药,规定是不超过一个月。大部分的医院都是这种要求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医生多开药,开贵药这种情况。

实际上,如果真的是吃坏肚子这种情况,开针对性的用药,很多人一盒药就可以了,真的有这样的医生开半个月的药。一个是医生的水平有问题,另一个是医院的管理有问题。

多说无益。


医家故事


医生都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开适量的药,一般不会多开,因为,一是医保有规定不能开超过多少量或多少钱的药,医保系统里都有记载,药啥时吃完,啥时才能开,系统都自动显示。二是有些药有副作用,须观察效果再决定是否继续用,这种情况就开的少,需要复诊才能决定是否能再开药。


Shuang降


根据病情适当用药,适当用量即可。谈不上多开少开!这是一个合格的医生的职业操守。但如果为了业绩为了回扣而开大处方,这就不是医生该干的事情了,这是缺乏职业素养,不称职的人干的事!


疯言正语


(耳赵问答191117)医患关系是一种很复杂的社会关系,有些类似商家和消费者的关系,但又不能完全套用。在医学诊断和治疗方面医生具有主导权,患方只能配合,但是在医疗费用的具体使用方面,患方应有选择权,也就是说医生可以提供建议,但最终决定还是患方。

因为药品的包装剂量和疾病的多变性,医生不大能对于每个患者的用药做到精准估计,但是应有个大致范围。理想状态下,医生给患者提供评估,由患者决定单次开药的剂量,医生再下处方。而实际情况下,医生为缩短就诊时间,患方为减少来医院次数,上面提到的沟通往往不畅,导致开药量和实际使用偏差较大屡见不鲜。

当然,某些白大衣昧着良心超量开药是另一回事,这些人是我们行业的败类,早晚会被淘汰。


耳科赵医生


前几天流感时我朋友被患者家属投诉,小孩的药开了三天,家属非要开一个周,但是按规定只能开三天,所以小孩的爸爸和爷爷就要动手,被其他患儿家属拉开,然后就投诉到医德医风办了。现在想多开药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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