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当业主和物业发生矛盾时,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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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委员会也是呗物业收买了。停车不要钱不收物业费。总之都是自己利益至上


用户93100160942


小区即便有业委会,面对业主与物业的矛盾,也很难解决。

业委会在业主的心目中,就是代表业主利益的。正常的做法,业委会应该完全出于公心,出于对小区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出于对各方的公平调解纠纷,这样才有利于小区的长久发展。

但业委会调解的结果,很容易被业主认为,收了物业的好处,偏袒了物业公司,把自己再次裹入纠纷之中,落的一身不是。

因此,如果业主与物业发生矛盾时,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可能效果更好。

社区居委会就是较合适的主体。

部分业主也许觉得社区居委会与物业企业是一伙的,会帮着物业说话,这种理解有失偏颇。

翻遍所有法规,社区居委会对物业企业没有任何行政处罚权,物业企业对社区没有太多的顾虑,无须对社区溜须拍马。

此外,社区居委会的职能中,有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并配有专职人员。职责就是调解民间纠纷,提前化解矛盾,也是上级部门对其考核的内容之一。因此,社区有调解纠纷的动力。

如果社区居委会有明显的偏袒言行,按照现行的政治环境,业主可以坚持不懈的投诉社区,上级部门也会对社区的工作进行核查,让社区无法向上级交待。

对于一个小区来说,社区也有维护公平、让小区变好的动力。小区好,社区才更省心,没有谁愿意给自己及以后惹更多的麻烦。

因此,小区出现矛盾纠纷时,寻求社区帮助,应该是较好的选择。


姜姜聊物业


这个问题值得探讨,也很现实。现在有的小区有了业委会,业主和物业公司产生了矛盾,业委会能提业主主持公平吗?一定能。绝大数的业委会,如果能说出来这样的话,你自己觉得能信吗?反正我不信。

原因有三!

1.体制问题,目前多数业委会都是物业.或者开发商推荐的。

2.没有报酬的业委会,不会真心为你着想的,不会因为你而得罪物业公司的,心有余而力不足。

3.管,肯定会管,管不管用,找过得都知道,最后,几乎都是自己解决的。

解决方法

1.征得街道居委会支持,组织业主公开公平竞聘业委会主任及委员。

2.薪酬制,业委会成员必须有薪金或者有补贴。四十年前能无私为人民服务而感到高兴,现在,在不管黑猫白猫,能逮到老鼠便是好猫的理论下,你无私无偿的付出有涉嫌嫌疑。

3.业委会委员标准!有领导力,有担当,有能力和技术,懂财务及经营。

最佳解决方案!

实行业主自治!也就是说,业委会作为主导,聘请专业的物业经理负责。业委会进行监督,各司其职,结果就是,同样的收费,业主不但可以享受最好的服务,如果经营的好,年底业主甚至可以分到不少的钱💰。也可以这么说,把物业公司挣得那些利润,再反馈给我们业主自己。

备注!

对于小区实行业主自治,已研究多年,颇有心得,虽然,物业管理服务错综复杂,只要付出真心,最终会得到广大业主的拥护和爱戴。同时,业主也不是都傻,即享受了服务,还可以领回多交的物业服务费,更关键的是,住的更有尊严和归属感,这是花很少的钱就可以得到的。


刘哥8599100777075笑


业主委员会并不是沟通矛盾的必要条件,只是多了业主委员会业主沟通起来更有底气而已。当业主和物业发生矛盾时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想方法用手段和物业进行沟通。物业也是讲道理的,有些矛盾只是因为立场不同或处理起来会伤害第三方利益所以才沟通不下去。要讲策略改善关系换位思考,毕竟业主是想解决问题的而不是发泄情绪的。

结果不满意要找到物业的管理者,上级领导,上级公司去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告诉他们不能妥善处理的后果,作为管理者总是想息事宁人的,只要不是胡搅蛮缠总能得到一些让步。

再不行要学会利用手里的资源去找能协助解决的单位,管理物业公司的部门协助处理问题。物业公司还不至于强到目中无人一手遮天。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有理有据有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包括物业部分人员和其他业主。对抗只会让事情向相反的方向发展。走法律渠道和更换物业吃力不讨好,弄不好是换汤不换药。


蚕豆青青


旧房翻新装修去告知物业,物业人员说拆除垃圾不得堆在楼下,必须放在室内,放不下了自己找车,直接将垃圾放车上拉走。这TM不是放屁吗!你把他当人他把自己当畜牲。第二天,装修公司开工,我让工人将拆除的门窗堆放在楼门旁边,物业上前阻止无效。就让我交装修押金2000元,我说为什么,物业说防止破坏承重墙及渗漏引起邻里纠纷。我说旧房翻新为什么要花几万块翻新,不就是水路电路老化地砖墙砖开裂存在跑冒漏不安全问题才翻新装修吗?你物业不管清运装修垃圾,居然还跑来要押金,大家说说要不要交押金。


灰灰条


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当业主和物业发生矛盾时,该怎样解决。解决小区业主与物业发生矛盾的途径非常多通常可以通过居委会的调解委员会、派出所调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城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解决。由于业主与物业管理的纠纷的原因不同,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找不同的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居委会调解处理:如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态度不正确、服务有针对性、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处理业主与业主之间矛盾时不公平等工作中的轻微纠纷可以找居委会调解处理。

派出所调解:物业公司在服务活动中与业主长生纠纷如:物业公司人员有辱骂、威胁、殴打业主等涉及到治安、刑事问题,这些问题都归属地派出所管理。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涉及的乱收费、乱提价、物业管理质量问题、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问题及有关《物业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问题,这些都可以找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城市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乱搭建、砍划树木、破坏绿化、占用公共场地,这些问题可以到城市行政执法局投诉要求处理。

总之,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常有发生,根据不同的问题,业主可以找不同的部门进行处理。

以上次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回答这个问题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目前无良物业的惯用手法:

1、拖

借口:业主尚未入住、马上安排、正在跟进、已经在协调、已经在调查、已经汇报、收到、已经安排、已经跟进、明天、下周、下个月、领导刚来需要一段时间了解情况等等

实际:啥都没做!隔几个月被业主再投诉,按上述流程再来一遍。

2、推

借口:是供电局停电造成电压不稳、水务局水压不稳、是房开没有移交给我们、是地产没有设置、正在招聘、正在培训中、正在汇报、社区要求、城管部门在考核、已经汇报了还未答复、是电梯公司的问题、是业主不交钱、是业主不自觉

结果:电梯急降、三天两头停电、水压不稳、漏水、过保修期、其他都完不成待定。

3、蒙

借口:已经通知占您车位的司机来移车了,已经通知楼上不要丢烟头垃圾下来了,已经通知夜间不能装修了,已经告知承重墙不能损坏了,已经通知主管部门来执法了等等

实际:啥都没做,让这些业主傻等吧!反正他们都不会去落实,还得罪人,如果他们住改商,只要交物业费我还能出证明办工商执照,开麻将馆、私房菜我还能多收点物业费,炒个菜他还不好意思收钱。挺好。

4、花:

实际:损害业主利益就说对不起,家里有老人的去帮忙擦窗户、擦个门,反正外包了保洁,小恩小惠,得好评,又乖乖交物业费,以后什么投票,还能顺着物业要求去做。

5、狠:

实际:你提出的问题我不解决,你生气我不气,敢欠费,我停电停水、停你层禁卡让你回不了家,欠费我不高兴了就发律师信吓你,看你怎么办?我们有前期物业合同,明明白白写好物业费标准,我的内容就是一个模糊概念,没有约定,哈哈,挺好赚钱的。

业主方:投诉爱理不理,问题一拖再拖,连邻居的名字都不知道,找谁申冤?投诉上级,人家打电话问问物业有没有此事?物业小弟笑眯眯的说:此人精神有问题,没事没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小区几百上千户,每户都是散沙。

怎么办?

还是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个代表你的组织。

话糙理不糙!认可的点个赞,让更多朋友评判一下你们平时是不是这样?



思想飞


当前,农村县城小区物业管理每况日下,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物业公司为了收取物业管理费与业主争吵、纠缠甚至大打出手的,有;业主为了维权想方设法和物业公司斗智斗勇的,有……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文攻武斗屡屡见诸媒体、报端,其不和谐的声音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细细分析原因,不难发现:农村县城多数小区的物业管理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承担的。这些物业公司的雇员原本就是开发商在建筑工程过程管理中而雇佣的人员,包括工勤和部分行政管理人员,一旦楼盘基本建成,他们就统属到物业公司名下。所做的工作,无非就是业主前来看房、选房、购房时维持小区秩序、管理进出车辆;业主购房后,帮助开发商向业主交接房产、负责帮助解决房产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水、电设施以及工程建筑质量方面等问题。当业主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影响到开发商的利益时,他们往往会站在开发商的立场讲话。由于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管理人员也是开发商自己雇佣的、物业管理所做的事也是原本应由开发商自己做的,所以,导致多数物业公司不被业主接受和认可。事实上,农村县城多数物业公司人浮于事,滥竽充数,机构臃肿等现象普遍存在,收取费用偏高而服务质量偏差,物业服务人员一般都是态度简单粗暴、吃闲饭不做事儿、有的甚至闲则生非,干出了伤害业主的违法犯罪的事来。在交房时,开发商一般都会要求业主预缴1-2年的物业管理费,加上一般不退而用来抵算物业费的装修押金,农村县城小区物业公司实则是物业服务人员拿着业主的钱做着开发商的事儿,主体责任和角色定位都发生了错误,由此不难看出,物业服务人员不替业主着想、不帮业主做事以及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诸多矛盾产生的原因。建议:农村县城小区物业管理由社区牵头负责,并进行日常监管;向所在小区招募赋闲人员,具体完成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内容,实行定员、定岗、定任务、定标准管理。按实收取物业管理费,实行专款专用,并定期进行收支公示。


QiuShui


当业主和物业发生矛盾,怎样解决。一,在房产还未完全移交前(称前期物业),可找开发商和他的上级管理部门,涉及到治安及房屋质量类的可直接报警,有相关部门来解决。二,后期物业发生纠纷可找当地居委会出面调解,如调解未果有居委会出面找当地街道政府和主管物业公司的物管处(城建局,机构改革后不知划到那个局),共同协调处理。三,如果还调解未果这有走司法途径,属于个人的个人到法院起诉,属于集体的就集体诉讼。我想大部分物业公司都怕走第三条路,他们一旦败诉,今后很难再找到其它物业管理。


用户9579905807333


现今对物业公司的管理非常不顺。住建局是管开发商的,怎么也管起了物业公司?难道千千万万的住户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它管得了吗!应由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基层组织,即居委会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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