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期,商鞅與韓非都是法家代表人物,其法治思想有何區別?

資深人士說文史


商鞅和韓非都是戰國時期的法家代表人物,他倆生活時代不同,韓非是在戰國末期,而商鞅要比韓非早很多,這兩人對秦國都有很大貢獻,商鞅通過變法讓秦國實行了富國強兵的夢想,秦國統一天下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而韓非則為秦國統一天下後,提供君主集中制的治國理論體系。

商鞅和韓非其法治思想有和區別呢?筆者認為,商鞅的法治是酷法,法是治國之本,法是保護民眾的工具,依法治國是君主統治國家的基本手段,只有實行法治,耕戰政策才能被有效地實行,秦國才能富強,才能提高軍事戰鬥力,才能使秦國擁有統一天下的能力。

韓非則認為,法是帝王統治的工具,是馭臣之術的一種;在韓非的眼中君主才是至高無上上,而商鞅的法治更多的是體現民本思想;君主要用法治手段制服民眾,法律既要維護君主的獨尊地位,又要用刑罰的威懾力駕馭臣民。

商鞅和韓非在推行法治思想上應用的手段不同,商鞅強調君臣都要守法,君主要帶頭遵守法律,法律是高於一切的,甚至君主也不能凌駕法律之上,商鞅認為法律不是君主一個人的事,要君臣合作以法治國,對刑罰上,商鞅提出“輕罪重罰”,在特殊的戰爭時期,只有採用嚴刑酷律才能威懾人們。

韓非認為在法律執行上,刑罰和德教都是一種手段,無論是哪種手段都必須由君主掌握,君主不能放權,君主通過控制官吏來間接地管理民眾;在刑罰上,韓非也贊成重罰,但更多是關注刑賞二柄,重賞也重罰。

商鞅治國理論基本上就是依法治國,堅持法治,而韓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其思想就要複雜得多,他吸收了商鞅的法治,申不害的術治,慎到的勢治,還有儒家思想的德治,道家的無為等等,這無疑比商鞅是一個進步。

商鞅的法治理論和韓非的法治理論,時代不同,其目的也不同,商鞅的目地使秦國變法圖強,為爭奪天下打下基礎,而韓非的理論更側重於,統一天下後,怎樣治理天下,怎樣維護君主的集權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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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當時商鞅與韓非都應該屬於道家,但又不同於普通道家,可以稱之為道家的法派分支。

商鞅見秦孝公,首論“帝道”,秦孝公聽著聽著就睡著了;第二次商鞅講述“王道”,秦孝公哈欠連天;第三次商鞅講述“霸道”,秦孝公像打了雞血,與商鞅秉燭夜談到天明。

三次都是講“道”,也就是“領導藝術”,說明商鞅的專長是道家學說,法家是後來儒家掌握話語權後,不准許他們這些道家法派的分支仍然被稱之為道家,將他們開除出道家,畢竟道家是儒家的至聖先師,他們要“尊師重道”,所以創造了“法家”這一稱呼,方便於自己口誅筆伐。

韓非子的學說更是直接的道家學術,老子講究“無為而治”(大道為公,對被統治者一碗水端平,大公無私),時人公認他有兩個優秀的傳承者,系統講解了實現無為的具體途徑和方法:一是莊子的“君無為,而臣有為”,重視以人來實現無為;二就是韓非子的“君無為,法無不為”,重視以制度來實現無為。

韓非子的老師是荀子,他本身是道儒兼修,屬於帝王之術的擁有者,祖上是晉國的大貴族荀林父,但到“三家分晉”後他這一支,已經淪為了趙國的破落貴族,道家學問已經沒有用武之地,所以他只好自承儒家,而成為一代大儒。

法家本來是道家的一支,《道德經》有云,“道法自然(是一家人)”,道家講究“萬物負陰而抱陽”,講述的是“媽媽信仰”,講究以寬容、慈愛的心態柔性對待子民,法家講述的是“爸爸信仰”,講究以嚴格、剛強的心態硬性對待子民。

民間稱郡縣制體制下的官員為“父母官”,這就是根源所在,而分封制下的諸侯國國君,就是“父母官”的前身。

商鞅的變法,是道家為基礎的由“道”變“法”,就像一個家庭,媽媽溫情的那一套行不通了,就該用爸爸強硬的那一套進行實施,即改“巧取”為“豪奪”,講究“言出法隨”。

韓非子的變法,除了道家道士制度性以“法”造神的規定之外,還歸納了道家方士氣勢性以“勢”造神的形象方式,及道家術士方法性以“術”造神的具體技巧。

這裡的神,我們也可以將其視為國家這個大家庭的“爸爸”,變法,就是要在“母神”居於實際掌控地位力不從心的時候確立“父神”的信仰核心地位,變媽媽的諄諄教誨為爸爸的“黃筋棍底下出好人”,韓非子與商鞅的區別,在於商鞅只有“打服”(法派做法)這一個辦法,而韓非子多了“氣勢壓人”及“善意騙人”這兩個比較婉轉的選項,就像我們傳統的家庭爸爸的角色一般都是比較威嚴的,但也不排除有些爸爸對孩子“連哄(勢派做法)帶騙(術派做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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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商鞅和韓非同樣推崇法家的思想,但是二人在各自推崇思想方面卻存在很大的不同,而造成二人之間思想不同的原因也是包括很多方面。

  二人所處的社會環境不同。

  很大情況下,思想家的思想是根據當時的社會環境而產生的,商鞅與韓非的思想也正是如此。商鞅所處的時代是在我國社會的轉型時期,我國古代社會正在向著封建社會進行過渡,這一社會時期,國家的經濟相比之前有了十分明顯的進步發展,社會經濟逐漸的發展起來,除了農業的生產能力提升之外,商品買賣也逐漸出現,新的經濟發展模式開始成為社會發展的主流方向。

  政治生活中,社會的主要矛盾也轉變為了農民階層與地主階層之間的矛盾衝突,為了適應新的經濟環境,國家需要新的制度思想來進一步穩定已經被破壞了的傳統的禮樂制度。商鞅就是在這種背景下以法家思想來進一步改革秦國,商鞅在變法過程中,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富國強兵,維護當時的新興地主階層的利益,從而進一步鞏固新興階層的力量。

  而韓非所生活的時代是在戰國末年,當時也是正在處於戰火紛飛的年代,農業的社會生產力有了更進一步的提升,但是當時所實行的就有的生產關係並不能夠適應新的經濟發展狀況,為了解決這種狀況,各國國君都廢除了傳統的封建奴隸主的土地私有制,轉變為土地公有制。

  這種背景下,社會逐漸開始要求統一,統一的前提是需要有一個強大的政權來領導,韓非提出的改革措施自然就是為了建立一個強大的政權,因此他提倡加強君權,將權力全部收歸中央,由國君一人掌握,由此也開始了我國古代社會的中央集權制度。

  二人的思想來源不同。

  商鞅和韓非所學習的法家思想來源不同,其中存在的差異也對於二人之間的思想存在不同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史記·商君列傳》中對於商鞅的思想來源是這樣記載的:“鞍少好刑名之學。”

  商鞅師從李悝,根據相關歷史資料記載,商鞅當時去到秦國,受到秦國的重用,就是因為李悝所撰寫的《法經》,從李悝能夠根據法家思想撰寫《法經》中就能夠看出李悝對於法家思想的推崇,《法經》在我國法學的歷史上的地位也是十分重要,商鞅自然受到李悝思想的影響很大,在他的變法中,很多的觀點都能夠看到李悝的思想。

  韓非則並不只是接受過法家思想,他最開始還師從於荀子,因此他的思想中會包含一定的儒家思想,這樣就能夠幫助韓非學習更多的百家知識,對於百家思想中的優秀內容進吸收和融合,因此韓非的法家思想更加的完善。

  韓非的治國思想中,秉承著荀子所說的“性惡論”,因此為了壓制人們的惡行,必須要施以重罰,在韓非的思想中,他同荀子一樣,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一切往來只是因為存在利益關係,同時韓非贊同荀子的人分貴賤的思想,因此在他的思想中,要強調君權和尊卑秩序,進一步提高了君主的地位,因此他的這種思想正是適合當時國家統一的需要。

  二人的生活經歷不同

  生活經歷的不同使得二人的所見所聞也各不相同,這也是導致他們二人同為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卻有著不同思想的主要的原因。商鞅和韓非都是出生於王族之家,但是二人在家族中的地位也天差地別。

  在當時實行宗法制度的背景下,一切都是以嫡長子為貴,而商鞅卻只是一個庶子,庶子並沒有繼承爵位和財產的權力,在龐大的家族體系中,處於較低的位置,這樣的狀況使得商鞅從小就是十分的壓抑,這種不公平的待遇讓商鞅十分憤恨,所以在後來實行變法過程中,商鞅採取措施抑制王室貴族,實行軍功制度,給了庶子很大的機會,這些措施實行的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因為他的經歷。

  韓非與商鞅不同,根據相關歷史資料調查顯示,韓非應該是出身於王族的宗室,並且是貴族的大世家,他本身的地位較高,並且具有當時的爵位繼承的權利,因此他的地位可以說比商鞅高很多,所以韓非在這一方面十分的維護統治者的君權,強調尊卑貴賤。

  此外,韓非自小就在各種朝廷官員之間進行參與,因此他深深地瞭解官員們之間的爾虞我詐,知道政治環境的黑暗,因此在他的思想中,也極為提倡“術”的使用,通過各種“術”來進一步控制和管理朝廷官員,也進一步要求加強君權,只有君權加強,官員們手中沒有大權,自然也就無法對於我國的穩定造成影響。

  雖然商鞅和韓非在治國思想方面都傳承法家的同時又有各自的不同特點,但是從根本上來看,造成二人思想不同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當時社會主要矛盾的不同,以及統治者統治的思想需求不同,不管是商鞅的思想還是韓非的思想,他們最終的目的還是為了服務當時的統治者的統治需要,否則他們的思想也是不能夠被當時的統治者所選擇的。但是不管如何,二人的思想最終都對於我國古代的社會生活產生了十分深遠的影響,他們為我國的歷史發展都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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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過學的人都知道,現代的史學家都說韓非子是集法術勢之大成的法家代表人物,既然是集大成者,那就言外之意就是韓非子最高了!其實也不是他們非要這麼認為,而是歷史上的太多名家都這麼說。

但是我認為論真正的大才,必須只有商鞅!韓非子並沒有實踐經驗,他死後不久秦帝國就滅亡了。自始至終也沒有施展過他的政治主張,當然,他的許多主張是很貼合秦國已經有了的政治制度的。

那麼再看一看商、申、慎三家的所謂法、術、勢之特長。其實三家都是以法治為核心理論的,區別並不大,只是申不害更多的注重術治,高估君王的權術在統治國家中的作用。慎道更多的注重君主的威勢,但是他要求君主必須“尚法”,“萬事斷於法”從而“無為而治”,可以說與商鞅的法治是比較接近的。商鞅力主以法為教,但是如果沒有秦孝公的強大的支持,他也是不可能實現的。

所以說我個人認為法術勢三家以法治派最為中正,勢治派其次,術治派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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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秦是不是法家?不完全是。

秦發源地甘肅,陝西不過是當年東出最先征服的地方。

秦王仁厚,講究不戰而屈人之兵。

“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

秦王滅六國,靠的是割地,真正攻城的有幾個?

人屠白起敗壞秦王名聲,被秦王直接賜死。

秦王嬴姓趙氏,秦王殺白起是為趙報仇;白起死後,秦王四十年未攻趙。

二、法家商鞅。

曾讀過《商君書》原著。

作為法家學派,《商君書》的確是一本很多問題有獨到見解的文獻。

然而,《商君書》已經被人曲解過多,以訛傳訛,以至於偏離本意,面目全非。最典型的例子,如網上流傳甚廣的“馭民五術”。

在《商君書》中,商鞅從未有此表述。

周幽王被犬戎殺死後,豐鎬(西安)被犬戎殺得片甲不留。 秦國發源地在甘肅天水,秦公墓在甘肅隴南禮縣大堡子山。 秦攻破豐鎬(西安),趕走犬戎,代替周幽王定都咸陽。

某些人拿著商鞅的大旗四處招搖撞騙。此人無恥與齷蹉至極,非我族類,其心必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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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主張以法治國的學派,是百家爭鳴中重要的一家。法家可上溯到春秋時的管仲和子產,戰國時李悝、吳起、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又作了新的發展。商鞅重“法”,申不害重“術”,慎到重“勢”。戰國未期,韓非集法家思想之大成,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論。法家經濟上主張廢井田,開阡陌,確立封建土地私有制,執行重農抑商和獎勵墾戰的政策。政治上主張中央集權制,嚴刑峻法,賞罰分明。人事上主張官吏從基層選拔,所謂“宰相必起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思想教育方面主張廢文學、止儒墨,“以法為教、以吏為師”。法家學說大多切於世用,當時諸侯各國多所採用,特別是秦國。西漢武帝時,雖主張“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但武帝及後來的封建統治者,多數仍採取外儒內法、儒法兼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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