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頂商人”胡雪巖的經商謀略:生意要想做的長遠,得有一種意識

常言道:“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為了利益,人們陷入競爭之中,但利益不可一個人佔盡,否則,就真可能是“人為財死”了。“紅頂商人”胡雪巖就認為,生意要想做的長遠,得有一種意識,那就是共享意識,與同行太相互扶持、相互幫助,與他人分一懷羹,好處要懂得共享。相反,如果好處自己全部佔盡,這樣的話你得勢時雖然做到了初一,但等你失勢時人家就會做到十五,到頭來自己就會全無退路。因此,有好處時一定要能分人一懷羹,這叫“與人方便,自己方便”。正是因為有了這種超越時代的共享意識,才使胡雪巖成為那個時代橫跨政商兩界的佼佼者。

“紅頂商人”胡雪巖的經商謀略:生意要想做的長遠,得有一種意識

有一次,胡雪巖打聽到一個消息,說是外商有一批先進、精良的軍火。消息確定後,胡雪巖認定這裡面大有賺頭,於是立即找外商聯繫,憑藉老道的商場經驗,高明的運作手腕,以及他在軍火界的信譽和聲望,胡雪巖很快就將這批軍火生意給做成了。

正當胡雪巖為做成這筆生意感到萬分得意時,一位商界的朋友告訴他,有人在指責他做生意太不厚道。原來,外商本來是準備將這批軍火賣給另一位同行的,只是還沒等到交款取貨,就被胡雪巖以更高的價格中途截胡了,以至於那位同行失去了一個大好商機。

胡雪巖聽說這事後,對自己的貿然行事感到萬分慚愧。隨即,他請來那位同行,商量該怎樣解決這件事。胡雪巖在政商兩界的龐大勢力,讓那位同行十分忌憚,他害怕以後遭到胡雪巖的報復,所以沒有提出任何要求,只說這單生意既然比你胡老闆做成了,那就算了,只希望以後儘量避免這種事情。

換做一般商人,事情也就這樣過去了,胡雪巖卻並非如此,他主動要求那位同行把這批軍火“賣”給他,同樣以外商的價格,這樣那位同行就能吃個差價,而不需出錢,更不用擔任何風險。事情一談妥,胡雪巖馬上把差價補貼給了那位同行,讓同行賺到應得那一份的同時,也對胡雪巖佩服不已,就此結下一段善緣,胡雪巖本人的商界聲譽,自然也就更加的高了。

不趁人之危、搶人飯碗、懂得利益共享,是胡雪巖很重要的一條經商謀略。胡雪巖經商多時,儘管本意不願做官,但和場面上人物來往身上沒有功名,顯得身份低微,於是才買了個頂戴。後來,胡雪巖的貴人王有齡身兼三大職務,顧不了杭州城裡的海運局,正好胡雪巖捐官成功,王有齡就說要委任胡雪巖為海運局委員,等於王有齡在海運局的代理人。

對此,胡雪巖以為不可,原因很簡單,就在於他首先想到的是別人。胡雪巖對王有齡說,海運局裡有個資格老、輩分高的周委員,你卸任之後,應該由他任代理人,假如自己貿然佔據這個位子,那等於是搶了周委員應得的好處。反正周委員已經被自己收服,假如由其代理當家,凡事還是會與胡雪巖商量,等於還是胡雪巖在幕後代理。既然如此,就應該把代理職位給周委員。

胡雪巖深深明白,做生意,好處自己不能佔絕,幹什麼事情都不能吃幹抹淨,一定要多多為對方著想,有好處時分給對方一杯羹,這樣才會不結下怨仇,等你失勢時別人也就不會落井下石了。

胡雪巖的時代離現在比較遙遠了,但經商、做生意的道理是一樣的,商場競爭很多時候都不是你死我活的矛盾,留別人一條活路,便是給自己一次機會,如果為了一點利益輕易就去得罪別人,那麼將來你就可能失去更多的利益,這是要想把生意做得長遠必須具備的一種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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