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战役进入关键期的时刻,天池派出所在全力以赴配合镇政府设立疫情检测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治安防控工作力度,从严从快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坚决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1月29日18时许,天池镇东天池村张某报警称,其在自家门前大路上被同村村民鲁某打伤。天池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经调查了解到,天池镇东天池村民鲁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独自一人在家喝了一斤白酒,醉酒后行至同村张某家门前时,张某向其打招呼后,鲁某无故用拳头击打张某面部、头部,造成张某嘴部、鼻部等处受伤。
得知情况后,办案民警连夜调查取证。1月30日早上,派出所民警将酒醒的违法行为人鲁某传唤到案,鲁某对其酒后无故殴打他人的行为后悔不已,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对违法行为人鲁某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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