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还在外打工且不想离,法院会怎么判?

李娟121918436


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女方在外打工且不想离婚,男方起诉离婚,法院一般判决不离婚。

这里说一般判决不离婚是因为没有特殊情况,比如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暴力、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没有这些法定离婚的情形。像这种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这些与你有关的,就是上述一、二、三、四、五种情形。但是这些要有证据来证明啊,有了证据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巧妙使用分居满两年这一法律规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上述第四种情形,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要注意,分居满两年的原因是感情不和,不是分居二年的都可以离婚的。所以,这里的“感情不和”就需要准确把握了。你不会的,可以聘请当地专业律师。

起诉法院的地的选择也是很重要的。

这里面也是有很多技巧的。住所地、居住地、结婚登记地等,你可以试着到她打工居住地起诉,试一下,这样表明上加大了你的成本,但对被告更方便,便于法院与被告沟通,对案件有利。

当然还有其他许许多多,比较琐碎,文字有限,不好一一列举。

总之,婚姻大事,在没有充分考虑成熟之前,不要随便离婚,法院也会给你们冷静期的。

不管咋说,我都祝你幸福。


罗律啰嗦


如果男方起诉离婚的话,不管女方是否愿意离婚,法院都会通知女方前来应讼,即使女方不来,同样不影响案件的判决。

至于如何判案,那么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做的工作就是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女方很爱男方,照顾家里,孝敬父母,对孩子呵护有加,那么法院将做男方的思想工作,尽量挽救这个婚姻。

如果调解无效,证实男女双方的感情已经破碎,那么法院将会依法判决,即使女方还在外面打工,拒不来出庭,也不会影响离婚案件的判决。

一旦这种情况成立,那么在财产分割、孩子问题上很有可能会对女方不利,所以女方最好不要逃避,要勇敢面对这个痛苦。

再说,即使女方不在意财产分割到多少,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那么两年过后,夫妻双方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将会坐实离婚的事实。

离婚的条件是:男女双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夫妻之间有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者;任何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之行为;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其它原因。

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孩子出生的一年之内,终止妊娠的半年时间里,男方提出离婚的话,法院将不会受理。

总之,男女在走进婚姻殿堂前,一定要想清想楚,对方是否为跟自己共度一生的伴侣,切勿冲动行事,否则在婚后因为种种原因而闹分手离婚的话,那么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伤害!


剑动天下


我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常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对《婚姻法》比较熟悉,关于一方要求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问题,我来回答。

当前我国离婚的方式一般有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协议离婚没搞定,那就只能诉讼离婚了。你外出打工,丈夫提出离婚,你不同意离婚,你丈夫可以向提出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婚姻法》中有一条对女性保护的条款,是这么规定的: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如果你已经怀孕,或者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六个月内,你丈夫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查,如果感情并没有破裂,还有和好的基础,是不判决离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且难以治愈的;(6)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8)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9)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10)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13)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如果你没有以上行为,并且你深爱你的丈夫,照顾家庭,扶养孩子,赡养父母,尽到了妻子应尽的义务, 并且你并不想离婚,我想法院是采取调解的办法,做你丈夫的工作,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


老汉侃社会


拖是拖不住的,没有离不了的婚!

答: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取决于男方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问题。1989年最高院发布并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13种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2001年婚姻法规定了五种法定离婚情形,对89年的司法解释作了归纳总结,并作了一些修改。现89年司法解释规定的这些情形,仍作为2001婚姻法的补充。

这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重婚、虐待、遗弃、赌博吸毒屡教不改、被宣告失踪、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很多人误解只要分居满2年就可以离婚,其实这是错误的,以致于以讹传讹。这种说法忽视了分居需要“因感情不和”为前提。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是很困难的,夫妻分居的原因很多,有外出打工而分居、双方工作不在同一地方、双方为生养子女而约定分居等。另外要证明分居满2年也是困难的。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以此为由而判决离婚的少之又少。

虽然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定离婚条件。但夫妻一方要掌握这方面的证据确是困难的,夫妻在一起过日子,也不可处处刻意去收集保存夫妻感情恶化的相关证据,否则生活就会象潜伏那样的谍战片一样。因此,大部分夫妻在离婚时,一方手中并无多少夫妻感情恶化或破裂的证据,主要是凭口述,看对方是否认可。

司法实践的离婚诉讼中,如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看提起离婚的次数。若第一次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基于婚姻的背后联接着双方家族、子女、财产等一系列重要关系,从慎重对待婚姻,给予对方努力以复合的机会等角度出发,一般判决不准许离婚。有些法院会在第二次或第三次提起离婚时,才判决离婚。

虽然如此,但并不是可以无限制地起诉而得不到离婚的结果。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要不签字,就离不了婚。其实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是否签名,可以说与离婚没有任何关系,现在法院庭审基本上都是同步录音录像,一方不在庭审笔录或其他法律文书上签名的,基本没有任何影响。婚姻自由,除结婚自由外,离婚也是自由的,为保护公民离婚自由的权利,只要一方坚持,婚终究会离成的。

题主所述一方在外打工不想离,若另一方在外打工不能或不愿参加庭审的,确实给法院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带来了困难,可能法院会在第一次提起离婚时,判决不离。但拖是拖不住的,等到第二或第三次再行离婚诉讼时,缺席庭审可能会对缺席者产生不利的影响。

经过上述分析,相信题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已大致判断出法院能否判决准予离婚了。


扬州谈律师


一、离婚的形式:1.协议离婚(非讼离婚)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和共同财产及债务和子女抚养问题等达成一致协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载明,凭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相片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经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地,当场发放离婚证书,此时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协议离婚不是自动离婚务必要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或一方对婚姻关系或财产、债务等相关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协议时(其中包括本问题情形),夫妻双方或一方都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此为诉讼离婚。

二、离婚的条件:一方提起诉讼离婚,1.双方需要有结婚证2.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提起离婚诉讼时应诉一方为无民或限民能力人时,应当由其有先确定其法定代表人)3.提起诉讼必须由夫妻双方的本人,其它人包括近亲属都无权代位行权,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不在此列。

三、诉讼离婚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问题:1.婚姻双方当事人均在户籍地居住时,有管辖权的法院只为该户籍地的法院。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住所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条第一款规定),从本条看出,离开住所地的一方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人民法院审理各种离婚案件的处理办法: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一般都要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视情况予以判决;判决离婚的根本原则是以双方婚姻感情基础确实破裂。感情基础确实破裂以《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规定的各种情形来判断及依据民法通则规定的一方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的。

五、人民法院审理各种疑难杂症的离婚案件的程序问题:1.夫妻双方到庭参加诉讼,经调解无效后,涉及夫妻单独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身份关系,如应诉一方出现《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时,人民法院可单独就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作出判决,婚姻关系的其它问题可另行审理;如果未出现必离情形,裁定不予离婚,起诉离婚的一方应当在六个月后,且出现新的情况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不能重复诉讼。2.离婚诉讼中被告一方如果出现在医疗治疗期或符合《婚姻法》第34条规定的情形,不得离婚;女方除权例外。

六、下面说说司法实践中常出现的问题:夫妻婚姻关系的一方在外面养小三甚至是生儿育女,可不愿放弃合法的婚姻,对方提起诉讼离婚时,采取消极对待或者躲猫猫方式规避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怎么办?法院如何处理该棘手问题?1、对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诉讼或委托律师开庭时,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一般不会缺席判决,但被请求方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人民法院会维持请求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1.被请求方无客观原因在分居两年以上是指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夫妻性生活,与是否联系无关,发生夫妻性生活的,从最后一次起连续两年以上止计算期间;2.请求方有证据证明被请求方有同居、重婚3.被请求方屡次吸毒、嫖娼4.被请求方被判刑罚超过一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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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题干所述:“老公起诉离婚......不想离”,可以确定男方要求离婚的决心很大,已经执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现已经没有协议一致的基础,女方不愿意离婚但没有描述不愿意的理由。据此本律师作如下回复:

一、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公民有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以及《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诉讼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无效来决定。如男方执意要离婚,女方是否同意顶多是人民法院在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判决不准许离婚的考量因素。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如下:《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现该纠纷已经进入人民法院受理审查的民事诉讼阶段,女方应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身份凭证去法院领取传票和相关权利义务告知文书,当然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就此本律师特别提示,离婚纠纷系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代理律师只能以当事人一般授权的代理人身份参与案件。

三、司法实践中如男方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特殊情况下通常人民法院都会判决离婚的。对此,本律师建议,应积极去法院应诉,并在法院承办法官主持下进行调解,也许还有挽回感情和婚姻的可能性,逃避只可能增大隔阂和矛盾。经调解实在没有再共同生活的基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就此将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等问题一并解决,对曾经的夫、妻双方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是双方新生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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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你要积极到庭应诉。避而不见肯定解决不了问题。如果你不到庭,你就放弃了抗辩的权利,不能完全地表达你的意思。同时法院会依照法定程序缺席审理,并进行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就是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二是到庭明确表示不愿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要证明双方的感情尚未破裂,只要互谅互让仍是美好的家庭。

三是应和对方主动沟通。语言是打开隔阂的最好一把钥匙。双方本来就有共同回忆的美好记忆,拥有很多生活的精彩和绚丽的画面,一点一滴皆有情。找到共同的话题,必然产生共同的语言,相信自己能唤回共同温馨的生活。 欢迎对本回答转发和点赞,并对回答内容进行探讨。 动沟通。语言是打开隔阂的最好一把钥匙。双方本来就有共同回忆的美好记忆,拥有很多生活的精彩和绚丽的画面,一点一滴皆有情。找到共同的话题,必然产生共同的语言,相信自己能唤回共同温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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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门里门外


如果女方不答辩,不到庭。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但可判決离婚也可判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人可在6个月后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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