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某小區業主成立業委會時被居委會以部分委員未交物業費為由廢止,該行為是否合法?

五點起床十點下班


雙方都不合法。按照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業委會成員欠物業費應取消資格。而居委會在業委會成立過程中是指導和協調工作,沒有廢止的權力。

所以業主大會籌備組選舉業委會成員必須審查其是否有未繳納物業費的行為。

居委會對業委會候選人有欠繳物業費的應指出,並告訴籌備組該候選人不符合要求。

如果籌備組執意召開業主大會,該候選人成為業委會成員。那麼街道和房管局也不會給這個業委會備案。

如果有小區業主向法院起訴業委會成員有物業費未交行為,法院也會判業委會成立無效。


小野怕湯圓


業主委員會應是一個自發的民間組織,其功能與目的應是監督物業公司的工作和服務,為廣大住戶揚聲。但如果與經濟掛鉤就變了味了。如果從物業微薄的利潤中再分點,那肯定會影響小區的整體服務質量,這是我們所擔心的。

再看看業委會組成人員,那些真正有修養道德,德高望重的人,是不屑於沒事找事的,反之削尖腦袋往裡鑽的,大部分都是社會上拎不上手的不三不四的人,一個連物管費都不肯交,去參加什麼業委會,他能為大家做什麼?

本人現居徐州,我們小區前陣剛鬧過事,往年小區供暖都是物業公司負責,凡有故障,隨叫隨到。今年四五月份成立了什麼業委會,從物業手裡搶去了供暖權,結果弄的怨聲載道,住戶忍無可忍去市政府上訪。本來人家物業公司,專業人員服務很好。打從業委會成立後,服務質量日趨漸下。因為好多涉及到利益的東西,它們屢屢伸手,物業公司不掙錢了,服務能跟得上嗎?這是我們所擔憂的。你說這種業委會除了坑人,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專業的事情讓專業公司來打理,這樣也許會好些。好多人說物業公司這也不是,那也不行。你自己做試試?眾口難調,要相互理解。所謂的業委會如果藉此謀利,讓那些別有用心的人把持,等著你的小區變成一個大垃圾場吧!

奉勸那些熱衷於參加業委會的人,你如果真心為民服務,就不要有一分錢的利益糾葛。我們衷心感謝你。如你藉此想撈一把,大家都是鄰居,最好儘早收手,免得再去上訪,激起眾怒。


老夫伏驥


社區這一行為是為違法!首先應該查清楚這些不繳物業費的真實原因和意圖,然後才能決定。從法律層面上講業主和物業的權利是平等的,而且小區是全體業主的,業主才是小區真正的主人。物業只是一個以贏利為目的的社會服務組織,雙方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物業只有與業主簽訂物業服務管理協議,就形成了服務和被服務的兩個合法的主體。如物業“佔山為王”強行迫使業主繳物業費,業主完全可以不繳物業費,如果是因物業服務管理不到位、違規收費或業主有正當理由而緩繳或不繳物業費的,社區就無任何理由阻止和剝奪業主報名參選的資格。如果社區與物業聯合起來,故意阻止業主報名,業主可依法向社區的上級地方政府反映,要求社區必須依法履行《物權法》賦予廣大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正義聯盟9968


居委會做法合情合理。試想這些人想盡一切辦法,進入業主委會會,圖得是什麼?無非就是想盡一切所能,撈取不可告人的好處。不交物業還是小事😁

我們這裡有個小區,在某些人進入業主委員會後,利用多數業主對前期,一個也不地道的物業公司的不滿,將物業公司的業務到期中止。然後,由業主委員提出自治,業主也積極響應,主動交納物業費。開始都是蠻好的,可後來由於利益衝突,有一半委員退出。繼而傳出裡面貓膩:有的委員將家裡閉人安排進來,給予高工資;有的乾脆整天在小區裡找些小工程,分包給別人幹,然後拿提成。更可氣的是:路燈也沒有破損,硬是將小區路燈全換了。路面好好的,也要重新鋪一層瀝青;監控好好的,也要重新換一遍灬灬

這都是套路!


人生如茶7250


居委會和物業費有關係嗎?搞笑吧,業主委員會是業主選出來的,你居委會沒權干涉吧。


多多76208


不交物業費,還想進業委會,豈有此理?為什麼拒交物業費,原因多多,有小區管理問題,有業主自身素質問題,任何問題都要按法解決,不交物業費還想進業委會,居心叵測,他一旦進了業委會,有可能煽動其他業主拒交,受損害的還是業主。

2017年7月底,徐州市x城區xx世x小區業委會成立,籌備期間,某些想當業主委員會主任的人對業主想進業主委員會的人提出限制,x樓業主不能當代表,這些都是不對的,你沒這個權利!

想進業主委員會,或當主任,擠破頭皮者有之,有的是出以公心為業主服務,有的也是出於某種私心。


無奈125387125


這是法律的規定,是容不得討論的,這個業委選擇的程序就不合法,對業委侯選人的資格審查存在問題,所有的業主只要有欠物業費的歷史,或者有其他的不徵信記錄,都不能參選業委,那怕已選舉結束也已報備過,只要有舉報並經查實,立即取消業委的名額,並由選舉得票後一位業主替補,


藍夕陽836


徐州市市政府11.28最新規定,維修委員會委員有拖欠物業停車等各項費用的,有亂打亂建佔用公共設施的,有侵佔他人公共財產的,一律取消委員會成員資格!

但是重點來了,居委會無權取消業主委員會,只能針對個人罷免業主委員會委員的權利,因為業主委員會受居委會,街道辦等上級有關單位監督。


看我五菱神車超你


這些人連該交的費用都不願交,自私,貪得無厭。還要去當什麼業主委員會代表,簡直不要臉。試想他們當了代表,能為業主做事?能大公無私的付出?好在我徐州政府對這種垃圾人有了具體規定,堅決支持政府規定!


用戶1686738142597


不交物業費一定要查清楚,居委會沒有權利取消。物業服務差可以不交的,物業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收取物業費,我的外牆開裂縫多次要求物業修補無果,目前我也不交錢,修補好了就交,這樣做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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