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熟人借了我十万,到期了到法院起诉他,他倒打一耙说我灌醉了他写的欠条,怎么办?

虎威犹在


狡辩和辩论有什么区别?狡辩是颠倒是非,辩论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既然他是狡辩,那随他说,不必置气,你证据充分法官会支持你的,法官是很精明的,不会听他几句胡诌就偏向他。


逗笨逗


真有其人,我有一场官司中,別人欠我钱,我兄弟担保的,当时说的好,一年一内给,他不给他给,条件是我不要利息,我同意了,可是到二年也不照面了,打电话不接,没有办法起诉了,到了发法,我兄弟说的喝酒喝多,危协他打的手续,法院几乎说欠条是无效的,最后法院让举证,还是判决还我钱了


一生幸福好平安



有一个熟人借了你十万,迟迟不还,无奈,你只得把他诉讼到法院,求得法律公平解决。

令你想不到的是,他却倒打一耙,说你是把他灌醉后写的欠条。怎么办呢?

法院讲究的是证据,你提供的借条如果是真实的。他如果说是醉酒所写,跟平常写的肯定不一样。如果通过笔迹鉴定,一定会戮穿他的谎言。

再者说了,他说他是醉酒所写,那他必须拿出证据来。在哪里喝的,喝的什么酒,吃的什么菜,花了多少钱,都有谁在场,用什么笔,拿的什么纸等,都是要用证据来证实的。如果是假的,谁会为他来出面做证呢?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只要他的证据不充分,要想推翻借条是不可能的。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向你说的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一般熟人之间的借贷都不会存在赖账的情形,如果对方赖账我们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从法理上来说,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与诺成性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签订以后并未产生效力,民间借贷合同自借款交付给债务人时合同才生效,故只有借款合同起诉到法院一般是得不到支持的(特别是大额借贷)。债务人以债权人将其灌醉后签订的借条,我们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向法院提交怎样的证据才能得到支持呢?第一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能够直接证明借款已经交付的事实的。第二录音录像证据,现场录音录像肯定能够证明相关事实的。第二具有出借能力的证明,提供自己有能力提供借款能力的相关证明。第三证人证言,借款时相关在场人的证言。第四,出借款项的来源及组成证明,这个比较难懂,意思是借款如果是现金交付,应该提供当日现金交易的来源及组成。第五,其他。


小法匠


不怕,有没有借款交付依据,借款应当以实际交付为依据。而且在庭审中,法官会问他,什么情况下出具的借条,他说是被灌醉的,那第二天有没有报警!事后一段时间有没有报警。再宽容一点,庭审后给你三天时间去公安机关立案,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本案就会驳回处理,移送公安机关。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将直接依法判决。民事案件当中讲究谁主张谁举证,口说无凭……


兔兔和布丁


口说无凭,要靠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会遇到许多张口说胡话的人,有说假话的,有夸张表演的,还有不切实际胡乱编造的各种谎言。

最夸张的是,有的被告在法庭上什么都不承认,最夸张的是“法官:被告,这是原告的身份证,请你质证”,"被告,我对这个证据的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予认可”。连主体身份的身份证他都要说是假的。

01

被告否认欠条的真实性,需要他自己提供证据证明

在法院的诉讼审理过程中,你作为原告已经提交了足以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欠条,现在对方否认欠条不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方说欠条是被你引诱喝酒后写下的,其实是想说明,一这个欠条不是我的真实意思表达,二我在写这个欠条的过程中有被胁迫的情形;三这个欠条并没有产生实际借款关系,因为是我虚假出具的。

但是基于他所说的上述情况,你不用过多的是反驳,直接用证据说话。因为这是他提出反驳的理由,需要他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他没有说假话,这个证据可以人证,比如你们当天一起吃饭的时间,地点,一起吃饭的人的语言等等。或者空有欠条,自己没有收到钱的证据。

02

对方否认欠条真实性,你可以证明借款真实存在啊

对方为什么要否认欠条的真实性,其实就是想通过否定欠条的效力来否认借款真实存在,而对你来说,你只要能证明借款真实存在,法院就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光有借条或欠条,还需要有转账记录或者实际交付的证据来佐证整个借款过程已经完成,出借人已经履行完自己的义务,现在起诉是要求借款人履行自己的义务。

对于十万元钱来说,挺大的数目,一般是要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来进行交付。如果你主张是现金交付,就需要证明你手上有这么多现金,为什么不用银行转账呢,同时是否有其他人的见证。

如果你能证明借款的真实存在,对方的狡辩很轻易就可以击破,这样法官也会选择相信你。

03

在诉讼中,对于对方的狡辩不用感到害怕和愤怒

有的原告可能在诉讼中,遇到被告张口胡放,就会情绪异常的激动,其实根本没有必要为此而愤怒。

对方也是站在他的利益角度思考问题,只要对自己有利的,否认你说的一切,或者对所有一切都否认,也是正常的思维现象。但光有否认没用啊,得需要有证据作为支撑,得需要有事实相佐证,还需要符合正常人的合理做法。

法官也不会轻信或偏信任何一方,有自己的识别和分析判断能力,所以根本不必要为对方的狡辩而担心受怕。

结语

民事诉讼中,许多人都是亲自参与到法庭的审理过程中,但又不太熟悉诉讼中的程序和关键环节,会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这是对未知和害怕,但只要摆正心态,正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想法,就不用为了对方的话语而担心案件结果。


悟法析律


“猪八戒过河,倒打一耙”的行为,在民间调解纠纷中,有可能会沾到便宜,但在法律诉讼中就是自作多情了。

因为,民事法律上有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就是否认。也就是说,法律是一切以证据为转移的,没有证据,法律就认为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所以,在法律诉讼中,当一方当事人出现无中生有的倒打一耙的现象时,对方当事人只需说一句“没有”2字,就万事大吉了,这就是否认的法律效力。除非倒打一耙的那方当事人,提出证据对他的倒打一耙予以证明。

但是,无论如何,倒打一耙的一方是不敢轻易伪造假证据,对他的倒打一耙予以证实的。因为这样做的结果是:容易导致刑事责任的产生。这是源于:一方面,假如倒打一耙的那方当事人伪造证据,并且得到法庭的认可,那么,对方的民事责任就可能转化为刑事责任。比如,本问题中,如果对方的倒打一耙因伪造证据而得以成立,那么,醉酒他人后,使其写欠条的行为,在法律上就变成了抢劫行为,相应地,就成立了抢劫罪。开这种玩笑的后果,是任何一方都难以承担的。

所以,对于倒打一耙的行为,在法庭上只需予以否认,就会万事大吉的。


飞蛾滩


大实话:只要借钱的事实存在,并且合法的,这笔账他就赖不了。

关于朋友之间借钱这个事可以说真的是让很多人头疼的一件事了,不借吧,害怕会影响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借吧,到时候对方不及时还,了双方之间可能连朋友都没法做了。并且,现实生活中因为借钱而分道扬镳的事情也确实存在不少。

而就这件事来说,如果你所描述的情况属实,那么无疑,你就是遇到了无赖了,不过,虽然钱很难要,但是,这也不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首先,就这笔债务本身来说,它必须是一笔合法的债务你才有机会要回来钱。如果是这是赌债,或者你确实是套路人家签下的债务,那么即使到了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追诉请求,这种不合法的债务本身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去哪儿告都没用。

然后,就正常情况来说,如果对方就是想耍赖,就是冲着撕破脸大家不做朋友了不还钱了,那么就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钱的。

因为,就这个债务本身来说,十万块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只要双方之间交易了,那一般来说就是会有交易记录的。比如说,银行卡或者支付宝微信的转账记录,亦或者是其他人的在场证明,并且,你手里还有欠条。这肯定是不能说他说你灌醉他骗他写的欠条,就是这么认为了。只要你拿得出转账记录,有证据表明人家确实从你这里借了十万块钱,并且也确实没有还,那么就是可以要求其还钱的。当然啦,他说是你骗他把他灌醉写的欠条,他也是需要拿出证据证明的。毕竟,到了法庭上,还是要靠证据说话。

如果说你有证据证明他确实从你这里借了十万块钱没还,但是,他就是不还,那么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比如说,强制拍卖其名下财产,把其列入征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等。这些写都是对付那些欠钱不还的人的有效法律武器。

所以,总的来说,对于欠钱这事,还是要拿证据说话。在借钱的时候双方就都要保存好证据,真正的朋友就是可以开诚布公地地谈钱的,只有那种狐朋狗友才会把借钱留证据当做是什么不信任的说辞。

最后,也是劝大家一句,没事少问朋友借钱,去银行借,多办几张信用卡都是优先级别的解决方案。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法院是一个讲求证据的地方。也是一个维护公平和正义的地方。不是你嘴巴讲讲,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只要你借条在手。而且借条清楚,规范合理的情况下,不管借款人如何耍赖。那都是铁证。

如果被告人拿不出确凿的证据。证明那是酒后失去意志的行为。那么这个官司法院一定判你赢。

正所谓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就是这个道理。同样的道理。如果你没有借据或转账记录和相应的证据。那么借款人如果不承认,法院也拿他没有办法。

毕竟债务的本身是由你二人达成了协议。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借钱。处于一种被迫或者是被骗的方式。写下了一张借据。那么事后应当及时的报警。

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大家也都是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更要提防那些行为叵测的小人。别中了别人的圈套。





异乡超哥


有个熟人借了我十万,到期了到法院起诉他,他倒打一耙说我灌醉了他写的欠条,怎么办?

在法律上有一个举证责任的概念,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通俗点来说就是一般在法庭上谁提出的观点谁需要提供证明该观点成立的证据。就像你起诉对方还钱是提出对方欠你钱的观点,你需要提供借条、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

所以对方倒打一耙说你灌醉了他写的欠条,那对方需要提供你灌醉他之后写了借条的证据,否则法官是不会支持他这一观点的。

并且对方的观点是被灌酒后无意识情况下写的借条,但是并没有实际收到借款,你只要提供给对方的转账凭证、转账记录对方的谎言就不攻自破了。

在法庭上被告反驳原告的观点是常有的事,我们需要保证自己的心态不要太激动进入对方的节奏,提供好需要提供的证据,在证据的支持上对方的大部分狡辩就会变得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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