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住着物业的房子还是住着自己的房子?有人说物业现在权利越来越大,对此你怎么看?

剑指琴悬


想不通为什么物业费按房子面积算!明明物业只管公共部分的清洁及维护,凭什么按我房子面积算?给我家打扫卫生了?三供一业改造三供可以,一业纯粹扯淡!


岁月静好147083259


强烈呼吁国家取缔,李嘉诚这个汉奸遗留下来的产物,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收,合理么?我们业主的家里,物业公司天天来给我们服务了吗?业主家的外墙,物业公司给我们天天服务了吗?我们广大业主的财产,停车位,物业公司有什么权利,用来赚我们业主的钱??????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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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业要从体制上解决。那么多扶贫对象,扶贫要扶力,也就是说要养成他们自食其力的劳动习惯,那么多小区,环卫所完全可以提供多一些清洁工岗位进入小区服务,而业主们每个月也是支付了8元的卫生费,比如我们小区,2268户,每户每月8元清洁费,一个月支付环卫所1万8千余元,为什么环卫所不负责小区的清洁工作,而且清运出小区的垃圾也是小区自己请人拉到指定地点,或者是环卫所可以向扶贫对象提供岗位,统一管理,向各个小区提供劳务派遣,就和保安公司一样,其他的电梯维护可以直接与商家签订维护合同,公共设施设备的养护聘请专职人员,这样小区就不需要单独请物业公司,完全可以计算出一个小区的正常开支,制定出小区合理的物业收费标准,然后公共收益用来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完全不需要物业公司剥一层业主们的“皮‘。


百合苏小小的故事


不是说物业的权力越来越大了,而是你违反的规定越来越多了。

1、私搭乱建,他要管;2、车乱停乱放,他要管;3、楼道门口乱堆杂物,他要管;4、出入常常不带门禁卡,他要管;5、宠物随地大小便,他要管;6、孩子随地大小便,他要管;消防通道被堵了,他要管;7随意践踏草坪,他要管;8、乱晒床单衣物,他要管;9、夏天坦胸露背,他要管;10、噪音扰民,他要管;12、不交物业费和卫生费,他要管等等。还是要物业尽职尽责,就不要跟物业对着干,一旦被一些所谓的业主委员会的人操纵了,成天换物业,越换越糟糕,肥了一小撮人,损害的还是业主的利益。


风雨之彩虹137536760


取消物业公司是所有业主的愿望!物业公司是地主阶级和剥削阶级的新产物!是当今社会黑势力的普遍表现,这个势力的存在的根本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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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这样的问题真是无聊,说两句。你花了几十万上百万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当然是你的,你说了算,你的房子怎样布局,谁可以进入你的房子,你当然说了算,但是,你家产生的垃圾怎么处理?你领着你的孩子老婆小区里看看花散步溜达,小区的美好环境谁护理?

小区物业为了小区的环境进行治理维护,但总有一些素质差的业主乱倒垃圾、摘果掐花,谁管?只有物业管,只有物业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维护小区的环境,让你在小区生活愉快。

记着,素质高的业主在小区永远是生活愉快,素质差的业主永远都要受到规章制度的约束!


安安2085


如果物业公司按面积收费,那卫生费好说了,包括保洁吧?收费肯定要服务的吧?问题是,没有,没有服务,按平方就多了?对吧?


用户9132603154507


物业公司只是个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委会)鉴定服务合同才能进入小区服务。现在大多小区物业公司根本没有与业主鉴定服务合同,而是开发商的或由开发商引进的,这是属于前期物业。前期物业与业主有服务合同,但那个合同不是在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的(不签不给钥匙),在合同法中是不具备法律效率的。现在的物业,就属于赖皮狗一样,依仗社区街道为其撑腰,不把业主放在眼里,在小区为所欲为,小区为解决现状,只有铲除物业,否则,小区主人就是物业!


及时雨269


业主们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让人很悲观的问题,让各方都很迷茫。


我们是住着物业的房子还是住着自己的房子?有人说物业现在权利越来越大。

能产生这样的疑问,只能说物业与业主长期以来本末倒置的关系。

物业管理自引入国内,至今近40年,这四十年几乎就是一部业主与物业的斗争史。

而从这场争斗来看,物业方几乎是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

时至今日,仍有大量的物业公司未摆正自身位置,以“管理者”自居,高高在上。

而小区真正的主人——业主,俨然是其治下的子民,憋屈、郁闷、却无可奈何。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

一、业委会成立、运营、换届的难题亟待破解。

没有业委会这个组织,就无法与开发商、物业、乃至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有效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就无从谈起;

但成立业委会后,如何保证其规范运作、运营,纠正偏差,加强有效监督监管,就更是关键。


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起应有责任

所谓建立健全物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不应仅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到实处,执行到位,才能真正的

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保护业主方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法规应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增强可操作性

物权法、条例等等均肯定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种种权利,但如何去行使这些权利,通过何种方式来行使,缺乏细则,不具备可操作性,致使业主方投诉无门,维权无力。


海风116067626


林州市长安路嘉惠苑小区内,王女士在此连续居住了九年,是标准的资深业主。小区的一草一木,一丝一物都和她息息相关,对她来说,小区就是自己的家。

九年里,物业换了好几次,有的清洁卫生,站岗放哨,养护草坪,扶持邻里,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有的只收费,不管理。

有的毁坏草坪,砍伐树木,强买强卖,甚至暴力断电。

这不,王女士家又停电了,几个孩子要写作业,老人又行动不便,无奈之下,只好点起蜡烛。

王女士说,自己并没有和现在的物业签定服务合同,并且对物业的服务很不满意。现物业强收物业费,就是强买强卖。并且,经王女士了解,该物业也没有从业资质。

王女士拒绝交物业费,于是她家里就被暴力停电了。

王女士觉得自己既然交了电费,应该享有用电的权利,于是自作主张,更换了电表箱的锁,合上了电闸。

物业报警,说王女士擅自更换电表箱锁,毁坏公私财物,损失6元人民币。

于是,王女士被行政拘留三日。

王女士辩解说,电表箱不是物业的,是全体业主的,自己也是业主,当然也是属于自己的东西,自己有权处置。

王女士觉得很冤枉,到相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已经受理。

我们认为:作为物业,应该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合理收费,提高服务水平,和小区居民融洽关系,毕竟小区也是自己的工作场所,如果搞得周围关系紧张,每天在争吵中工作,也不是什么好事。

作为业主,要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走极端。尽可能的和物业多沟通,多理解,共同搞好生活环境。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同在一个小区内,同在一个屋檐下,难免会有一些矛盾,要尽可能的从大处着眼,从长远考虑。

当然,何去何从,还要看双方意愿,看双方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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