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落户的农民宅基地不能收回,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房产,性质一样吗?

情耕农


进城落户的农村户口人员是否享有宅基地或继承宅基地?

这个问题要看是一个人迁出还是全家都迁出,一个人因高考升学,考上公务员,入伍当兵,工作需要,把户口迁出原户籍地的人,因为这些人的宅基地和父母或家人连在一起起的,暂保留享受农村生活代遇,如果,全家外出,户口又迁出原户籍地的人,家中一人都没有,属缺户现象,可能他的宅基地集体要收回的,因为家中无人居住,又没有一个他人的户籍在家,户口一迁出就不算本村人,你不好享受其他农民的同等待遇的,有的人思想较灵活,家中只留有一个农村户囗的人,集体都不好收回你的宅基地,因为宅基地是有政策性规定,一般生不添死不减的原则,如果,是缺户,家中无一个农村户口的人,集体那就要收回宅基地的,假如,你是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政府机关一线人员,也不好享受农村宅基地,如果,你原是农村户口迁出城市因工作需娶,后父母全死亡,家中无其他人员,是属缺户对象,你说,我是他儿子,理所当然要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你家中没有户口,你可以迁一个人回来也好继承,户口迁出又回来好继承的话,农村不是搞乱套吧。

农村有户口与没有户口性质不一样的,以上是笔者个人的见|解,不代表其他网友意见,请谅解。

2019年5月12日


王则纯


进城落户的农民其在农村的宅基地不能收回,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农村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所以,农民进城落户后,承包期内依然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如果不方便耕种,完全可以流转出去。而其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因为附属在其私有的房子下,当然也不能收回。而城市户口承包农村父母的房产,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虽然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其使用权是根据继承的房子而来的。从这一点上讲,进城后的农民其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城市子女继承农村父母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其性质是一样的,都是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得来的。

对于按照”地随房走“取得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和农村依法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年限是有所区别的,在概念表达上,分为永久和长期。农村村民依法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永久,房屋破败后可以重新翻番建再使用;通过地随房走取得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年限为长期,因为这部分人本身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其宅基地使用权是依附于房屋的。这类房屋只可以维修和加固,不可以重新翻建,等到维修加固也不解决问题,房屋无法利用而自然倒塌后,这类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便到期了。

其实,现在农民进城落户非常容易,只要不是一线那些户口限制的城市,在普通的小城市,只要在城里买套房子,便可以把户口迁到城里。但是,现在城市户口并没有什么优惠,城市的便利条件不限于城市户口,只要到城里居住即可,任何场合都不限制户口,国家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村户口照样可以参加工作,照样可以参加五险,将来照样可以拥有退休,只要在城里有房产证,子女照样可以进城就近上学!所以,农民进城务工,或者经商,即使不再在农村居住,也没有必要将户口迁出农村。国家现在提出农村优先发展,农村的红利会越越多。

城市子女继承父母的农村老房,那是祖上遗留的,是被动继承,无法和农民那样可以翻建老房。但农民进城生活,是否迁出户口,却是农民自由选择,在当前形式下,农民没有任何负担,农村生活日益美好,农民为了孩子上学方便或自己在城里务工方便,可以在城市买房,但最好保留城市户口,以便使自己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成为永久。


齐东晏子


进城落户的农民的宅基地不能收回,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房产,其实是两码事,对房产的继承实际不分户口性质,只要是父母的,子女都可以继承。对题主所提的问题,山村梅花与大家一起来讨论。



进城落户的农民的宅基地现在有了法律的保证,2018年国务院颁布了指导“三农”工作的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虽说是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这里要特别注意后面的具体说明,对房屋长期闲置,年久失修的房屋、对倒塌的房屋,其宅基地将被村里收回。


而子女在继承父母房产时,一定要分清:是房产使用,而不是宅基地。 要想真正能继承父母的房产,那必须要使农村老家的房屋完整,能居住。因此,平时要经常回家看看房子,一旦发现稍微有点问题就要及时修整,千万不能等到房屋倒塌后,才想起修理,到那时就不能让整理修缮了。只有老家的房屋完好,你才能说是继承父母的房产,否则就没有房产继承一说。

其实不管是进城落户的农民老家的房子,还城市户口的子女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房子,两者户口均不在村里,权利是一样的,都只拥有宅基地上房屋的使用、拥有权、维修权,但都没有把房子重新翻建的权利。因为农村实行的一户一宅政策,明确规定了户口不在村里是不能占有宅基地的,对过去已经有的房屋,只能让你的房子不断及时维修,不能让它倒了,那才是你的房子,只有房屋在,你的家就还在。


总之,进城落户的农民宅基地不能收回,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房产,没有性质上的说法,仍然是房屋在就能继承房产,房屋倒塌就不再允许重建,所以,要想有房产的继承,就必须有房屋完好的存在做前提


山村梅花


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这说明进城落户的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这样一来就更有力地保障了进城落户农民的权益。当然,作为城市户口的子女同样也可以继承年初父母的房产,如果父母耕地的承包期未到,则可以继承的只是用益物权。所以,进城落户的农民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承包地的经营权与城市户口子女所继承的农村父母房产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进城落户农民的权益

国家全面完善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30年,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至农户手中,更加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这也给进城落户的农民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所以虽说农民进城落户以后,这房屋的使用权还是归农民所有。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这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在房屋主人的名下。同样,这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内,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还归自己所有。

城市户口子女的权益

城市户口的子女依法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同样继承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也就变相继承了宅基地的所有权。但对与父母承包期内的土地经营权,只允许继承有益物权,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的财产而非集体成员个人的财产,所以不能被城市户口的子女继承。

因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当该农户家庭成员去世以后,作为城市户口的子女不是村集体组织成员,即使是农户的继承人也不能继续承包经营。这一点,与进城落户农民就有所不同。


农村房屋下宅基地使用权虽然还属于进城落户的农民和城市户口的子女名下,但自农民进城落户和城市子女继承农村父母房产之日起,该房屋产权虽然归自己所有,但今后该房屋却不允许再翻建,只能进行修缮,当房屋损坏无法居住或倒塌时,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在这一点上,两者是一样的。


建行渐远


大家好!我是湘西九哥,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说说个人的理解:

理论上,农村户口子女待遇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都有。

非农村户口子女待遇为:只有继承父母农村房子的使用权,其它权利没有。

实操上,只要父母的农村房屋还在,目前而言,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子女待遇一个样,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湘西九哥自媒体


宅基地上的房产是可以继承的!因为那里你父母积累起来的家业,难道还有他人继承不成?!


弯弯的长河


进城落户的农民,宅基地不能回收,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农村房产,性质一样吗?凡是进城落户的农民,他的性质属于农业户口,在农村拥有自己的土地,和宅基地,虽然,在城市购买了自己的商品房,对于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任何人无权收回,同时,可享受农村经济组织的各项分配待遇。

通过招工,当兵提干,上学念书,把户口迁入城市,成为非农户口,这些人对于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宅基地上面的房产,他们也拥有继承权。但是,没有翻修和重新建筑的权利。

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他们和户口迁出的子女,二者有着不同的性质,进城落户农民他属于农业户口,户口迁出的子女属于非农户口,所以,进城落户农民可享受农村农民待遇,户口迁出的子女不可享受农村农民待遇。


志同道合179276449


应邀回答问题:农民工进城落户了,买了楼房,如果户口没有变非农业户口,还可以保留农村的土地宅基地。变成了城镇居民,不影响你的农村待遇。

如果你通过高考,户口迁移,变成了非农户口,不管你落户在城里,或者户口存档在原户口派出所,无权享受农村的土地及宅基地的使用。不过可以继承父母亲的原有房子🏠,当父母亲不在了,可以通过合法手续过户房产的使用权。


民农歌者


两回事。不收回宅基地是基于你原来的农民身份,是为鼓励农民进城创业的政策;城里人通过继承房屋占有宅基地,是基于房屋(作为个人财产)无法与宅基地(集体所有)分离。


法治惠及民众


一样,户口与财产两码事,我落的是户口又不是本人财产:,(除土地之外)^可以。(本人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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