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担保人,借款人因车祸去世了,债人把我起诉了,该怎么办?

一个大鹏昊


如果他没有家属了,那你没办法,不要轻易去担保。如果有家属,你有责任去主动找他家属协商。


高鹤


作为一名审判一线的工作人员,我来做个比较专业的回答吧: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看,你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应当是保证。

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的方式🈶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指的是:你们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由保证人承担债务履行的保证责任。在这种保证方式中,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就是说,如果对债务人没有经过审判并对债务人的财产执行之前,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直接绕过债务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此时保证人就可以以没有首先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为由而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是这种保证方式下的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如果你们之间约定的是一般保证,结合本案的具体问题,既然真正的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去逝了,那么借款人应当这样进行抗辩:债权人应当首先去起诉继承了债务人财产的继承人,在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内首先承担债权人的借款,如果没有继承人,就应当首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然后再向保证人要求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继承人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了债权,但是债务人穷的一无所有或者债权人向债务人只主张了部分债权,那么这时你完了,债务人剩余的债务或者全部的债务需要由你承担了。这就是一般保证的责任承担流程。

而连带责任保证指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或者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的情况下,直接按照连带责任保证处理,这种保证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证人没有上述的先诉抗辩权,简言之,债权人在债权到期之后,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这种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区分保证人和债务人的责任承担顺序。结合本案,如果你们约定的是这种连带责任保证方式,那么借款人直接起诉你返还借款就合情合理了。

以上就是本人结合法律规定和你的提问做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如再有疑问,可直接私信。


戴雨浓


给别人担保贷款,说起这事真是有气,又恨,虽说运气好,没赔钱,但也赔了工夫,时间。现在想起来都后怕和生气。大概是九二年或九三年(具体时间记不清了),给本一个人担保贷款2万元,人家说和银行(信用社)己经说好了,你就鉴个字就行了,当时年青,也不懂法,加上和贷款人的哥哥是同学好友,也就不当会事把字鉴了,还款期限是二年,当时的信贷员收二佰元的好处费,贷贷到期后,这货还不上钱,就今推明,明推后,推了近一年也没还上,信贷员就找我,让我还钱,九几年,二万元,把我急的没办法,人家说,贷款的人归还不了,就让担保人归还,三番五次到我家催款,我只有到他家催他,这家伙就耍赖了,说没钱,还不上,可货有个东风汽車,明显的想赖账,家里媳妇吵,老人也生气,信贷员也一直来家里找,实再没办法,信货员就说,不行你鉴个还款协议,你慢慢还,你再找贷款人要,我想只能这样了,谁让咱手长,面软,把人情看的重,自找倒霉。就在第二天我去信用社签协议时,见到我外甥一个同学,人家是律师,姓揚,问我干什么,有什么,我担一事前经过给说了一遍,外甥的同学说“舅,(随我外甥称呼我)你回去,别理他,他再找你,你就给他说,我担保还款期限是两年之内,超过两年期限我就不管了"我说“行吗"人家说“行"。还别说,后来信贷员再去找我,我这么一说,还真行,以后再没找过我,也不知道以后咋处理的。通过这次教训。担保这事,不管关系多好,这事都不能干,干了就上当。


寒冬飘雪537


给人担保,见鬼去吧,除非你把借的钱先给我用。一同事给人担保了1OO多万借款,生意失败,人跑了,银行找我同事还款,每月在他的工资里扣,只留点生活费,同事后悔不迭。所以说,只有傻子才给人担保,正常的人,就是父子都不要相互担保。


醉念安逸


担保人负有连带责任。

债务人因车祸死亡首先应该由他的遗产清偿所欠债务,不足部份由担保人代为清偿。

当然遗产继承人愿意承担责任的,可以减轻担保人责任,如果没有另当别论。


蒙湘牛


我老公给人家担保(30年哥们),那家伙就是骗保10年没还过,还改名离婚,人家两套房一辆车手机苹果最新款人家还有钱生二胎,大女儿上私立中学,我老公出个门法院限制高铁等。也不知法院为啥不没收他财产,这般无赖坑了帮他担保的人。以后应该把规定改改,贷款不要人担保用不动产抵押。


最近心情不好不要惹我


没办法,只有担保人承担债务,这就是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以后别这么做了。我家亲历过这种事情,发生在我爷爷身上。他在朋友间有公信力,就让他做担保,借款人跑了,起诉法院,法院来我家把值钱的都搬走了,包括彩电。那时候在九十年代初。


灰钴蓝


你就不该给人做担保啊!担保人被坑的例子太多太多了。

我们老家有一个老师给人做担保,借款人跑路了,银行三天两头催他还钱,他被逼得走投无路,也许心理素质也不太好,自杀了。

另一个老师,也做担保人,借款人跑路了,银行让他还钱。他跟他老婆离婚,房子孩子归他老婆,他连工作也不要了,也跑了。

还有一个老师,也遇到这种情况,不过他们选择还钱

。两口子省吃俭用,几年没买新衣服,除了周一周五在学校上班,周六周日再做兼职,这样才把钱还上的。

说出来都是血和泪啊!

既然你已经做了担保人了,只能勇敢面对了。借款人是死了,但我觉得只要他的家人没死绝,就应该承担起还债的责任。说不定借的钱在他们家人手里呢。银行找你,你就让他们去找死者家人,或者是你去找。当然,如果都死绝了,只能由你来承担了。

还不还,由你自己决定,毕竟不是自己借的钱,不还也没关系。拖着,过了担保期就没有你的事了。


我相信,经过这件事,以后你不会轻易给人做担保了,或者再也不给人做担保了。

我妹妹的公公是信贷主任,经他的手借出去的钱有的没要回来,上级银行要求让负责人还,否则开除。他当时快退休了,开除了一分钱的退休金都没有。没办法,他借了我妹妹家8万,把自己的存款也拿出来,把县城里140平的大房子卖了,换成偏僻地区的小房子,这样才堵住窟窿,保住了自己的工作。血泪史啊!



担保,一般人做不起啊!不想做一定要拒绝,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wode吉祥三宝


能做担保人,说明关系一定是不错的。但是,有很多人因为做了担保,自己都上了失信黑名单。

我家里一个叔叔,好的都是体力活,实实在在的人,平时喜欢喝酒。他的连襟做生意,需要贷款80万,自己办不下来,需要找两个担保人。开始他还是犹豫的,请他喝了两次酒就答应人家了。结果他连襟做生意赔了,钱还不上了,现在就找上他了。他都不懂这些事情,就这样,自己上了老赖名单了。

普通老百姓,就因为做了担保人,就这样成了老赖。




我的大律


按照法律规定,担保人在担保期间,他(她)有责任承担此笔借还款责任,如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向法律部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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