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主责但不垫付医药费,要我们自己垫付最后走保险,撞人却不用花钱一样,你怎么看?

远儿


什么叫不花一分钱,买保险就是为了能赔的起。如果别人没保险,别人估计还没钱赔你,宁愿坐牢也没有钱啊。


咿呀猫哥


肇事却不用花一分钱,我怎么看?

首先我要纠正你的错误观点

肇事者并不是一分钱没花,人家花钱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付第三方经济损失,人家怎么没花钱了。非得从自己兜里掏给你的钱才是自己花的钱?

而且从法律上来说,并没有强制规定肇事者必须垫付费用。很多年以前,所有肇事者都是积极垫付医药费的,但是越来越多的伤者最后狮子大开口,故意不出院,定责后应该退还颠覆者的钱,也退不回去,开车的人都怕了,所以才有了,不垫付,不探望的无奈之举。

作为伤者,医疗费和赔偿有人给钱就可以了,至于还有其他要求的,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最后,花钱买了保险,出事还得自己出钱,那我买保险干嘛。


贵阳小科


这个我也来说说吧。

举三个例子,一是七、八年前的。我老公因为马上要投标,可有些细节还没做好,便把车子交给朋友代开。没想到几分钟后就出事了,一个骑电动车的妇女从侧面斜坡直直冲下来,瞬间撞出十几米开外。人当场不省人事,于是赶紧送往医院,检查、手术,送重症监护室,费用象流水一样长,钱都是老公垫付的,跟着守了一天一夜,直到她苏醒才离开,之后也是天天去看望,前后花了二三十万,因为有保险,老公垫的钱也都给报了,整个事情直到最后处理都挺顺畅的。可见肇事者拿出应有的态度,纠纷一般都可以避免。

第二个例子是在南京发生的,朋友开车右拐,灯是圆形的,红灯也可以过,一个六十多岁的阿姨在车辆右手边,骑着电动车突然就撞上来了,车一歪,人就跌坐在地上,把脚给扭了。报警之后就是去医院检查,幸好没什么事。第二天一早朋友带着水果、牛奶,接上伤者去交警大队处理,走了个快速理赔,付给对方2000元,自己又额外给了伤者200元,可以说是交通事故的完美解决。

第三个就是上月23号发生的,被撞的是我妈。事情发生在早上五点半,天刚朦朦亮,我妈在马路边被一辆小车碰倒,右后脑鼓了个大包,神志还清楚,车主询问了两句,便要带我妈去医院,既没报警也没给我家人打电话,说是手机不在身边,我妈不肯上车,恰巧一位熟人看到,便随车把妈送到我二姐家。之后二姐夫打了110和120,车主说是回家取钱,随后会赶往医院,人就走了。等我们去医院检查完并办好住院手续住了院,车主和她老婆才赶到。态度还算真诚,就是不肯垫钱,还想让我们配合把他的车从交警大队给保出来。大姐当场就回绝,想拿车先拿一万元放在医院,我们已经垫付了5000,再放个5000在医院也不为多吧。对方就各种推辞,一毛也不留的走了。

第二天,车主和他的一个叔叔又来了,说的话就更不好听了。上来就轻描淡写的一句,我们把人碰了,根本就不需要我们出面,到时由保险公司来解决就行了,我们之所以来看老人家,是看在都是家门口人的份上。我当场就来火:“这是什么话,人被撞了,就成了我家和保险公司的事了?没有你们,我妈会躺在医院受这份罪吗?当时如果不是熟人发现,你们直接把我妈送医院,回头来句,我是路过看见她倒了,做好人好事,说不定我妈就得背上'讹人老人'的罪名。”

回头想想,二姐夫真不应该当时放他走,就应该让他到医院跑这跑那,我们心疼我妈,做了肇事者应该做的一切,却变成应该的了。按道理来讲,钱我们家属可以先行垫付,你们来了就应该把钱结了,并预付一部分医药费,这是态度问题,也是我们的一种心理保障。钱在这,你心里还能惦记着这个事,有什么事,电话一打就能来,没这钱上哪找人去。

说来说去,最后他们说愿意充1000元到帐上,剩下的以后再说,并且讲他是问过交警大队的,不出钱也可以。我就更气了,这是打发要饭的吗?撞人竟撞得如此理直气壮,还有天理吗?我气得恨不能当场也把他给用车撞一下,然后让他的家人回去找钱给他住院。于是我就打电话给交警大队,问他们有没有说过不出钱的话,对方明确说没有,并让他们马上过去处理。果然下午他们就把所需的钱给送来了,并给我们道了谦,这就叫敬酒不吃吃罚酒。

其实这本身也不是什么大事,人没事就万幸了,出了事就是要拿出态度,这种把一切推给保险公司本身就有背常理,保险公司是保险公司,肇事者是肇事者,你可以撞人不花钱,但你也要为你所犯的错有所付出,垫付医药费,看望病人、致谦、积极配合理赔,这些都是能做也应该做的。


蓝云之南


我在我姨夫的弟弟开车撞人了,当时他弟弟报警报120,我姨夫让我在医院等着,他弟弟配合警察调查验血等,当时记得是拿了5000元交医院押金的,等我去医院后120车已经拉伤者到医院去了,我和家属说是我朋友的朋友让我来的,不敢说亲戚,怕家属激动把我揍了,当时伤者几乎没有皮外伤,但是昏迷不醒,等医院拍完片子说脑袋里全是血,已经救不活了,我当时吓坏了,家属的儿子说马上上省医院去,就开始办理转院,当时还不让我走,我打个电话告诉我姨夫说人救不活了,我姨夫说那你走吧,当时家属还不让走,我上厕所的时候偷跑了,回家后一宿没睡觉,后来就是交警保险公司处理的这个事,那个伤者上省医院一个礼拜也没救活,最后保险公司好像赔了40多万元,责任怎么划分的我没问,这件事情后我问交警队的同学了,其实我可以不去的,只要当时你报警了,报120了,报保险公司,剩下的问题就是他们处理了,去看伤者有时候一大堆麻烦事,比如激动被打,被讹不让走,甚至垫付的钱有异议等等,还是不去为好,你去看与不看,尤其是撞死人了,你感觉家属能谅解你吗?还是按规程办事吧,至于你酒驾也好超速也好无证驾驶也好,没有保险也好,都是警察处理,还有就是交通事故到医院抢救,就是没有钱交付,医院也会全力抢救的,就事论事


唐托拉斯基


讲个我今年九月份的真事。我周日送小孩去绵阳外国语学校上学,车刚靠边停稳小孩还没下车,被一骑电动车的大叔直接撞到中柱倒地,当时骑车的大叔和搭车的一女的均手肘部和腿部擦伤,很轻微。我车中柱受损,右后门无法正常关闭。当时想报警,肯定判他们全责,保险拒负,而且我是外地人(成都),走流程太麻烦。于是只是例行报警(事后庆幸)报备。爱人出于好心还花了一百多带他们去医疗室简单处理了一下。骑车的大叔一直说不好意思,那女的(外地人,租房客)也没说啥,我们还帮那女的去另外一所学校给她娃娃送东西,还把她送回家(成都青白江区)的。结果第二天,这女的说她脚疼手疼的要去检查,我当时上班,爱人心软,马上开车接她去医院各种检查,后来还要去省医院去核磁共振检什么的。我知道了马上让爱人不要再去给钱,保险公司介入。请假去绵阳交警大队,找了大叔做当事人,写了情况说明,调了现场监控,警察单方面给我出入认定书,都说那女的不要脸。前期爱人垫的钱,找那女的要发票,先一直推,现在半年了,干脆换号搬家。所以,法律未明确必须要做的,就绝对不要去做。


曾婷顷


肇事者主责的情况,也就是已经经过交警,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这个情况就稍微复杂一些。比方,肇事者承担7成责任,被撞人承担3成责任。那么接下来应该这么处理。

首先,被撞人该住院就住院,并且由肇事者联系保险公司,大一点的保险公司都有垫付功能,也就是拿着住院的手续找到保险公司,一般会垫付一万元左右的医药费。

其次,肇事者该修车就去修车。留好发票。等修车完毕后也报保险公司。

由于事故的责任划分。那么被撞者出院后要承担肇事者3成的修车费用。肇事者由于报的保险,可以要求被撞者要回3成的医疗费。

这样,就可以解决了。

至于肇事者要求被撞人走保险,我认为可以协调,如果走被撞人的保险,那么肇事者事后要按照上面的情况,再处理后续事务。

历史上,我处理过多起交通事故走保险的情况。双方无论是谁,尽量不要出钱先垫付,垫付后的纠纷多了去了。由于事故双方心情都不是很好,比方肇事方垫付医药费,被撞的一方很可能拿了发票报销完毕了,就不给肇事方先前垫付的钱。或者被撞方垫付医疗费,回头又找不到肇事方了。

这样就会很麻烦。

谁也不想因为一个事故走向法律程序,那就浪费太多时间和精力了,最主要的是还要浪费一些钱,是得不偿失的事。

我是王小雷,您身边的理财师,欢迎您的关注。


王小雷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你的问题小法匠替你解释一下。

肇事以后肇事者必须垫付医疗费用和看望伤者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一般垫付费用和看望伤者都是基于人道主义。在遇到不愿垫付费用的肇事者时一定要自己垫付费用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待医疗终结以后进行理赔或者诉讼,毕竟伤者是自己的亲人。当然实践中也可以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让交警部门从中协调让对方出费用。小法匠不建议为了垫付医疗费到肇事者单位或者住所吵闹,毕竟交通事故是过失,彼此多一点理解和协商,互谅互助,反正最后费用都会得到保险理赔。


小法匠


我老婆那年夜里十点钟,由于大雾,撞了一个跑到马路中央打电话的外地来京人员,当时视野实在不好,这主又穿着黑衣服,真是啥都看不见,还好,没啥事,对方要求去医院,要求去住院,没问题,我家上的全险,就预备这种倒霉事呢,责任我也认了,懒得计较,想着皮肉伤,几百块钱了事,谁想到对方来了精神,狮子大开口:十万块!!!否则报警。我笑了:报警?笑话,老子又不是肇事逃逸,报警吧。一通折腾,警察也是无语了,人家都给你送到医院了,还要求啥,赔偿问题,那是保险公司的事。一段时间后,保险公司给我来了电话:先生,对方把您告了,您不用出庭,法官判决我们保险公司全额代为赔偿二千多块,至于他要求的十万块,他拿不出任何凭据,收入证明没有,纳税证明没有,法院不予支持。中国的道路交通法有时候还是挺好的[大笑][大笑]


近山远水43911


没办法,有法必依吗,

[捂脸]我好像在哪看到的,记不清了,一个男人强奸一个女人的过程中,男人的家伙折断,女性还要付一定的责任。

[捂脸]一个小贼扒倒三楼一家阳台,被发现主人恐吓,掉下楼摔伤,主人要付一定的责任。

[大笑]有一次我妈和邻居大妈,被一个骑自行车买米的,骗了一些钱,俩老太太反应不对时,这人已下楼在我面前骑车跑车小区,我也觉得他神色不对,抬头向上看,发现俩老太太在楼上喊哪,我马上摩托打火去追,小贼已无影无踪,我回来告诉,没追到吧。。。。。。

[笑哭]俩老太太居然乐的够呛,说我一追出去,她们就在祷告神,可不要让我儿子抓到他啊。。。唉。。。跟谁说啊


雪城红哥


针对这个问题,我觉得怎么回答都会有有人反驳,因为每个人站的立场不一效果也会不同。说下我去年的一次经历,去年过年时候我开着轿车正常在直行车道行驶,因为车比较多我左前有个大货车,而我这边车道很长一段没有车,我就正常行驶,突然从我左前大货车前串出且是逆向行驶的一辆三蹦子,由于反应不及时和制动距离太短,所以撞上了,我车头撞的比较严重,他的他是那种老年代步的摩托车,而且还非法载客中,那司机是一名快七十老头,当时我跟他都撞懵了,我没事他头撞出血来,他车也撞倒了一条腿压到了,当时问他情况后,老人清醒,头部被玻璃砸出了血,一条退压住了直立不起。当时我就立马报警打了120且叫他联系他家人。后面交警来了查勘情况叫我自己可以协商解决看,120来了,他们家人就死活要抓住我要我去医院交费,反正说的也好难听,后面我就问一个熟人这个情况我最多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因为这个老人家无驾驶证,逆行,非法载客等,后面他的另外一个儿子来了,我就把他拉过来跟他说事情的经过,跟他说这个事情的过错方或者责任划分问题,而且告诉他,这个事情大家都不希望发生,发生了大家就好好的或者最小损失的去解决,你好说话我也好说话,后面他儿子觉得过错在于自己父亲也就没有让我垫付医院费用叫我先走,不然他家其他人要吃了我样!后来结果出来,老人家头部没问题,就是脚有骨折,其他没事,我呢车去定损出来一万三左右,后面我也跟他儿子说,如果按正常定则的话你爸爸肯定要占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这样我的车和你自己的伤都需要你父亲承担,相信大家付不起这个责任毕竟都是打工的。看你好说话我也好说话,后面怎么的大家也知道我也就保险费第二年多了几百,他父亲也得到保险治疗费…

有时候我们碰到这种情况也不用慌,已经发生的事情肯定回不去,但是后面该怎么处理都是有法律处理,那种不饶人的强迫的逼迫的我觉得不应该。不过如果实在是没有钱现在的保险出现大事故保险都会提前透支一万保费这种还是不错的!也希望以后的汽车保险业务应该对于这方面做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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