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对方承认也还过也接电话很配合,就是没有能力还款,这种算诈骗吗?

99上善若水


民间借贷白纸黑字你情我愿的的借贷合同,有利息回报肯定有风险的这是最基本常识都不懂?何来诈骗之说


风雨中80484731


说白了就是不想还,这种人最他妈恶心让外人看着就以为你看我不是老赖我也想还就是没钱,给我点时间我会还外人会说这种人有担当,实话讲真他妈想还你个人去哪工作一月不得挣个四千以上一月还五百也是你的态度而不是说我没有一分不还,不早说我创业有钱了一次给你,创业你就别在祸害别的人啦好了行不好又多了一个债务人所以说这样的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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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题目来看,这种行为是够不成诈骗的。

但是至于这个“没有能力还款”这个情况,是你自己去调查的还是对方自己说的呢?并且,就我们多年司法经验来看,对方这样的态度,算的上是很好的了,很多人在还不上钱的时候,直接果断“消失”。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方还是比较积极的了。

但我们也不是什么都不能做,我们一般会建议以下方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通俗的说就是,“你的钱你不去要,我替你要,要回来是我的”。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原动力。当然,关键一点也得注意,就是得掌握次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第二,要看看有没有连带责任人。实践中,经常的做法是,看看企业有无人格混同,如混同,则可将股东作为连带责任人。其次,要看看有无合伙经营的事实,如有,找出其他合伙人,起诉之。

第三,看看有无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消极处分自己财产,有危害债权人债权之虞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之处分行为的权利。

第四,看看有无行使商事留置权的可能。形象的说法就是,“你该我钱,我就扣你东西。”在企业之间,经常占有对方动产的情况,债权人此时行使留置权那是一点问题没有。不过需要注意,不能恶意促成留置权的形成。

比如,对方欠钱没还,故意从对方处借点东西,事后行使留置权。这种行为不应提倡。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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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诈骗。

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假手段或者编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诈骗与民间借贷区别有:目的不同、手段不同 、态度不同。

诈骗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根本不想还钱。一般采取欺骗和编造事实等虚假手段。有钱也不还,宁可用于个人挥霍。

从题主所说事实看出,出具借条、电话也接属于承认借贷关系,不符合诈骗特征。对方还过钱,也说明无非法占有目的。无能力还款正说明欠债不还的真实原因。

所以说,对方不属于诈骗行为。


法律人5524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民间借贷要能以诈骗立案,可以考虑以下条件:1、借款人在借款时有没有偿还能力。2、借款人在借款时是否采取了欺诈的手段,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3、借款人的借款的实际用途。4、借款人不还款的原因。你能提供的证据结合以上因素综合考虑、判断,在主观上其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是否采取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从题主的问题所述来分析,基本上是不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式的诈骗行为,具有极高的隐蔽性,除非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可能具有诈骗行为,否则基本上是很难立案的。


进阶中的法律民工


有借条,对方也承认,但没能力还怎么办?这种情况的不在少数。这种情况就需要从长计议,不是诈骗,起诉也没什么结果,起诉不如不起诉。要等到他情况好转时,一点一点的要回来。当然,在时效期内要经常去主张权力。


易k园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人家给你写欠条的,肯定也付过利息你的,你还想说人家诈骗?法律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法院要核实调查的!


善待自己280936246


既然他承认欠钱就不算诈骗 顶多是老赖 不知欠你多少钱 建议你把他告上法庭 让法院强制执行


起开我有煞气182530688


欠了屁股债,就是评不上低保


沉默48697


只要有借条 就不够成刑事 没钱你让别人这么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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