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后报警,怕被家属打,人先躲起来算逃逸吗?

恋上一个人37


这个主要是看你是不是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如果能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积极承担责任,我想是不会定为交通肇事罪的,最多就是承担一部分责任,作出一定的赔偿,但总比付刑事责任要强的多,逃逸非但不能逃避惩罚而且还能加重自己的责任,既要赔钱也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就划不来了,最机智的做法出了事情,及时报警,打120送伤者去医院,在现场等待警方的调查,并积极配合,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如果对方仍然不依不饶的,就只好走司法程序了,这样能最大减少自己的损失。


甲乙丙丁戊


这个问题我亲身经历过,去年九月四日晚上十一点五十多分,我驾车经过我们县城一主干道时,(路边都是夜宵店)限速70当时时速80~90,对面车灯晃眼,我方右侧突然窜出一个人(当时看见他手提着裤子),来不及反应撞上了他,车停稳后我马上拔打120 122 然后再保险公司电话,大概看了一下伤者估计已经死亡。然后回车上拿了现金证件后躲到了离现场三百米左右的一小区保安亭,交警来了后打我电话才出来,这样不算肇事逃逸。


Y细畅yishuchang


具体的法律细节我不知道,那我就说一个我亲自经历并参与处理的交通事故!

我一近门的哥哥跑小高栏货车,与一电动三轮相撞,三轮车上两位上岁数的老人,一重伤,一轻伤!当时也是慌的一批,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出车祸了后,我替他报的警,打的120。让他先躲一下,毕竟岁数大的两老人出来也不会离家很远,也是怕我哥挨揍吃亏,所以让他躲起来了,我过去以后处理事故的交警已经在现场了,我过去以后跟他们说了一下情况,(对面误以为我是司机,还差点挨了打),然后在警察的劝解下,我哥才出来的。然后一切事情按照流程走,治病,定责,赔偿。哦对了,我是到了现场后才报的保险!

处理事故的警察明确的告诉我们为了自身安全考虑,当时先避开对方当事人,当出警警察到现场后再出现处理事故的,这不算肇事逃逸!而且保险也不会从中作梗!

这是我亲自参与的一起事故处理,希望能看的明白


亚丁丶


你好, 撞死了人并在第一时间报了警, 由于害怕原因暂时躲避现场, 此刻只能证明你在当时的主观上还没有对该起事故弃之不理, 但无法证实你就是不是肇事逃逸。接下来只要在交警传唤你到现场或交警事故处理中心,你能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和取证。愿意承担事故责任,接受对死难者的赔偿事宜, 当然赔偿额度的多少要根据你负的责任大小来决定, 为此这样的做法就不构成肇事逃逸。如果你逃离了现场,又不管交警的传唤或接受调查处理, 既便你有过报警,但你在具体的行动上还是属于在逃避责任,也就是肇事逃逸, 那样会被起诉按肇事逃逸罪论处,只不过你有过报警和不存在故意肇事,会在量刑上适当减轻, 但不会影响交通肇事逃逸罪的罪名的成立。


本人姓刘名兵


算不算逃逸要看你打完报警电话后做了什么 第一 其实你应该先打120 不管受害者是否死亡 这是发生有人身伤亡事故必须要做的事 并将伤者送到医院 第二 配合交警做笔录和酒驾验血 这个过程一般受害者家属来不到现场 所以你也不必担心 即便家属到了有警察在现场也不会有多大冲突 一般交警会让你坐他车里保护你 第三 也就是你打完电话躲了起来 也要明确告知你自己的位置 保持电话畅通 以便交警能及时找到你了解事故经过 对事故的处理不推卸责任 怕有冲突有什么话可以让交警代传 现在的人法制观念已经有所加强 所以现在出了事故起冲突的已经很少了 但是有这个防备也没坏处 只要你这几条做到了 在交警那里就不会判定你是逃逸 放心吧

以上是个人观点 不足之处欢迎朋友们指正 谢谢


源远流长lx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做到以下几点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1保护现场,拨打122报警、通知事故处理民警。2给你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3打120急救电话、即便人已死亡也要施救。4去就近的公安机关自首。做到以上4点就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同时也保护了自己的人身安全。


博瑞恒通


个人认为,这种行为并不算是肇事逃逸。

根据交通法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这里的重点是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在开车撞死人后,肇事机动车辆驾驶员主动打了报警电话,表明了驾驶员的救护伤者意图。为了躲避家属的殴打,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选择了临时“逃逸”,这种“逃逸”应认定为临时“保护”。

但是这种临时“保护”是有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的。

比如,肇事车驾驶员因害怕死者家属殴打,为了自身安全,主动报警后,擅自驾驶肇事车辆离开现场。

这时的临时“保护”已经超过限度了,破坏了肇事现场,且肇事驾驶员离开事故现场,虽然主观上不是为了推卸、逃脱责任,但仍会被认定为逃逸。

我认为最好的临时“保护”,应该是这样:

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后,肇事驾驶员主动拨打报警电话,担心被死者家属殴打,可适地只身离开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附近躲藏身份,等待警察的到来。

在警察来到现场后,肇事车辆驾驶员应当及时出现,并向警察表明身份即可。

或者是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后,主动报警,把肇事车辆放在事故现场,为了躲避死者家属殴打,可以只身离婚现场,回到家里等待警方的传唤,或者主动到派出所或交通大队去自首。


鬼谷纵横


‘’不能算逃逸!‘’

依我之见:法律规定的‘’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肇事机动车驾驶员因主观过失发生交通事故后,主观上在为‘’逃避法律责任‘’的犯罪故意支配下驾驶肇事车辆‘’逃离案发现场‘’的行为。

而本案犯罪嫌疑人‘’主动报警‘’后,主观上是为躲挨死者家属的打,并且‘’立即主动到交警部门投案‘’的行为为什么不算是‘’肇事逃逸‘’呢?理由如下:

A,从法律规定逃逸的‘’主观目的‘’一一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即逃避刑事责任,也逃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此,犯罪嫌疑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是置现场受害人受伤急需抢救之不顾,而驾驶肇事车辆逃离作案现场,有的车辆逃离现场后为逃避公安交警部门侦查而故意毁灭车辆肇事犯罪的’’痕迹‘’丶有的将肇事车辆毁尸灭迹丶有的找人顶包故意制造伪证妨害案件的查处丶有的犯罪嫌疑人负案潜逃……总之,为了逃避承担法律责任,采取的手段方法是五法八门。

B,我们再来看看案例所述‘’开车撞死人先报警,怕被家属打,人先躲起来了‘’一一意味着肇事司机先报警是主动向办案机关报告肇事司机因违法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的‘’主动供述‘’的行为,躲起来的主观目的是怕被(死者)家属打,而非怕承担法律责任,‘’人‘’躲起来了,意味着肇事司机并未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破坏案发现场,而留在案发现场的车辆的‘’车号牌‘’为公安交警部门查找车主丶肇事司机提供了重要的‘’证据线索‘’,并且上述肇事司机的‘’主动报警‘’如实供述系自己驾驶机动车撞死了死者而非推脱肇事责任,‘’如果‘’一一随后即刻主动前往司法机关仍如实供述交通肇事犯罪全过程,并自愿接受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处理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自首‘’的有关规定,对于该犯罪嫌疑人主动打电话‘’报警‘’,并自动前往公安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的行为可以‘’视为自首‘’。

由此可见,上述交通肇事撞死了人主动报警并将肇事车辆留在案发现场的行为,是依法可以‘’视为自首‘’的行为,即‘’准自首‘’的行为,司法机关在处理该案件时是可以从轻和减轻处理的法定情节,又怎么可能认定为加重处罚的‘’交通肇事逃逸‘’的情节呢?


唐先明75443043


我就碰到过,我公司司机撞死了人,我去交警队处理,被死者家属打了,但我一点不冤他们,将心比心,人家人都没了,你这点痛算什么呢?


吴南良酒仙


做法可以理解,但仍难逃“”交通肇事逃逸罪”惩罚!

做对之处

①,及时报警,让警察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并快速进入现场查验,依法处理后续事宜。对于驾车人员,这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的守法表现。


②,在警察到达现场时若你及时主动现身,接受和配合警察调查,则做对了!否则,可直接认定逃逸。

做错之处

①,没有及时对遇害者实施或声援实施人道救助(你没有资格判定人已死了。你无可解释!


②,没有尽到保护现场的责任,如果把车开走了,则属于破坏肇事现场。你无法解释!

害怕被受害人亲属之类殴打(这种事发生过),暂时躲避可以理解!

因为自己被打伤打残既不能减轻对交通肇事刑事、民事责任的处罚,也不大可能会获得身体和精神伤害赔偿,更得不到社会普遍同情。情急之下,为何不跑?

但法不徇人情!

你主动报警情节,可减轻“逃逸罪”量刑年限,但因“怕挨打而逃离”免(减)罪理由不会被法庭采纳。

最正确做法,既然撞死人,天已经榻下来了!好汉做事好汉当,就是打死也不要离开肇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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