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一家未履行管控职责的企业被通报

2月3日,记者从石嘴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了解到,该市对宁夏荣华缘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重点人员排查不严,监管缺位,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给与通报。


石嘴山市一家未履行管控职责的企业被通报

据了解,1月22日,宁夏荣华缘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牛某(男、53岁)之子牛某某(男、26岁)于22日20时乘G6829次高铁由武汉市汉口站至十堰市,当日23时到达其位于十堰市的家中与其母谭某某(女、52岁)会合。二人于25日凌晨1时乘K625次列车从湖北十堰市到西安市,25日中午12时乘ZH9225航班由西安市返宁,当日14时由牛某在银川河东机场接机返回荣华缘公司。三人于当日15时30分到厂后,既未向相关部门、社区报告,也未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谭某某、牛某某二人随意在厂区内活动,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牛某也未及时得到隔离观察。1月29日,惠农区相关部门在排查发现后,要求企业对三人实行隔离,但企业只对谭某某、牛某某二人采取隔离措施,对有密切接触的牛某未采取隔离措施。

当前,正值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宁夏荣华缘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石嘴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1号公告要求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管控不严格,企业门卫登记、消毒、测体温等措施流于形式,车辆和人员随意进出,给疫情防控工作埋下巨大隐患,性质非常恶劣。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石嘴山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堵塞漏洞,经石嘴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由惠农区政府负责:

一、责令宁夏荣华缘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停产期间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对牛某、牛某某、谭某某三人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对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认真排查,并采取居家隔离观察。

三、对上述三人在1月25日至29日期间的活动轨迹进行详细调查,进一步排查关联接触人员,进行严密监测和管控。

下一步,石嘴山市将进一步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做到严防严控、联防联控、全防全控、群防群控,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把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工作要求向广大企业和群众讲清楚,落实更严密有效的防控措施,采取地毯式、过筛子方式,把关键少数、重点群体底数摸清、摸实,确保不留任何盲区、不漏任何死角。同时,要求辖区广大企业严格落实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规定,所有在外地(含自治区内各市县区)的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从业人员,一律不得返回石嘴山市。要紧密配合各级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员工自我防护管理等卫生防疫工作,形成联防联控合力。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厂区,加强厂区管理和门卫登记、测温及消毒等工作,确保全面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记者 何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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