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被冤枉了,會據理力爭還是忍氣吞聲?

影子愛ren


我肯定拿賭咒來爭的,就像我的家人那樣說話,我都用賭咒來爭的,他都不敢的,我沒有那樣的事情,別人埋怨我,我不可能忍氣吞聲的,我做人做事,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的,這樣的人分明就是小人,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閒事的人,管的太寬,就像我在網上認識一個人,他就是夏天發先生,他還說我認錯他,我也讓他拿上紙錢去廟上賭咒,就賭我跟他兩個,他也不敢的,我沒有虧心,我都敢賭咒的,只有那些壞人不敢的,做人只要沒有愧疚別人,不虧欠別人,什麼都不怕的,實話,我做了,我敢承認的,我沒有做,別人冤枉我,心裡就是不服氣的,心裡堵的慌,


平步青雲雲中有雨孔雲


被冤枉了,有很多種,最嚴重的莫過於公檢法的冤枉。

想必有很多人,從經被冤枉過,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渾身是嘴,百口莫辯,確找不到講理的地方。

在我們當今社會中,無論是誰,只要是被公檢法冤枉,枉法判案的!

此人的三生都會改變。第一生是自己,自己會面對牢獄之災,在漫長監獄生活中,無依無靠,只能接受痛苦的煎熬。刑滿釋放後,迴歸社會上被人指指點點,只要用到身份證,無論走到哪裡,身份證上都會顯示自己從經是一個犯罪分子,內心極度恐慌與無助。從監獄裡出來,註定是痛苦的一生,好工作都要求出事無罪證明,去公家單位上班那就更是不可能,只能在社會的最低從下苦力。

第二生是自己的父母,因為家裡的孩的被冤枉進了監獄,特別是在農村,無論走到哪裡,都是臺不起頭,走到哪裡都會被,被後的人指指點點,沒有辦法,只能接受。父母老了,別人過年過節,都是團圓團圓,被冤枉的父母,只能依淚洗面,無助的盼望自己的孩子早日歸來。

第三生是自己的孩子,因為自己被冤枉,做過牢,自己的孩的一生都會被牽扯,想從是任何一個需要政審的工作,都會政審不合格被拒絕門外,無論孩子多麼努力,就這一點把終生都給耽誤了。多麼無辜的孩子啊!

忍氣吞聲的人,只能接受三生的痛苦。

據理力爭,是唯一能洗清冤枉的路,但是一旦走上,就會走上沒完沒了的申訴之路!

判案的人是國家發著工資,有的是時間跟申訴的靠著,讓申訴的人等著。他們一點都不會著急!

申訴的人因為沒有好的工作,沒有太多的錢,出工破日來,不能正常的工作。申訴的路艱難困苦。有多少人能夠體會!


李志成157182419


對於大事大非,方向性的問題必須辯清,但對小事小非可以忍,總有水落石出的時候,我在上初中的時候,被老師批評冤枉,為了發小我忍了,三年前我去看望老師的時候,講明瞭此事,老師緊握我雙手哈哈大笑:你為什麼不早說啊!


夕陽紅3065354969305


從前,如果我被冤枉了,以我受不得委屈的個性來看,我會據理力爭。

可是,有時,爭也沒用。

二十一歲那年的暑假,我去一個親戚家打工。

這個親戚是我姑媽的女兒,我本該叫她表姐。

但,我倆年紀相差實在懸殊,她跟我媽差不多大。對我來說,感覺她更像是長輩。

因而,我們並沒有所謂的姐妹情深。有的,只是作為親戚的客套與生疏。

純粹是看在我爸的份上,年少的我,投奔了她,而她,收留了我。

當時,表姐家有廠、有飾品店。

我被表姐安排看店。

表姐為了我上班方便,幫我買了一輛自行車。

結果,只騎了一個多月。

一天晚上,我把車停在商場門口。等我買好東西,走出商場,這才驚覺不妙,我的自行車不見了。

找了好久,都沒找到。

它一定是被人偷走了。

暑假結束,我回到自己家。

然後,就從爸媽那裡聽到了不堪的流言。

表姐跟我爸媽告狀,說她送我的那輛自行車並不是被人偷走的,是我自己轉送給別人了。

而這個"別人",是來看過我兩次的一個男同學。

由此,表姐斷定那個男同學一定是我的男朋友,自行車也一定是送給他了。


中年婦女的想象力,既八卦又可怕。

說得如此有模有樣,爸媽都信了。

我氣憤極了,據理力爭,連發誓都用上了。

不知爸媽是否真的信了我?

不管怎麼說,表姐給我買的自行車終歸是沒有了。

因此,整個事件以我媽賠了一筆錢給表姐而告終。

我也從此再沒去過這個表姐家。

多年過去了,現在的我,早已沒有年少時的那種衝動和張狂。

如果現在碰到這種事,我可能不會據理力爭,也不會感到失望和傷心,只會用兩個字代表我的心意,那就是--呵呵!

我並不認為不爭就是忍氣吞聲。

不爭,是我們不屑於爭。

清者自清。

真想冤枉你的人,配不上你的解釋。


粉紅的青蛙


我曾經任職於一家民營地產企業,該企業在當地發展了近十年。成績斐然,項目從小做大,漸漸成為當地最大的地產企業。我入職的時候是副總,沒幾天,總經理離職了。在老闆的要求下,我兼起總經理的工作。在兩年多的工作時間裡,以一個職業經理人的職業操守,衝破圍阻,排除萬難,一舉解決並查清了企業多年積累的項目規劃設計、工程質量、管理協調、經營運作、公款私用、損公肥私等等問題。新建項目的檔次與品質也躍升於全市第一,企業現金迴流猛增,經濟效益也大幅提高,並獲得了多項國家和地方的獎項。由於職位是副總,期間還有短期任職試用的總經理,代總經理工作,名不正言不順,工作難度非常巨大。企業各部門主管及職員多數為老闆的親屬、創業的元老,這些人自恃為皇親國戚、功高蓋主,在老闆一味退讓下,在企業中為所欲為,中飽私囊。做為一個職業經理人在工作中,必須要秉承專業、公正、嚴明的準則。促進了企業發展,維護了企業利益,難免影響了一些人的利益。這些人便分步驟、分批次到老闆那裡告黑狀,捏造事實,無中生有。老闆最後還是相信他的這些忠臣老將,將我停職勸退,並準備起訴我。呵呵,好笑不,就像清朝電視劇裡的情節一樣。走也無妨,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讓我離開不是我的損失,而是這個企業的損失。最後,因為餘下的兩月工資不給支付,也為了證明我的清白,我起訴到勞動仲裁部門,澄清了事實,要回了我的所得。對於在工作中被冤枉栽贓的這種事,千萬不要忍氣吞聲,一走了之,雖然在自己的職業生涯中雖然沒有留下多少亮點,但也決不能留下一點點汙點!


厚德載物心安天下


小的時候,有兩次被冤枉的經歷,都是忍氣吞聲的過去了,但是,事情直至今日,無法從記憶力抹去。

記得小學二年級吧,我被寄養在外婆家裡,家裡還有一個小姨和小舅舅沒有成家,就是我、外婆、小姨、小舅每天生活在一起。那個年代,家裡很窮,外婆出於對我的疼愛和每個月10塊錢的生活費,可以貼補一下小姨和小舅的生活,幫助我媽帶我,全託的那種,我媽每個月發工資那天,回來看我一次順便給外婆生活費。

外婆家裡有個存錢罐,裡面會存進去一分、兩分、五分的硬幣,到了滿的時候,就會打開鎖取出硬幣去買生活用品。某一天,我放學回到家裡,外婆很嚴肅的問我,是不是把存錢罐的偷了,我很奇怪,我偷錢幹什麼呢?外婆不高興了,說偷家裡的錢,承認了就算了,如果養成習慣,到時候偷別人的錢,就要抓起來坐牢的。順便說一下,我的父親就是在我兩歲的時候犯了盜竊罪,被判坐牢8年,我父母在我父親勞改後第一年離了婚,在我6歲那年,我母親帶著我再婚,怕我繼父對我不好,才把我寄養在外婆家裡。在我外婆說坐牢的時候,我的內心很委屈也很自卑,我外婆不斷的說教,不希望我走我親爸的老路,我的淚水嘩嘩的流。我當時才8歲,明明不是我“偷”的,為何要懷疑我呢?家裡還有小姨和小舅,就不問問是不是他們拿了呢?況且,存錢罐是有上鎖的,我一個小孩拿什麼砸開鎖呢?誰知道我的反問,惹惱了外婆,要求我承認,不承認就沒有晚飯吃,我一直餓到晚上8點,實在餓到不行,承認了是我“偷”的,這還不是關鍵,關鍵是還要我說怎麼打開的鎖,把錢都拿去幹什麼啦,一個8歲的兒童,違心的承認自己偷了家裡的錢,還要撒謊去編故事,把錢都用去幹嘛了,我覺得是我一生的委屈。還把我的好朋友都拖進去,因為我說把錢拿去請同學吃了發糕喝了汽水買了麥芽糖。第二天,我去求我那個好朋友一起承認是我請客了。一起到我家裡承認錯誤,因為我那個好朋友和我外婆家在一個巷子裡,他的父母外婆也認識,外婆也不好意思多說什麼,就說以後不能這樣了,想吃什麼就告訴大人給買,不要偷錢,這樣會和我爹一樣,不要被別人說“小偷的兒子也是小偷”。這件事,我外婆也沒有告訴我媽,我也不敢跟我媽說我的委屈,怕我的繼父更加看不起我。一直放在心裡,但這份委屈卻一直忘不掉。錢到底是誰拿了,我也一直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了。我只想說的是,從小學到中學,我都是三好學生,成績優秀。時刻告訴自己,再窮都不要去偷,不要被人瞧不起!還有另外一件事,也是被外婆冤枉,也是採取不給吃飯的手段叫我承認,這裡就不累述了。總之,被冤枉的滋味好難受,也讓我早熟,過早獨立進入社會。


聽雨修心


我來回答一下!我有兩份感受!一是剛才上面那位說一個雞的事情!我就遇過這個事情!我家做生意沒有餵雞。但是我的老丈人家給我送來了兩隻雞老母雞,前一隻雞吃過一個禮拜後,又殺了第二隻老母雞,是隻黃色的老母雞。我的後鄰居在我吃雞的哪天不見了一隻黃老母雞。去我家找,我給他說了我沒有見到。但是她去我家看到了我家有黃色的雞毛。回去就給她老公說了!她老公讓她再去找找,說我不是那樣的人。可是她就不去找了。罵了兩天!我也沒有在意,咱是不心驚。因為沒有做虧心事!可是她罵了第三天的時候也有些受不了!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她不罵人了!到了第四天,才聽鄰居說她家的老母雞又回來了!你們誰能說的清?她就是知道我家沒有餵雞。恰巧哪天我家殺雞吃來的!如果她家的雞要是回不去了!這輩子她家的雞就是我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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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我被冤枉了,首先看是什麼事,所產生的後果嚴不嚴重,若是雞毛蒜皮的一點小事沒必要計較,若是關係到人身自由或工作關係,我會以法解決,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因為沒有必要以理去爭,爭吵是說不清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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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提到你被冤枉了,會據理力爭,還是忍氣吞聲?

我看了一下已270多人回答,我想以一個真實的故事與大家分享,並提出自已的看法!

1,農村民間常流傳著這樣的幾句話,世上有冤枉事,有些事跳到黃河也洗不清,說明據理力爭是行不通,只有以後見人心。

2,我們拋開公安部門的冤假錯案不說,說說民間雞毛蒜皮的冤枉事吧,細梳理一下也不少,各地都有。

3,舉個例子,在上個世紀60年代,社員家一隻老母雞如果不見了,那確實心痛不得了,可是一位王姓老婦真的一隻老母雞不見了,他家與我堂嬸家斜對面,距離三四米遠,她懷疑是堂嬸偷吃了,因此天天站在門口對著堂嬸家罵,足足了三四十天,而且堂從不回嘴一句,村上人見堂嬸被罵了不作聲,都以為真的是堂嬸偷吃了。

到了割早稻時,在村前一塊稻田裡發現王姓老婦不見了的那隻雞的骨架與雞毛,王姓老婦無話可說,村上人為堂嬸的肚量樹大拇指。

小結,在日常生活中,有時會遇到一些冤枉事,如據理力爭,雙方各執一詞也是無法弄清真相,只有像堂嬸這樣的人真金不怕火來練,日後見人心。


蔣山老徐


人生都會被冤枉,但一般會用理解和不被理解來解釋,給自己寬慰。但碰上真正的冤屈,你爭的到嗎?最後正義不會缺席,會遲到也就結束。所以說人應防患於未然,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做人,最重要。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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