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司做了四年多,現在拖欠半年工資,沒有籤勞動合同,前三年也未繳納五險,該怎麼維權?

史振科


維權當然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申訴都行,但前提是這個公司仍正常運營,有錢就好辦。如果是公司經營不善,資不抵債,就必須等公司破產拍賣後你們才可能拿到錢。如果老闆沒錢,你要什麼?!

維權需要時間,需要精力,需要耐性。。。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由於我們的職工對勞動法的觀念不強,至於對企業員工籤不籤勞動合同產生了一種誤區,而尤其是對該員工己經幹了四年,前三年都是沒有簽訂任何合同,哪麼到了第四年,還欠半年的工資,象題主所反映的問題,應該如何維權?

雖然說,己經工作四年,即憶為著為長期固定工,但是為什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呢?當然對於這樣的現象,普遍發生在私營企業,尤其是面對很多的外來工以及當地的農民工為主,而作為一個企業,只因為對農民工的法制觀念不強,尤其是面對企業的員工,想幹就這樣,不想幹找人有的事,至使對勞動法的漠視,當然啦,雖然沒有簽訂任何的勞動關係,但四年的工作己經成為實事,而不可以推卸其責任。

哪麼怎麼樣才能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利?只裡主要還是自己掌握好,充分證據,尤其是對上崗證,每月的工資條,以及對所欠員工半年的工資,寫出具體時間以及上班證人或者證言,再有如有可能拍成小視頻,一齊報送到勞動仲裁委,提起訴訟請求,讓勞動仲裁委派出監察大隊去當地企業進行調查取證,經過調查取證,如情況屬實,可以要求給予明確答覆,並給予補償半年的工資!從而支持司法的公正性!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顧雲孫


樓主你好,一個公司做了4年多,現在拖欠半年工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前三年也沒有繳納社保,該怎麼辦?你在一個工作單位工作了4年多,拖欠了半年工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保,那麼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只能夠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進行維權了,因為勞動仲裁部門具有權限,要求企業單位補發員工的個人工資待遇,並且還要求企業單位可以正常的來繳納個人社保。

那麼我們申請勞動仲裁,各個地區和各個地區的規定有所不同,有些地區必須規定三個人以上甚至是5個人以上,有些地區規定必須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才會受理,所以說我們在申請勞動仲裁之前,一定要根據你所在地區的勞動仲裁的部門的規定來進行申請。達到或者符合這樣的條件,比方說你們5個同事一起去申請,那麼完全就沒有問題。

勞動仲裁部門受理之後,他一定會正常的進行調查,調查的結果屬實,那麼他就會要求企業單位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內補發員工的個人工資,並且補交相應的社保待遇,社保待遇在補繳的過程中所產生滯納金的費用也應該一併由企業單位來承擔,所以說雖然沒有建立勞動合同關係,但是雙方畢竟是存續了事實的勞動關係,所以依法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一個公司做了4年多,現在拖欠半年工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前三年也沒有繳納社保,該怎麼辦?遇到這樣的一個問題,那麼很明顯,我們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解決爭議,因為拖欠員工的工資是勞動仲裁部門的受理範圍。我們只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去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進行申訴就可以了。

不過有些地區規定就是如果要勞動仲裁申訴的話,那麼必須要三個人以上或者是5個人以上的條件才具備受理的條件,否則的話是不予受理的。那麼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拖欠工資,我相信應該是不是一兩個人拖欠,可能會有很多人拖欠工資,所以說這些人一起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申訴就可以解決類似的問題。

一方面可以要求企業單位,來正常的補繳我們的個人社保,另外一方面也可以要求企業單位及時的發放我們的個人拖欠的工資待遇,那麼這兩方面都可以讓自己獲得,正常領取相關工資待遇的條件,所以說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是可以解決這樣的爭議的。


懂社保


對題主提出的問題,作如下回答:《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絡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其他四項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門主繳納。巜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根據你提的問題是在公司工作四年多,未訂勞動合同,拖欠半年工資,前三年未繳五險,對照勞動法律規定,明確地講用人單位已經違反法律規定!最後你問到怎麼維權?我的建議是:首先,你還想不想繼續在該公司工作?如果想繼續在該公司工作,就直接找公司領導協商解決三個問題,一是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與公司協商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是要求公司為你補繳前三年的社會保險費,但你應當承擔個人應當繳納的那一部分社會保險費用;三是要求公習補發你半年來拖欠的工資。找公司協商最好以書面報告的形式提交公司,同時應當注意將報名自己留存備用。報告提交公司後,給公司15天左右時間。在這個期限滿了,或者你不願意在該公司工作的情況下,建議你採用以下辦法解決:

1、書寫投訴材料。材料載明投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繫電話;被投訴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請求解決事項、事實和理由等。

2、準備好其他資料,如公司之前發放工資的相關資料、工作服、工牌、能證明你在該公司工作時間的工友或同事的證言證詞等。

3、將投訴材料和相關證據帶上,向公司所在地的縣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通過勞動監察機構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即可。

這裡我還告訴你,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不是上下級關係,而是兩個不同的機構,前者類似法院,仲裁案件需要立案、組成仲裁庭、開庭審理、裁決、送達,一方不服裁決還可向法院提請訴訟,法院又有一審二審;勞動監察主要受理勞動者舉報、投訴,根據舉報、投訴實施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糾正違法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所以我建議書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以上回答不知你滿意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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