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者,嚴懲!鞍山公安依法拘留一名傳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謠言網民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廣泛關注,社會各界紛紛投入抗擊疫情的行動中。但有的網民在網絡上發佈不實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日前,鞍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一起網上傳播謠言的違法行為。

2020年1月23日,鞍山網警在工作中發現一名鞍山籍網民在微信群中發佈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不實消息,擾亂公共秩序。鞍山市公安局鐵東分局常青派出所根據網警線索,迅速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經查,1月23日18時許,鞍山市民田某(女,32歲,鞍山鐵東區人)在其家中利用微信在微信群內散佈:“鞍山現有40多疑似新型冠狀病毒病例”的謠言。田某到案後,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1款1項之規定,田某的行為已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鞍山市公安局鐵東分局依法給予田某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

廣大市民要從官方途徑瞭解疫情信息,疫情面前遵守法律規定,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切勿編造、散佈、轉發不實信息。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佈信息、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對於編造、傳播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絕不姑息。希望廣大網民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共建和諧清朗網絡空間,共同維護良好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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