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場監管局:對借防護商品“發財”的違法行為堅決打擊

近日,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價格違法行為加大了巡查力度。1月24日,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瀋陽市東北大藥房肇工街店、瀋陽萬和益康大藥房鴻基店、瀋陽市五好大藥房塔灣店在商品銷售過程中,部分疫情防護商品未按《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進行明碼標價,並存在商品不同程度提價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三家企業立案調查,責令涉事藥房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分別依法按上限進行行政處罰,並對其他違法問題進一步調查核實。

據悉,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1月22日印發了《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規範藥品經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提醒告誡函》,並連夜印製了4萬份發放到全市4000餘家藥品經營企業。下一步,瀋陽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製假售假等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堅決予以從嚴、從快、從重進行打擊。

瀋陽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發現違法線索,請撥打12315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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