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查處與疫情防控有關的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案件 44 起

2月3日,記者從省藥監局獲悉,為切實保障疫情防控期間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我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聞令而動、重拳出擊,從嚴從重從速查處了一批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堅決杜絕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產品流入市場,有效維護了疫情防控期間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

截至2月2日,全省共查處與疫情防控有關的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案件 44 起,其中,結案並公開曝光17起, 7起案件通報和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扣非法醫用口罩等產品16.4萬隻。全省藥品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打擊力度,確保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重點案例如下:

1月28日,嶗山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嶗山區金大寶超市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外包裝袋標註為 “飄安PLAOAN”一次性使用口罩 7包和“3M9001”口罩6包,當事人不能提供上述產品的索證索票。目前,嶗山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進行查處。

1月29日,青島市即墨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即墨區靈山鎮某藥店進行執法檢查。經初步調查,該藥店於2020年1月24日從一上門推銷的私人手中購進口罩10大包(每大包10小包,每小包20片裝),該批口罩涉嫌為假冒偽劣產品。目前,即墨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進行查處。

1月30日,德州市武城縣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位於該縣城區興隆街西街的某文具精品店進行執法檢查。檢查發現,該店銷售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是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日期為2017年9月2日,有效期2年,已超過有效期。市場監管部門當即對未銷售的超過有效期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予以查封扣押,對已銷售的超過有效期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採取了召回措施,並責令該店停止經營。對該店借疫情之機銷售不合格防疫用品的行為,該縣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並將依法對其進行從嚴從重處罰。

2月1日,膠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公安局移交的一起涉嫌銷售假冒口罩的線索,經調查,膠西鎮付家村苑某友于2019年夏從原膠南市人民路市場購進3M口罩6000個,2020年1月22日銷售給膠西鎮塋子村高某陽。經與3M廠家溝通,苑某友、高某陽銷售的系假冒偽劣產品。目前,膠州市市場監管局分別對苑某友、高某陽涉嫌銷售假冒“3M”口罩一案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疫情發生以來,山東省藥監局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實施最嚴格處罰,確保疫情防控用藥用械質量安全。

一是實施從嚴檢查。及時對疫情防控相關抗病毒類化學藥品、中成藥、中藥飲片、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醫用防護面罩、呼吸機、體溫計及相關體外診斷試劑等藥械生產企業進行檢查,監督企業嚴格按照質量管理規範生產經營,堅決杜絕不合格的產品流入市場。截至2月3日,全省共檢查藥械生產經營企業7萬餘家次,限期改正928家,警告162家。

二是加強督導檢查。省藥監局成立督導組,先後到濟南、棗莊、濰坊、日照、菏澤等地進行督導檢查,深入企業生產車間、經營倉庫等,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確保醫用口罩、防護服等疫情防控用品的質量安全。

三是實施從嚴處罰。主動出擊,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置違法違規行為,讓違法者傾家蕩產,做到打擊一個警示一大片。加強與公安部門、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依法從嚴從重查處非法制售假劣藥械、虛假宣傳、借疫情防控之名破壞市場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楊潤勤 通訊員 欒振興 趙洪濤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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