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600餘家企業!IPO發審時限、再融資批文有效期等均暫緩計算,股票質押、融資融券也有特殊安排…

特殊時期特殊政策安排,證監會發行部2月3日下發了《關於發行監管工作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關安排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了發行人的反饋意見回覆時限、告知函回覆時限、財務報表有效期屆滿後終止審查時限等與發行審核相關的時限,以及已核發的再融資批文有效期,均暫緩計算。IPO發審時限、再融資批文有效期暫緩計算信息披露、企業融資和併購重組政策均有調整

除了發行人的反饋意見和財務報表、再融資批文有效期期限進行了調整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企業融資和併購重組的政策也有所調整。

一是研究延期披露定期報告。按照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需在4月30日前披露經依法審計的年報。但目前,受疫情影響,一些主要業務或審計團隊在湖北的上市公司,可能難以按時完成年報審計工作。據初步摸排,這類註冊地在湖北的上市公司就有60多家。目前,證監會正積極會同相關部門,抓緊研究論證,全面評估影響,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視疫情發展情況積極審慎作出妥善安排,並做好和現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則的有效銜接。為支持上市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及相關信息披露工作,目前滬深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已設立專門服務通道,隨時接受上市公司和掛牌公司的溝通諮詢。

二是對於受審計工作影響預計難以在原預約日期披露2019年年報的上市公司,可以依規向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部分上市公司按規定須在1月31日前(後因休市延長到2月3日)前披露2019年業績預告、在2月底前披露業績快報的,也可向交易所申請延期披露。關於2020年一季報是否延期披露問題,證監會也正在抓緊研究並將作出相關安排。

三是適當放寬併購重組業務相關時限。考慮到當前部分地區疫情較重,有的併購重組項目更新財務資料、進行審計或評估等難度較大,無法到疫情嚴重地區進行實地調查核實,證監會將適當延長併購重組行政許可財務資料有效期和重組預案披露後發佈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時限。公司在深入評估疫情對重組項目的具體影響並充分披露後,可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向證監會或者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1個月;最多可申請延期3次。

四是合理延長股票、債券融資等相關業務許可有效期。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阻斷疫情傳播,證監會本著便利行政相對人的原則,儘量減輕疫情對發行人的影響。對於發行人的反饋意見回覆時限、告知函回覆時限、財務報表有效期屆滿後終止審查時限等與發行審核相關的時限,以及已核發的再融資批文有效期,均自即日起暫緩計算。證監會將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恢復計算的時間。同時,對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行政許可批覆文件即將到期的發行人,受疫情影響難以有效期內完成發行的,可依據相關規定,在行政許可批覆文件有效期屆滿前向證監會提出申請,延長相關行政許可批覆文件的有效期。

股票質押、融資融券也有特殊安排

考慮到疫情客觀上對部分企業和個人的經營活動和現金流動造成了暫時性影響,為紓解相關企業和個人的流動性困難,降低市場影響,證監會擬根據不同地區受疫情影響情況,分類採取措施。

股票質押協議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客戶由於還款困難申請展期的,如是湖北地區客戶(即註冊地在湖北省內的企業或者住所地在湖北省內的居民,下同),可申請展期6個月,由證券公司協助辦理展期事宜;如是其他地區客戶,可與證券公司協商展期3至6個月。疫情解除前,對於湖北地區融資融券客戶,以及因疫情實施隔離或者接受救治的其他地區融資融券客戶,證券公司不主動實施強制平倉;對於其他客戶,證券公司應按約定主動加強與客戶的溝通,適當延長客戶補充擔保品的時間。

對銀行和信託公司提供的股票質押貸款,銀保監會也同樣作出相應安排。對於證券公司的流動性問題,證監會會同人民銀行積極支持證券公司通過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短期融資券、公司債券等多種方式補充流動性,提高相關融資額度,支持證券公司通過增發股份等方式補充資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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