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苏州出台苏“惠”十条,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发展,引发了人们对经济形势的担忧。面对这一局面,地方政府已积极开始行动,希望借助政策杠杆消弭疫情引发的损失。

2月2日晚,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苏“惠”十条),要求各银行机构和职能部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经济稳步运行。“新政”推出后,引发强烈反响。

苏“惠”十条旨在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支持对象为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支持措施包括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和减轻负担三方面内容。

综观苏“惠”十条,可谓“干货”满满:政策意见要求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在稳定职工队伍上,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苏“惠”十条一经发布即引发高度关注。据了解,“苏州发布”官微自昨晚九点左右推送消息后,在不到一个小时内点击量就超过10万。“给力,中小微企业主关心关注的,都在里面了。必须要点赞!”、“这场疫情,从延长假期开始,苏州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全国前列。”“ 苏州十条,真金白银支持企业”、“硬核苏州,宜家宜商”、“ 苏州太给力了,精准稳住了基石。”……在官微留言互动区,广大网友纷纷点赞,不吝赞美之词。

作为全国制造业重要基地,苏州中小企业众多。苏“惠”十条发布,也赢得中小企业主们的普遍好评。苏州德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医疗器械、自动化智能设备及医疗护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供应的新兴高科技企业,公司创建以来实现了快速发展,当前正面临着技改升级、扩大再生产的紧要关头。疫情持续,给德品的发展带来了不小冲击。该公司董事长葛秋菊表示,苏“惠”十条内容具体、务实,每一条政策都对应相应责任部门,充满诚意,“特殊时期,苏州市委市政府防疫和民生并重,给企业送来政策红利,让我们更加定心了。我们为这样有魄力、有能力、有担当、有责任的政府点赞,未来德品一定要扎根苏州,与城市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落户苏州工业园区的苏州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新一代网络技术研究的企业,公司研发的云无线、云网络、云安全产品覆盖政务、金融、医疗、教育等众多领域,去年云融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CEO王希强透露,苏“惠”十条规定落地后,云融将享受到贷款利率降低、办公房租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有助于帮助企业开源节流,集中精力放手大力投入产品研发和再生产,“新政对于我们这些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对政府亲商、爱商、富商所作的努力,我们非常感谢!”

苏州出台苏“惠”十条,也引发了专家学者们的关注。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认为,苏州在全国率先推出分类帮扶中小企业发展的苏“惠”十条新政,“恰逢其时,非常到位”,将对降低疫情影响,助推经济地方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刘志彪建议苏州下一步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做好新政落地执行,精准施策,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守好底线,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

十条政策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简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苏“惠”十条)。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2.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3.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在苏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推动苏州银行、苏州农商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

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二)稳定职工队伍

5.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6.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社保中心)

(三)减轻企业负担

7.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市、区政府)

8.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9.延期交纳税款。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0.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苏州遵照执行。由市工信局会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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