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者,應該執行死刑嗎?

瀧瀧他爹


判人販子一年後 迴歸社會 他們會做什麼職業呢 去工地 去廠子 小編覺得那個職業合適他們呢 什麼叫惡性循環呢 做錯了事 就要付得到應有的懲罰 要不呢 會不會一味的去做錯事呢 反正對錯都無所謂 是不是 有些人 是不領情的 覺得他應該那樣做 是不是 有些人能包容 但是有些人呢 就沒必要了 是不是 因為 他已經沒有人情味咯 不是嗎


qzuser226681928


拐賣兒童……幼兒者!贊成立即執行死刑!因為它們身心很惡劣……手段毒很!破壞及害人性質極壞!還帶著極端破壞社會安寧!影響到家庭的幸福及社會混亂的罪孽!影響到每個正常的家庭生活……人民恐怖……我們堅定不移擁護與贊同政法部門……引用最好的最重仔法律法規條款來判處不法分子死刑的結局!


餘億民


拐賣兒童不是應不應該判處死刑,而是拐賣兒童必須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拐賣一人就必須判處死刑。


劉文一貸梟雄17875183968


我認為最最殘缺人性的就是拐賣兒童之人,與受害人無冤無仇,就不顧人家骨肉分離,這種痛會有幾十年,甚或會一輩子,所以我覺得最該殺的就是這類人。絕對不能姑息,不然就不能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不朽的思維


必須判死刑!拐賣兒童比殺人更殘忍。殺人只毀了一個人,而且結果明確,不會讓人有期待焦慮感。被拐賣兒童則坑害了整個、甚至多個家庭,並且心裡受到是長期的折磨。更可悲的被拐的兒童有可能長期受到生理和心裡的虐待和折磨,生不如死。


宏施軸承


拐賣兒童者必須執行死刑!且要立即執行!殺無赦i!這種行為是喪盡天良的行為!沒有比這還要缺德的了。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不執行死刑拐賣兒童就不會在中國絕跡。


行者自通


拐賣兒童是對父母撕心裂肺的傷害,對兒童極具殘酷的人生剝奪,是對社會造成極端恐怖的惡劣行為。應當用極刑判處。

兒童是祖國的花朵和未來,是父母心頭肉,是一顆幼小的的小苗剛吐出新芽,他們這時需要父母乳汁澆灌,需要親人的關愛和幫助。可恨那些滅絕人性的人販子,不顧大人失去親生子女的感受,不顧小孩失去親人的迷茫,為了自己私利。大行逆道,把兒童當作商品去交易。這種行為於理於法都不能容忍,遭到全社會的痛恨。必須發現一個抓一個,並處以極刑,以示警告仿效者。


知秋144466680


應該死刑,因為拐賣婦女兒童,等於圖財害命,把一個人,一個家庭完全破壞了,一生都毀了。所以,必須判死刑,可以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君臨天下283671701


應該呀!早該這樣了!我想是這樣,人販子判死刑都算便宜它的!買孩子者也判個死刑也不為過!所謂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你不來買,人販子會偷一群娃娃,自己養著幹嗎呢?


人生就像一場夢4470


我同意判這些人販子死刑,這還用問大家嗎?法律早該有此定義,對這種喪盡天良,毫無人性的東西是絕不能姑息養奸的!這是一種最殘忍,下流,沒有道德底線,冷酷無情的犯罪行為,尤其她他們對付的是幼小完全沒有抵抗能力,沒有認知能力孩子!之所以人販子氾濫就是因為我們的法律對他們太仁慈了!她他們都是死有餘辜!為那些丟失孩子們的父母們找回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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