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戶王老太房子拆後分得360萬,給兒子300萬女兒6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為什麼?

十萬個母雞


不管怎樣、這個老人不想想將來、錢給完了自己用什麼、把自己的錢給了子女、特別是在分配上面出現了很大的差距、、但是總給了子女的、等自己的兒女把錢花在了他們自己的小家裡了、確得父母親應該給他們的、現在有很多子女都是這樣好像父母欠他們一樣、一旦你沒有錢了、或許是生病了😷就開始慢慢的討人厭了、、唉、當今社會普遍存在都是這樣、老年人們、長個心眼吧、自己有錢才是真正的好、不要一味的付出給子女、到頭來人財兩空不說、還要看子女的眼神、、現今這個時代已經變成錢的時代了、、各位老人們要現實一點、自私一點、、才能過好自己餘生、、


用戶5202854148622


王老太拿到補償款,首先就做錯了一件事,一碗水沒端平;給兒子三百萬,女兒只給六十萬偏袒兒子。就因為偏袒,才造成女兒心裡生氣,所以造成沒人伺候她,沒人養她。

王老婆拿到補償款時,應該把三百萬大頭自己留著養老,六十萬給兒女各分三十萬。

王老太應該在把親戚朋友請到家裡,當著大家兒女的面講清楚,剩下三百萬錢留著養老。將來誰對自己好,自己就跟誰過;如果死後剩錢,誰對自己好,錢就全部留分給誰;誰對自己不好一分不分給;要是兒女都孝順,平均分這筆錢,最後當著親戚朋友的面立個字據。

老人善良仁慈,心想把錢都分給兒女,兒女將來肯定善養她的。錯就錯在一分沒留,大錯特錯,分錢不公平,偏袒兒子。

中國式的家長,就是這樣。把嫁出去的女兒當外人,把家產錢財全都留給兒子;到老了,病了,躺在床上能伺候他們的多數都是女兒;到最後能善待善養父母的大多數是女兒。兒子也有孝順的,孝順父母的兒子,人也不少;實話實說,普遍現象大多數還是女兒心細體貼。

造成王老太沒人善養她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王老太,做事不公,一碗水沒端平,要不然不會造成沒人善養她的後果。


青色湖水


還是那句話,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不能有任何附加條件的,別說是360萬給了60萬,就是一分不給,這個女兒該贍養也得贍養,而且一點義務也不能耽擱,這是法之規定,容不得你任性。老人的拆遷款,是自己的私有財產,如何處理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他們就是扔到大街上誰也管不著,誰都不能去左右他們的支配權。

實際上,類似現象在生活中並不少見,很多父母在分配家庭財產時,往往都偏向於兒子,把女兒視為外人,在分配家產時,好一點的會象徵性的給一些,不好的直接就不考慮女兒,但是有些父母在贍養的時候卻要求兒女們一視同仁,所以這種分配上的不公也導致了很多家庭的矛盾。

從情理上來講,父母的這種分配是不公的,雖然自己的錢財可以任性,但作為父母來講,在對待子女上還是應當一碗水端平,不管是兒是女,那都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為什麼非要分個厚此薄彼呢?這種偏向的分配方式,不但會讓子女記恨父母,心裡疙疙瘩瘩,而且還會影響到子女之間的和諧。所以說,一個好的聰明的父母,在這方面應該是公正的,手心手背都當肉,兒子女兒都是親。


元芳有看法


一個女人生兩個女兒,孃家兄弟生兩兒子顯負擔大就讓剛生下的小兒子送給了姐姐,姐姐辛辛苦苦養著弟弟的兒子,過了幾年她的丈夫出去幹活開車翻車自己讓車軋死了,女人帶三個孩子吃苦受累的讓孩子養大,家裡蓋了樓房,兩女兒也出嫁了,要這個兒子長的不好二十六七歲還沒找到媳婦,家裡拆遷了有人給她兒子介紹個媳婦,她花幾萬元把媳婦娶回家了,媳婦對婆婆可好,不讓婆婆做飯也不讓洗碗,婆婆可開心見人就誇,過了兩年媳婦要買房子讓婆婆拆遷款拿出來交了手付,房子寫的媳婦名字,媳婦兒子讓她出去幹活每月為她們還房代一千元,她幹活摔壞了腰送醫院治療,媳婦和兒子說沒錢不讓治要拉回家,兩女兒不願意,兒子才拿錢給她治,病沒治好兒子兒媳就不管了,媳婦讓錢套出來玩了,有病也不管了,人啊自己沒主見不行啊,她要是別讓錢拿出來給媳婦買房,可能兒子媳婦還不敢這麼壞不管她,現在養子和她籤的協議活不養死不埋,媳婦有心機,養子沒良心,自己沒兒子也不能去養別人的兒子,人在做天在看。


開心生活888999


王老太當時想的錯了,我老家有個年紀大的人,無兒無女,過繼個兒子,年紀老了,病也多了,這年代,莫說繼子?就是親生,久病無孝子,更何況繼子和媳婦,老人病臥床上,想來想去,一天突然神秘的叫繼子把媳婦叫來,說有話要交待,於是繼子和老婆來到床前,老人讓他們扶他坐起,說,你們把門關緊,我告訴你們,破四舊時,我藏了地主家交出來的金條,銀元,就藏在隔壁那家灶堂下,大概二米深,隔壁廚房原來是地主的柴房,如今分給隔壁這家打灶臺在,你們千萬要保秘,等我死後,頭七過完,你們就去找隔壁商量。

繼子夫婦聽了,態度一萬個變化,每天早上煮點稀飯,到鎮上買一個包子,送給老人,把老人侍候得好得很,到晚上,繼子夫婦關門兩口子商量,用什麼樣的方法去跟隔壁說,說不好,隔壁知道了,自己挖去了,他們夫妻只能等老人死了再說,沉住氣。

再說,臘到嚴冬,老人在繼子夫婦精心照料下,還是去了,繼子心裡有底氣,寶貝還沒挖,到手的財,放在那,於是給老人辦的後事,風光熱鬧,好多有兒女的鄉鄰都羨慕老人有福,繼子比親生都孝順,待老人歸山後,繼子找隔壁商量說出想法,隔壁開始是對半開,最後三七開,年關了,要把隔壁灶臺拆掉,深挖2米多,黃土堆滿房間,狗屁也沒有挖到,原本是老人怕繼子不管他,才想的方法騙他們,最後隔壁找繼子扯皮,要繼子買水泥沙,請人從重新建個灶臺。這個老人的謊言,至今讓人笑話,但似乎給我們有些警示




心向榮


站在兒女的角度思考,即使王老太不把錢分給子女,子女也應該要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對老人來說,除了退休金外,子女也是晚年值得依靠的對象。不過,對於這一案例,實際上,拆遷戶王老太的做法,存在著幾個問題。其中,即使是兒女,但兒子分得的錢卻是女兒的數倍,顯得有所不公平。再者,拆遷資金卻全額給了子女,不留給自己一份,如今子女不進行贍養,卻讓自己處於非常被動與尷尬的狀態之中。很顯然,對於王老太而言,還是非常信任自己的子女,但自己的子女卻並不懂得感恩,丟失了贍養的責任。


郭施亮


王老太自己沒有一碗水端平,重男輕女,把300萬給了兒子,嫁出去的女兒得了60萬,結果,兒子,女兒都不撫養她,可能兒子的想法更極端,希望全給他,他才願意撫養,而女兒的想法是既然大頭都留給了兒子,那就由他撫養才更合理,事實上,靠兒女善養不現實,你給他們錢天經地義,倫到子女淘錢養你是那麼的不情願,個人覺得應該留著這錢自已養老,也可以請保姆照料,子女忙他們的,有時間回來看看也好,待自己走後,餘下的錢留著給他們平分,在這個世界,靠誰都靠不住,自己有才是最安全的保障,建議當下的退了休的老年人,留三分愛自己,不要把希望寄託在兒女身上,自己有錢留著給自個留條後路,日後有個病什麼的少伸手向子女要錢,才是最明智的選擇,畢竟兒女也掙錢不易,生活壓力也大,也減少子女的負擔吧。


往事如雲149428315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有什麼樣的因,必然有什麼樣的果,實話說,我最討厭那些重男輕女的父母,尤其是重男輕女思想極為嚴重的父母,把兒子看成她的心肝寶貝,女兒當作潑出去的水,根本不重視,什麼都把兒子看成第一位的,女兒可有可無,這種父母,非常可惡。

即便是同一個兒子,有的父母,明顯偏重小兒子,而忽視大兒子,前面回答一個提問,老太太2個兒子,給小兒子送出大學畢業,大兒子高中畢業就不送了,花了幾十萬給小兒子買房子,大兒子自己出錢買房,最後連100多萬的拆遷款都給了大兒子,有意思的是,最後得了癌症,小兒子和兒媳婦直接不管了,全都撂給大兒子,大兒子的老婆那個氣啊,最後,大兒子和大兒媳還得照顧,你總不能把她扔到醫院不管吧?老太太那個後悔啊,說養了一個白眼狼小兒子。

所以,對於這種父母,真的是可惡,偏心,是導致兒女之間、兒女和父母之間矛盾加深的根源,有一個不和睦的家庭,一定是有一個偏心和一碗水端平的父母。

實際上,樓主提到的這種情況,在陝西非常普遍,只要女兒嫁出去了,就不會分家產的,包括家裡的拆遷款,跟女兒沒有任何關係。

我想,這種情況不僅僅是在陝西,在哪兒全國人民其他地方也非常普遍,就是女兒一旦嫁出去了,就如同潑出去的水,家裡的錢,更沒有任何關係。一個朋友陝西的,她父母直接說,你嫁出去了,家裡的房子、拆遷款跟你沒關係,就是你弟弟的,你也別想了(唯一兒子)。

再回到這個老太太的行為,360萬,給兒子300萬,女兒60萬,就是典型的不是一碗水端平,重男輕女思想嚴重,而這種情況,在全中國非常普遍,沒法破解。我們只能說,老太太確實自身有問題,我們在譴責她的時候,想一下,全國如此(農村),有啥辦法?但客觀地說,老太太能給女兒60萬就不錯了,有的老人,女兒一分錢不給,那才是更傷人。

所以,老太太自己處理有問題,女兒有想法,也可以理解,不過呢,實話說,女兒也真的不應該不贍養父母,雖然我們理解她的心情,但你不能不贍養父母,即便父母做的不對,贍養父母,是你的責任和義務,父母把你養大,你贍養父母,也是必須的,法律也是如此規定,說不好聽一點,你能給拿到60萬就不錯了,有的父母,一分錢不給女兒,你做女兒的,還不照樣要贍養父母嗎?

其實,老太太還可以這樣做,給兒子女兒分一些拆遷款,自己留一部分,如給兒子100萬,女兒100萬,再給自己留160萬,這是最理想的分配,實在不想,給兒子160萬,女兒和自己各自100萬,也是可以的,如此,女兒也不會說啥了,畢竟,父母老了,是跟兒子一塊居住,主要由兒子來贍養,他多拿一點,也正常。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這種情況很常見。

一碗水得端平,不患寡而患不均。舉例說明。

01

我奶奶87歲了,在錢的方面就很機智,她堅持不患寡而患不均,無論是我家買房,叔叔買房,還是孫子孫女出生,壓歲錢,都給的大致相同。

用奶奶的話說,一碗水得端平,雖然內心可能端不平,表面上,錢和禮金的事情上,一定要盡力公平。

因為奶奶見過太多多子女家庭,因為父母偏心,財產分配不均,導致最後沒一個子女贍養的淒涼下場。

得到多的是被偏愛,被溺愛的,這種子女大多沒出息,吸血鬼,啃老族,指望他們養老,怎麼可能?他們已經習慣了索取。

得到少的,甚至得不到的任何的,是不被父母喜歡的那一方,讓他們贍養,很多子女是咽不下這口氣的,

有些人終其一生也就想求個公平。被父母不待見,還盡力盡力養老的人,是大部分人。但是也有因此而不贍養老人的,比如提問中的女兒。

02

提問中拆遷戶王老太給兒子300萬拆遷款,給女兒60萬,其實都不少了,但是比例懸殊,讓女兒只拿到兒子的五分之一,女兒覺得不公平,兒子覺得家產都是他應得的,可能還嫌少。

這樣的做法,兒子也不感恩,女兒也不滿意。子女心中都不滿意,王老太錢花光了,沒落到好。

這就為以後埋下了禍根。

兒子覺得你不是給女兒錢了嗎?她養你啊。

女兒覺得老太太很不公平,應該由兒子贍養。

王老太正確的做法是,不要把拆遷款在自己生前分配完畢,給兒女一人一些錢,比如一人50萬,公平分配來改善他們的生活。

務必公平。

剩下的260萬,兩老自己存起來,並且告訴兒女,以後誰對父母好,這錢就留給誰。

如果兩人都很孝順父母,積極贍養父母,平均分配。

我想,老人的晚年,該是兩個孩子搶著來孝敬吧。

03

明智的父母,都不會在活著的時候,把財產全部分配給子女,要給自己留上後路。子女再孝順,手上有錢辦事不難,也不用看子女臉色求贍養,大不了自己花錢請保姆護工就是了。

分配不均更是父母財產分配大忌,一碗水得端平,不患寡而患不均。

不信你在電視上隨便找個家庭調解欄目看,這種例子和教訓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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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寧


有一家兄妹四個,父親早逝,母親是教師,沒有再嫁。大哥受母親智商遺傳,大學畢業後分到了比較體面的工作,那時候結婚單位有指標分房,於是搬了出去。二妹,三妹後來陸續嫁人。教師母親就和小兒子共同生活,小兒子在母親的這套房裡結婚生子。等母親退休後,小兒子提出把這套房劃到他的名下,他負責養老。母親把其他兄妹三人都叫回家共同商量。當時兄妹三人表示,他們不分任何家產,不繼承房產,只要弟弟照顧好母親。在沒有任何異議的情況下,房產很順利的劃到小兒子名下,而且母親的退休金也不少,也可以分擔小兒子的生活費用。可是萬萬沒想到,沒幾個月,母親中風了,剛開始小兒子還盡義務,畢竟有醫療報銷,他負擔不了多少費用。後來等到第二次母親中風,徹底落炕了,小兒子翻臉了,把哥哥姐姐都叫回來,要求共同分擔照顧母親的責任。商量無果,母親有尊嚴的活了一輩子,最後鬱鬱而終,前後不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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