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耕地拋荒違法嗎?會有怎樣的處罰?

吃虧聚富


以前農民都是以在家務農為主,自從進入21世紀之後,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從土地中解放出來,導致農民大量的耕地被閒置。大量拋荒也在一定程度上對於糧食的安全造成了威脅。



在發展農業已經成為了大勢所趨,我國發展農業必須要解決關鍵的瓶頸問題,在80年代的時候為了能夠提高農業的生產積極性,國家施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也的確起到了好的作用。不過這種模式到現在弊端也開始變得明顯,如今國家為了能夠解決這個問題,也在進行改革。



現為了解決現在宅基地拋荒的問題,國家也多次重申後果,為了就是能夠讓農民重視並且繼續耕種。在2014年就提出了停發糧食直接補貼以及糧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的方法,都是為了能夠遏制拋荒耕地的行為,現在又出臺了相關的政策,對於土地拋荒也會面臨著懲罰。



土地經營者如果擅自更改土地的用途或者是棄耕拋荒兩年以上和對土地造成嚴重損壞等承包方會在合理的期限不解除經營權流轉合同,但是發包方就有權終止,土地的經營者對土地和生態環境都會被拘於處罰,不僅耕地要被收回,甚至還會發停發補貼,因此農民們應該特別注意這個問題。


對於不耕種的土地要及時流轉承包,讓土地最大限度的利用起來。

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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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童i


問:農民耕地拋荒違法嗎?會有怎樣的處罰?首先告訴你,不違法。

民以食為天。過去老一輩把地當做自己的命根子一樣,特別珍惜。那是因為過去種地留的種子都是老祖宗一代一代傳下來的種子種地,產量特別低,一畝地畝產不過五六百斤。種地不打糧,基本上家家糧食不夠吃。就是拿錢也買不到糧食。因此,老一輩非常珍惜每一寸土地。

現在種的農作物都是雜交品種,畝產一般都在一干多斤。但由於種子、化肥等種地費用逐年提高,收的糧食價格不斷下跌,出現了種地微利,甚至遇到天災種地反而賠錢情況。



種地養活不了一個家庭,不如出去打工一年掙三四萬元,比在家種幾畝地那是天地之差。這也是農民任憑土地拋荒不種,選擇外出打工的主要原因。


土地分給你了,地種與不種那是你的自由,不會違法和受處罰。土地拋荒也可以說是休耕,使土地更加肥沃,為以後種地打基礎。


沙塵暴5478


為對有限的耕地資源進行充分利用,我國法律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閒置、荒蕪耕地。

《農村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閒置、荒蕪耕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土地經營權人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棄耕拋荒連續兩年以上、給土地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破壞土地生態環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內不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的,發包方有權要求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土地經營權人對土地和土地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應當予以賠償。

如果承包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又不通過合法途徑流轉土地經營權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的,或者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他人之後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發包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或者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

但是法律只是說將土地棄耕拋荒連續兩年以上,發包方有權終止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轉合同,收加發包的耕地,並沒有說必須終止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因此它不是強制性的,具體怎麼操作,還需各地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像是有些地區,土地資源稀缺,用地緊張,為了避免土地資源因棄耕拋荒造成浪費,除了法律規定之外,村內還制定有村規民約,事先會告訴大家禁止棄耕拋荒耕地,如果棄耕拋荒連續兩年以的,村裡會終止合同,收回發包的土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執行的很嚴。

但也有些地區,山高路遠交通不便,土地耕種困難,也不容易流轉出去產,農民選擇外出務工,就會導致耕地出現棄耕拋荒的現象,這個時候發包方也不會主動的去終止合同,收回發包的土地,因為收回來也流轉不出去,發包方不可能拿在自己手上耕種吧!

土地收回來不耕種不還是荒蕪著嗎?所以說土地出現棄耕拋荒,到底會不會被收回,是根據具體實際情況來決定的。

總歸來說,土地出現棄耕拋荒,是一種土地資源的浪費,達到了棄耕拋荒連續兩年以上的條件,有被髮包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的可能。


農村一山貨


在上世紀六十,七十年代的時期,全國掀起了一個農業學大寨高潮。說是大寨山高,全是陡坡無法種地,可是大寨人不怕苦,不怕累,每天起早摸黑拿钁頭,鐵鍁,鐵撬,一钁一鍁,一撬把大片大片山坡平整修成了一塊連一塊平展展的梯田。然後種成了莊稼,年年取得農業大豐收。為此,毛澤東主席號召全國農業學大寨熱潮。那個時代的農民吃過的苦,流過的汗水,受過的罪,是現在八十,九十年代娃無法想象的,有個常話是:早五點,晚六點,晚上幹到十二點。確定半夜媽媽就起來做飯,趕天亮就得吃過飯修梯田,到晚六點回家趕緊做飯吃過飯爸媽又帶钁頭,鐵鍁,提著麻燈,到十二點我們早已入睡他們才回來,由於常年累月勞累,厚厚的手皮上出現了血泡,就這樣年復一年,月復一月,日復一日。把所有陡坡全修整成了平展展梯田……所以我們今天新田地是老前輩們用血汗換來的,我們這一代人一定要珍惜利用好我們的每一寸田地,把老前輩人沒有整修完的坡地爭分奪秒的整修的更好!把每一寸田地上種上各種有用作物,讓我們田野出現美麗風景,讓天上的父母感到高興自豪!讓我們這一代人人生活的更精彩!


農夫說實話


要實事求是,地荒原因在那,一個糧食不頂一瓶礦泉水,水費、化肥、農藥、籽種、打地、收割等等費用,不敢算人工,這樣務莊稼,如今是金錢社會,人都有頭腦算收入帳,沒收入這個生意誰願做。只有四十、五十年代的人老了,沒有什麼經濟來原,種些糧食,拾到筐裡都是菜。補補家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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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耕地拋荒違法嗎?會有怎樣的處罰?

農民耕地是禁止拋荒的。這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確的司法解釋。主要原因在於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保證國家的糧食安全的角度來考慮。

對於非法拋荒的行為,拋荒超過2年以上,村委會是可以收回拋荒農戶的承包權和經營權的。這也是符合《土地承包法》中的司法解釋的。在現有的耕地紅線降低到15.5億畝的前提下,非法的拋荒更是不被允許的。

雖說現在在一些省市正在進行休耕試運行的試點工作,那也是在有政策指導下的進行土地地力恢復的試點工作,沒記錯的話是在2020年結束吧。因此,對於非國家政策指導下的土地拋荒,是不被允許的。有可能會收回您的土地承包權。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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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荒棄的耕地由村委會收回發包給其他人耕種,耕地是不可以荒棄的,國家有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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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樣的問題基本上不存在的!除了黃土高原和鹽鹼地。沒有人會拋荒土地,像鹽鹼地純黃土的地,即使分到農民手裡,它基本是沒有收益的,一年下來沒有收穫的土地,誰會去種呢?如果把這些地拿來建房和工廠,把好地分給農民,基本上不會有荒地,如果是好的土地荒蕪,那就罪無可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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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從根源上找找原因,不要把所有的責任推到農民身上。有誰願意做賠本的買賣?農民種地現在賠錢,受苦.受累還遭人歧視,專家們去農村種地幾年,會得到正確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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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需要有實在能力的人耕耘管理,不是每人分一點,通路:通電:通水。才能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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