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活動全部改期

本報訊 (記者王開穎 通訊員羅輝軍)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決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切實履行疫情防控責任,全體動員、迅速行動,抓細抓實抓深疫情防控工作。

1月28日,汕頭中院在自媒體、微博、官方網站發佈公告,將中院原定於2月8日前的開庭、庭詢、聽證等訴訟活動全部改期,及時與當事人溝通協調,取得理解與支持,並建議近期擬到汕頭中院申請立案、來訪、遞交訴訟資料等相關事項的群眾通過網絡、郵遞等方式辦理;決定暫時取消中院每月15日的集中接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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