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增5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石家庄累计确诊21例

石家庄市新增5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石家庄累计确诊21例

河北新增确诊病例13例,石家庄新增确诊病例5例


2月3日0-24时,河北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3例,其中,石家庄市5例、邯郸市3例、邢台市2例、承德市1例、沧州市1例、衡水市1例。新增疑似病例41例,其中,石家庄市17例、唐山市5例、张家口市4例、秦皇岛市4例、保定市4例、承德市3例、邢台市2例、定州市2例。


截至2月3日24时,河北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6例,其中死亡1例,现有重症病例12例,治愈出院3例。确诊病例中,石家庄市21例、沧州市20例、邢台市16例、邯郸市14例、保定市13例、廊坊市12例、唐山市11例、张家口市9例、衡水市5例、承德市3例、秦皇岛市2例;死亡病例中,沧州市1例;重症病例中,石家庄市2例、承德市2例、张家口市2例、邢台市2例、唐山市1例、廊坊市1例、沧州市1例、邯郸市1例;出院病例中,保定市2例、廊坊市1例。现有疑似病例93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084人,当日解除隔离医学观察298人,现有2617人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石家庄市新增5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2月3日0-24时,石家庄市新增确诊病例5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1例。新增5例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已摸清。请同乘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同乘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同乘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现将新增5例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十七例:男,42岁,广州某医药公司驻石家庄工作人员,现住石家庄市裕华区。1月18日到广州参加公司年会后乘坐南方航空公司航班(CZ8851)返回石家庄。1月24日出现发热症状后自服药,体温反复无常,自行隔离未就医。1月31日因发热到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就诊,2月3日确诊。

第十八例:男,67岁(第十七例父亲),现住石家庄市裕华区。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1日由其儿子驾车送其到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就诊,2月3日确诊。

第十九例:女,65岁(第九例妻子),湖北省孝感市退休人员,1月23日乘私家车从孝感市来石家庄。1月27日患者于隔离期间出现咳嗽、发热,被送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就诊,2月3日确诊。

第二十例:女,45岁(第十一例母亲),现住石家庄市桥西区。1月26日因发热不适到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就诊,2月3日确诊。

第二十一例:男,64岁(第十四例丈夫),湖北省仙桃市人,现住石家庄市桥西区。1月18日与家人从湖北省天门市天门南站乘坐G310次高铁(5车厢)到石家庄市探亲。2月2日在隔离观察期间采样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2月3日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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