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平安春节】大姚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开展安全检查

春节将至,为让全县人民群众能够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玩的开心,切实保障我县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2020年1月21日,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联合开展了春节前联合检查活动。联合检查小组深入县内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排查走访。首先在大姚永盛菜市场、家易购超市,对肉类采购、检验检疫、进出货台账等进行抽查,防止病害的、未经检疫的、来源不明的肉品上市,以保证肉品的质量安全。其次,检查包装食品质量问题,抽查在售食品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按照储存条件储存,有无过期食品等。在检查过程中,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随后,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时,重点查看经营场所是否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销售三无产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烟花爆竹储存量是否符合规定、储存仓库的设置是否安全、销售专柜的设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销台帐的管理,认真查验相关资质,严禁销售、购买假冒伪劣和非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产品。检查过程中,检察官和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相关经营者宣传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一方面将民事公益诉讼与保障民生安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了大姚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加强了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密切合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形成合力,从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助力平安春节】大姚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开展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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