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为狗猫等陪伴型动物立法吗?为什么?

大雪如涛风如刀


支持为动物立法。因为在这个地球上。动物也有权力在此不被人类伤害生存。


徐梦影858


支持给猫狗立法。

其实很多国家都对养猫养狗有立法。而且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美国,英国,俄国,德国等都是有关于猫狗的立法。


我们对于这方面,前期因为经济、发展各方面达不到,人们没有精神陪伴方面的需求,光解决温饱问题了。近几十年以来,人们才有了闲钱,有了闲时间,来进行养猫养狗这些活动,算是有了更高的追求吧。

但是没有规矩,所以就不成方圆。我们养狗,为什么现在这么多人反对呢?就是因为有些人的素质不是很高,造成社会上的流浪狗泛滥,狗咬人也时有发生。

人类是很奇怪的,一旦什么东西没人管,就会滋生出很多各种各样的行为。


我觉得给养猫狗立法是对人类的一种约束,也是对动物的一种保护。不是随便一个什么人就可以养猫养狗,也不是随便一个什么人就可以丢弃猫狗。

希望这个立法能够借鉴国外已经成熟的立法,不仅对养狗人的行为做出约束,而且一旦他们丢弃狗要有相应的惩罚,从源头上控制流浪狗的产生。

爱狗、恨狗人士停止打口水仗,大家都一起想办法,解决矛盾,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才是我们希望看见的。



宠物精灵世界


我当然赞成立法,而且要想办法欧美发达国家那样严格立法。

首先,立法规定宠物狗属于公民私有财产,既然是私有财产就要予以保护,而且公民有权在法律范围内处置自己的私有财产。同时严格区分宠物狗以及肉用狗、工作犬。

第二,养宠物狗要像市政府提供申请,还要提供证明材料。比如说个人简历、学历、无犯罪记录、收入明细、身体健康状态。这一点不用怀疑,法国、德国就是这么做的。

第三,必须要像考驾照一样,通过考试获得饲养宠物狗的资格,并依法购买或者领养,并到指定机构接种疫苗,办理狗证,植入芯片。这一点也不用怀疑,德国就是这么干的。

第四,你获得了饲养宠物狗的资格以后,就必须要依法养狗。要做到不扰民,如果狗叫了三声,市政府有权剥夺你的养狗资格,参考美国的《三吠原则》;出门就够必须要牵引,不能进入公共场所,而且还要铲屎;而且还不能让狗咬人,否则就要接受法律的严惩。等等。

第五,需要出台《恶犬法案》以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

第六,需要严格立法禁止遗弃宠物,否则不仅剥夺养宠物的资格,还要罚款以及进号子里体验失去自由的感觉。

第七、捕捉流浪狗以及野狗,要按照欧美国家的玩法,两周之内无人领养就安乐死。

第八,我没记错你所谓的陪伴型动物是用在医疗上的,比如治疗自闭症以及缓解病人痛苦等方面,和宠物狗没有关系。所以陪伴型动物属于工作犬,是社会公共财产而不是公民私有财产,这用不着你操心。

第九,如果做不到依法养狗,那就干脆禁止养狗算了。

最后,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首先保障的是人的权益而不是狗权,而且权利和义务划等号,只有尽到了对社会的义务才能享受到相应得权利。伺候人士就是指向要权利而不想尽义务的野蛮人。

全文完


北洋海军炮手


我是赞成为动物立法的。立法无非就是几个方面,以保护和限制为主。

保护:比如对极其残酷的虐待动物者,要以法律规定给予处罚,从前有报道,有个人烧死流浪狗被用人单位解聘,其实没有可靠的或者统一的规定。现在流浪狗成为一个大问题,如果有法律规定对遗弃者的处罚,这个问题可以很好的解决。等等……

限制:以法的形式规定什么时候可以养什么宠物,什么时候不可以,猫狗之类的必须注射疫苗。什么地方可以去,什么地方不可以,……

违法行为的惩处,有了法律规定,处罚统一,有关的执法人员也依法处理,标准一致。养宠物由有关部门集中管理,发给证件,相关法律养者人手一本,让他们知道什么不能做,到时候出了问题别说不知道,别赖账。把和养动物的有关规定集中在一起,例如什么狗不能上公交车,必须戴绳,咬人必须100%赔偿。……

有法可依总是好的。


天凉好个秋0960


我本人是坚定支持或是畅议国家尽早尽快出台《伴侣动物保护法》因为这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和社会的进步程度的主要向征!全国统一标准,规范实施是多么必要,狗愤青或者叫狗喷们闻听如晴天霹雳,如临世界未日,他们屁崩的脑袋怎么会想明白?假如《伴侣动物保护法》真是出台,就会有效阻止大量苦难,凄惨的流浪狗被无情的推向社会,血腥,残忍的虐狗宰杀恐怖事件屡屡发生!严重侵害社会大众观感!同时法律专项条款也会铭文规定对养狗的责任人或是狗伤人事件的行为责任人进行有力的监管,惩戒和必须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对(狗场基地,运输贩卖,食品加工)等等进行严格监控取缔,对不文明的养狗人,变态虐狗,无序繁殖的行为人掌握证剧进行举报,严惩,让其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伴侣动物保护法》真的推出,它不仅会保护动物,更会保护自然人,一旦伤人事件突发,就会有法可依,有章可寻,有些另类的狗愤青和狗愤子怎么就弄不明白呢?想不通呢?道理我己经阐述清楚,不喜欢谩骂,攻击抵毁我的人,我也不会回复,与你进行口舌之争,但是无论做人做事都要守规矩,心存善念,感恩父母!谢谢品阅。


闯哥102439216


支持!!世界教科文组织将猫狗列为人类陪伴型动物可不是信口开河的。为什么养猫狗的人那么爱护猫狗,而不养猫狗的人就讨厌它们伤害它们,因为养过才会懂,因为懂才知道怎么建立亲近关系,而不会把狗当成本性就是伤害人类的敌人。这样害猫害狗打猫打狗的事情就会减少,狗狗的命运就不会那么悲惨。立法对于规范养狗行为,对于保护人类的伴侣动物一一猫狗有积极的意义。


钞票MM


首先狗并不是陪伴型动物,狗自古以来就是一种家畜,既可以当做宠物和看家的帮手,又可以当做肉食来源。

如果要保护动物,首先就要消灭流浪狗。流浪狗是小动物的天敌,每年有无数的小动物生命丧失于犬口,每年有几千万人被狗咬伤,几百人被狗咬死。消灭流浪狗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中国也应该学习借鉴,决不能被极少数被狗同化了的变态人蛊惑,去保护流浪狗,扩大流浪狗的危害,造成威胁小动物的生存,威胁公众安全的不良后果。



丹青魂


动物立法利国利民。首先,我个人就经受着每天被狗🐶打扰的日子,我的邻居楼房里养了两次大型犬阿里斯加,还有一个小狗🐶,每天只要楼道里或电梯有动静,狗就叫个不停,我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小区是大家的,不是一个人的。养狗不反对个人喜好,但是,已经打扰到了其他人的生活就不对了。每年让狗咬伤的也很多,尤其是孩子,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给幼小的孩子心灵上会留下恐怖😱的阴影,会严重影响孩子成长中的身心健康。


罂粟夫人


1,收养小孩需民政局批准,要有资格如年龄经济条件等。养狗也要由有关部门批准,有准养证才能养。

2,准养部门每年都要年检,内容包括是否故意丢掉,是否有病不治。是否清洁卫生。建者按虐待罪罚款?

3,要计划生育,狗的主人要自觉对狗节育。对它的情欲要有爱心,但要严禁在公开场合。违者罚款。

4,不能和人类抢夺生存空间,遛狗要规定时间地点,一定要拴狗链,一定要带上清理粪便的工具。

5,狗咬人后要主动承当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费等,狗主人负全责,其态度恶劣者视作本人侵犯别人,要由派出所拘留审结。如不能查清狗主人者由管狗部门负责,请律师提供作据。

6,如狗换主人时,也要留下依据,否则作遗弃罪比较处理。不要假惺惺地要保护流浪狗,浪费社会资原,影响贫病老幼人群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流浪狗收容7天而无人认领,既要查出狗主人,同时处以安全死。

7,要狗的主人保证,狗要养到老死,并且要择地埋葬。这是崇高的责任,也是大大爱心的标志。要有检查,要有证明。

8,比较超生子女要交社会抚养费,养狗的人也要交一笔管理费之类的钱,多少可商定,导盲犬等可不交。爱狗人士酌情可多交一点。

9,不要干扰有吃狗肉传统的地区的人吃狗肉。故意破坏社会安定损坏别人财产的,要依法进行治理,严重的要关要判。中华五千年农耕文明不容抹黑,爱吃狗肉的是我同胞,他们绝不愚昧,至少不会去捧外国人的臭卵泡。

10,给真正爱狗又能自律的人点个赞。

如要立法,请考虑以上几条。


舟笠翁959


强烈支持!一个国家的进步也体现在对待动物的态度。地球本就应该是和平共存,何况生命是平等的,谁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凭什么动物的价值就要按财物来衡量,它们不是桌椅板凳,它们也有感情,对人类都有或多或少的付出,给人类造成困扰的是不文明的某些人,某些不文明的养犬人,国家应该正视这个问题,而不是喊打喊杀,我们生活在现代社会主义国家,这个国家不是只有人类单一的物种,我们不是旧社会凡事都要靠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如果一个人不懂得包容只会残忍,那么真的是猪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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