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球迷不喜歡現在的NBA,認為對抗少遠投多!現在的籃球較以往究竟有何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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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球迷一點都不喜歡現在的NBA,許多人都抱怨現在的聯盟中他們只會投三分,一點激情碰撞都沒有,這種比賽一點也不想看!那麼現在的籃球與以往的籃球到底有何不同呢?我個人把他們整理做了一個劃分。

以前的NBA給我們的定義為:

  • 不喜歡三分球

  • 總喜歡尋找肌肉對抗

  • 一個巨星代表的就是一座城市

現在的NBA給我們的定義為:

  • 高頻率的三分出手
  • 很多球星都喜歡碰瓷式進攻
  • 每隻隊伍不在只擁有一個巨星
那麼到底是什麼改變了這一切呢?讓我一一和大家道來:

為什麼不喜歡三分球?

在早年的NBA比賽中是沒有三分球,三分球是從1979-80賽季才引入NBA,那時候人們對於籃球的定義是:不停的移動,勻速移動,球不可以停頓,而三分球更多的是球隊在進攻時間快要到24秒了才無奈選擇的。

並且在早年NBA許多有名的教練以前都是球員,他們接受的都是在1979年前接受的傳統式訓練,導致了在他們腦海中三分球的存在很小,以致於他們在執教球隊的時候也不喜歡球員們出手三分,波波維奇就是一個簡單的例子,就算是現在三分球那麼盛行,但他還是不喜歡三分球。

為什麼總喜歡尋找肌肉對抗?

早年的NBA肌肉對抗是非常的強烈的,因為在2001年前NBA是不允許聯防的存在,就算對方在怎麼厲害,你都只能進行人盯人防守。

當時的NBA高管覺得使用聯防戰術會降低比賽的觀賞性,如果比賽少了觀賞性,意味著門票廣告等一系列的收入都會降低,NBA可是商業聯盟,這種減少收入的事情他們是一定不提倡的。

並且在美國是非常崇尚個人英雄主義,這個特性在NBA裡面也有,在關鍵時刻他們更願意看到的是一個人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改變一支球隊的命運,所以在以前的比賽中球隊才會那麼看重個人能力。(因為當時奧尼爾太強了,根本沒有人能1v1限制的了他,所以才有了聯防的出現以及籃下三秒的誕生)

在NBA如果你進攻能力不強,不能像科比,喬丹等人做到把聚光燈都投射在自己身上,那你就只能在防守方面下功夫了,兇狠的防守一點都不會讓人們覺得你打球髒,只會讓人們對你的印象加深,如阿泰斯特,託尼阿倫等人就是這麼被眾人所記住的。

但常常兇狠的防守也會讓別人對你非常的不滿,打架是當時常有的事情,作為有些看熱鬧不嫌事大的觀眾最喜歡的就是這些另類看點之一。

為什麼一個球星代表的就是一座城市?

早年的NBA幾乎每一個城市都有一位球星在駐紮,比較讓我們耳熟能詳的就是“西科東艾北卡南麥”,也是因為崇尚個人英雄主義,許多NBA球員都樂意於去往到那些你不知道的地方,然後慢慢的發展最後成為球隊的老大,一個人一座城他們希望一呆就是一輩子,忠誠對於他們來說無比的重要,他們會用生命去守護著它,這種勵志的故事讓我們每個人都期待並且嚮往不宜。

舉個簡單的例子,在當時我們一提起科比就會把他和湖人掛上等號,一提起艾弗森就會想到76人,提起卡特就會想到猛龍,提起麥迪就會想起魔術,提起加內特就會想到森林狼,這就是巨星的魅力。雖然生涯後期他們因為一些事宜不得不進行轉會,但這並不妨礙我們繼續喜歡他們。

並且在當時巨星們可不喜歡抱團,就算是屢戰屢敗,他們也會義無反顧的屢敗屢戰,直到成功為止,抱團這種事情對於他們來講就等於是投機取巧,不被眾人所喜歡,這也是為什麼在當時詹姆斯離開騎士前往邁阿密熱火的時候,被那麼多人燒球衣。

時代在發展,物競天擇,人們總是朝著更好的一面去發展,在NBA裡面最強的那幾個人屈指可數,並且這些人都在為湖人或者是凱爾特效忠(湖人拿了16次NBA冠軍,凱爾特人拿了17次NBA冠軍),那些巨星實力不是那麼強的球隊也想要拿冠軍怎麼辦?那就只能在別的方面開始下功夫了。

增加更多的三分投射,高頻率的三分出手

最初的炮轟投射體系“一星四射”是現在火箭的主教練德安東尼所發起的,在04-05賽季納什帶領的那一隻太陽隊就掀起了用高頻率的三分投射去拿下比賽狼潮,在那一年他們的場均三分出手次數為24.7次,這是什麼概念呢?同年火箭的場均三分出手次數只有18.7次,馬刺的三分出手次數也只有17次。

但是因為當時炮轟理念還不成熟,在太陽獲得高得分的同時自己失分也不少,並且在04-05和05-06納什都拿下MVP的時候,太陽還是與總冠軍失之交臂,(04年把他們擊敗的是擁有GDP喜歡打陣地進攻的馬刺,05年把他們擊敗的是擁有諾維斯基的小牛隊),所以當初人們得出了結論,像納什這種助攻行後衛(當年納什場均助攻11.5個)終究不能幫助球隊拿下冠軍,這種高頻率投射三分打法也漸漸的被人們所不認可。

不過終結這一切的還是2014-15年的勇士,庫裡的橫空出世與湯普森的準到爆炸才讓人們真正認識到了什麼叫用三分帶你拿下冠軍!那年庫裡場均三分出手8.1次三分,可以命中其中3.6個,三分命中率為44.3%,而湯普森場均三分出手7.1次,可以命中其中3.1個三分,三分命中率為43.9個,就算擁有聯盟第一人詹姆斯的騎士也依舊阻擋不了他們的奪冠的征途。

正是這一支勇士的成功讓許多球隊都開始紛紛的效仿,喜歡投射三分也是從這一刻開始在全聯盟盛行,我們把這個時刻稱之為小球時代。並且小球時代需要付出的代價非常非常的小,他們只需要讓球員擁有高效率的三分與高效率的防守就行了,這種球員在當時是十分便宜的,我們看一下當時勇士的薪資表:

球隊最重要的靈魂人物庫裡只要1063萬美元,湯普森更是隻要308萬美元,而那一年輸給他們的騎士呢?

三大巨星詹姆斯,歐文與樂福一共花了4343萬美元,是勇士核心成員的幾乎三倍的價錢!

只要你三分投的準,就算你身體素質不如對方那麼強都可以奪冠,並且十分的便宜!每一年的新秀如果用這種方式都有很大的幾率奪冠!這讓那些常年看不到冠軍的隊伍一下子找到了靈感,幾乎每一隻隊伍都在嘗試出手更多的三分,就算是中鋒你也要給我拉到外線去投籃!

這就是為何有那麼多球隊都希望有高頻率的三分出手,本賽季的奪冠大熱門中除了湖人是以內線禁飛區爬到西部第一的以外,其他的雄鹿,火箭,掘金,等許多強隊都是以一星四射這種打法為建隊核心的。

很多球星都喜歡碰瓷式的打法

碰瓷!這種打法在早年間是沒有的,聯盟為了鼓勵進攻增加比賽的觀賞性質出臺了很多限制防守的政策,圓柱體犯規,體毛吹罰等名詞越來越多的出現在了比賽場上,其中最大的受益人就是哈登,幾乎每個賽季他都能最少站上罰球線10次,只要隊伍陷入得分慌的時候,他總能用罰球去改變比賽的局面,目前哈登的罰球命中數已經達到6000個排在罰球得分榜的第20位,在他之上現役的只有詹姆斯一個人,並且詹姆斯也只罰進了7287個罰球,這麼說你可能看不出什麼,但要知道詹姆斯已經在聯盟摸爬滾打了16年,而哈登在聯盟只打了10年。

自從哈登之後許多球員都開始效仿這種方法,東契奇,路易斯-威廉姆斯,甚至庫茲馬都有時候會用碰瓷的打法去得分,雖然用罰球去贏的比賽會讓觀賞性下降很多,但是如果罰球能讓球隊拿下NBA總冠軍甚至是載入史冊的話,我想無論哪一隻球隊的老闆都會樂於去那麼做的。

每支隊伍不在只擁有一個巨星

這一切可以從加內特開始說起,當年的森林狼為了把加內特的未來留在森林狼,森林狼和加內特簽訂了一份6年1.26億元的合同,這個合同一下就佔領了全隊60%%的薪資空間。在加上後期森林狼和橋史密斯簽下的陰陽合同不幸被聯盟發現,剝奪了森林狼7年的選秀權,導致加內特一直都是在森林狼刷數據,可想要奪冠卻遙遙無期。


沒辦法,生涯末年的狼王期望奪得一個冠軍,所以就前往了凱爾特人,與隆多和皮爾斯組成了三巨頭。這個三巨頭的威力有多大呢?他們在組合成功的第一年就以4-2戰勝湖人奪取了當年的NBA總冠軍,也正是從這一刻開始,人們才知道了NBA巨星可以抱團,抱團的威力有多麼的巨大。

自從那以後每支球隊都開始考慮抱團,不過其中最讓各位球迷印象深刻的還屬詹姆斯加盟熱火吧。在現在的NBA我們可以看到每一隻球隊都有那麼幾個巨星了,湖人擁有了詹姆斯,霍華德,安東尼戴維斯;快船擁有了保羅喬治,萊昂納德,路易斯-威廉姆斯,哈雷爾;可以說只要你巨星足夠多,那麼離奪冠的勝利就會大一點。

最最誇張的莫過於16-17賽季的勇士,在擁有庫裡與湯普森的情況下還迎來了死神杜蘭特,看過比賽的人都知道那年的勇士的核心幾乎只打了三節比賽就打卡下班了,這種碾壓性的勝利漸漸的也讓我們失去了對NBA的熱愛。

結束語

聯盟發展至今,你不能說這些發展都是壞的發展,畢竟他是每一支球隊用自己對勝利的理解所出的選擇。庫裡剛開始投超遠距離三分的時候,我們都震撼與他的三分射程與準度,現在只不過是我們看膩了NBA不斷投射三分的打球方式罷了。

不過我說句大實話,以前的砍鯊魚砍小喬丹砍霍華德讓他們不斷站上罰球線的比賽真的好看嗎?騎士我們現在看比賽不過更多的是尋求那些刺激感,我想等鵜鶘的錫安復出或者在未來當中再出現一位非常具有統治力的球員時,許多球迷對NBA的熱愛一定會再度回來。


梟雄看球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如今的NBA逐漸走向成熟化,得分手段更加高效能投籃絕對不突破,球員之間身體對抗較少,所以給人感覺沒有太多的激情。這也讓許多老球迷紛紛懷念起了當年19世紀的喬丹那個身體碰撞激烈的時代。那麼當今這個時代和那時究竟有何差別呢,看了此文你也許就通透了:

小球時代與打球時代

19世紀的籃球崇尚身體對抗,那時候球員們得分手段非常單一依靠籃下強打取分。他們靠著自己強壯的身體不斷的衝擊籃筐衝擊內線造成殺傷,代表球星包括奧尼爾、喬丹、卡爾•馬龍等NBA名宿。當時這些球員在內線都是巨無霸的存在,而當時的球隊戰術也全部是針對內線,外線投籃幾乎寥寥無幾,所以像奧尼爾這種球員投籃能力非常糟糕,這也才有了當年的"砍鯊戰術"。反觀如今籃球已經進入了小球時代,20世紀先是勇士隊興起了令人驚歎的"死亡五小"這一組合,當時勇士隊利用這一體系在常規賽轟下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恐怖紀錄——常規賽73勝9負。死亡五小主要憑藉著速度優勢加強防守能力打出攻守轉換,以及擋拆之後的投籃,這樣的擋拆無限換防也造就了歷史上最偉大的射手斯蒂芬•庫裡。像火箭隊這種豪門球隊也紛紛效仿之後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現代規則改變,不允許handcheck,導致外線進攻更加容易,因此好的外線球星開始湧現,三分球增多,回合數增多,對空間和效率的強調增加,以前的nba不管是內線和外線的明星基本都是陣地戰攻堅的大師,但現在對巨星的要求更加全面,有進攻能力的球員也要會組織會分球,比如詹姆斯、哈登和威斯布魯克,庫裡和杜蘭特的出現讓人看到明星也可以存在著恐怖的無球威脅,所以總感覺巨星的湧現和規則的改變都是相輔相成的,各有特色,個人感覺不存在誰比誰更厲害一說,如果讓以前的巨星按現在的規則打現在的巨星,未必就佔很多便宜,反之也成立。

現在比賽節奏非常快。10年前節奏還整體比較慢。其次,主流打法不一樣。估計很多球迷都知道,之前勇士隊除了一個杜蘭特之外,算是一個個人能力非常出色的球員,其他的庫裡、克萊、格林、伊戈達拉、利文斯頓等等球員,如果單獨拎出來,要他們一個人帶領其他球隊,還真的不行!因為這些球員個人能力不強大,而是他們的集合在一起所建立的戰術體系強大!攻為主。這裡強調。並不是說現在不注重防守。

從80、90年代的對抗來講,確實比現在強硬很多,那時候活塞是喬丹邁不過去的坎,自打菜鳥全明星之旅之後,喬丹和壞孩子軍團的頭目微笑刺客托馬斯就結下了樑子。在隨後三年的季後賽裡,喬丹所在的公牛三次遭遇了活塞。當年的活塞在聯盟是臭名昭彰,他們的犯規動作在很多球員的眼中就是謀殺。作為季後賽對手,公牛的核心喬丹必然是他們重點盯防的人物,當然常規的防守動作是難不倒喬丹的,所以插眼、抱摔、肘擊、伸腿、墊腳這些東西成為了活塞防守喬丹的主要策略。在公牛和活塞的系列賽,活塞主教練戴利對自己即將上場的球員馬洪說一會你去防守喬丹,我要看到血。活塞全隊上下也將主教練的意圖貫徹的徹徹底底,喬丹在系列賽中多次被打出血來,甚至後來聯盟都看不下去,出臺了惡意犯規規則。喬丹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喬丹這些艱難經歷是很多巨星身上沒經歷過的,更像是喬丹邁入神壇的攔路虎,如果生涯從始至終一帆風順,根本不足以襯托出一個巨星的偉大之處,成功必定要經歷磨難!活塞的殘暴終究還是敵不過喬丹那顆好勝、 勇敢的心,但估摸這樣的壯舉也就喬丹能夠完成吧。雖然以前和現在的對抗打法不同,但是有顆好勝的心,無論身處哪個年代,都是成功之路需要具備的條件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體育全視覺


現在的NBA籃球相對於之前就有著很大的變化,最明顯的方面就是在於投籃的選擇,那時候投三分的次數可以說是少之又少,常見的應該是中距離的投籃,更多的還是到籃下進行身體對抗強行得分,這樣的變化是讓不會投三分的球員都逐漸練習遠距離的投籃,不然只會被球員逐漸地輪換到板凳的邊緣甚至是無球可打。

為什麼球員都更加的喜歡投三分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得分快,每個人都知道三分肯定是多於兩分,現在比分落後的時候球員更多的都是依靠三分球來追分,相反拉開比分同樣是憑藉著命中三分,所以只要有機會就投三分。另一各方面總是往籃下強打對於球員的身體消耗太大,不可能一整場比賽都在籃下進攻,這樣往往到最後的關鍵時刻沒有體力,三分得分更多還更加的輕鬆。

這樣三分投籃逐漸流行起來就導致中距離的兩分慢慢變少,球員都願意在三分線外面得更多分,的確三分是讓我們看到比賽變得更加的快,而且比分很少出現都是六七十分的情況,似乎看起來也更加的精彩。可減少身體對抗在我看來反而更加的無趣,大家都開始拿球投三分,不再習慣各種突破扣籃,缺少那些讓我們心血澎湃的瞬間。

反觀從前的NBA比賽球員都會進行身體對抗,能扣籃的機會絕對不會放過,防守同樣都特別的努力,雖然因為過於激烈卡位身體對抗出現球員打架的狀況,但我覺得這樣的認真還是更加的好看,更能體現出籃球的本質。


庫茲說球


說現在NBA不好看主要就是大量明星都以遠投或超遠距離的三分為看家本領。要知道在以前得內線者得天下,像喬丹這種後衛能奪冠是非常不容易的。你可以看到喬老爺中途退役的兩年都是大夢奧拉朱旺帶領火箭隊奪冠,由此可見一般。

一個是當時盛產超級中鋒另外與球隊重視內線打法有關。當時認為同樣都是投籃,內線中鋒的命中率更高,所以得分更有保障,後衛突破上籃也是如此。教練有了這樣的思維,當然球員也都按照教練意圖去做。所以出現了大量精彩進球吸引力了大批觀眾。另外當時裁判尺度比較松,只有動作大的犯規才吹罰。也使比賽更加流暢,觀眾看球也更加愉快。




擊倒先生


如今的NBA逐漸走向成熟化,得分手段更加高效能投籃絕對不突破,球員之間身體對抗較少,所以給人感覺沒有太多的激情。這也讓許多老球迷紛紛懷念起了當年19世紀的喬丹那個身體碰撞激烈的時代。那麼當今這個時代和那時究竟有何差別呢,看了此文你也許就通透了:

小球時代與打球時代

19世紀的籃球崇尚身體對抗,那時候球員們得分手段非常單一依靠籃下強打取分。他們靠著自己強壯的身體不斷的衝擊籃筐衝擊內線造成殺傷,代表球星包括奧尼爾、喬丹、卡爾•馬龍等NBA名宿。當時這些球員在內線都是巨無霸的存在,而當時的球隊戰術也全部是針對內線,外線投籃幾乎寥寥無幾,所以像奧尼爾這種球員投籃能力非常糟糕,這也才有了當年的"砍鯊戰術"。反觀如今籃球已經進入了小球時代,20世紀先是勇士隊興起了令人驚歎的"死亡五小"這一組合,當時勇士隊利用這一體系在常規賽轟下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恐怖紀錄——常規賽73勝9負。死亡五小主要憑藉著速度優勢加強防守能力打出攻守轉換,以及擋拆之後的投籃,這樣的擋拆無限換防也造就了歷史上最偉大的射手斯蒂芬•庫裡。像火箭隊這種豪門球隊也紛紛效仿之後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時代的進步改變了NBA格局

19世紀的籃球確實是更加崇尚身體對抗,打法也過於暴力,人們看起來也大呼過癮。最為記憶猶新的是當時活塞的"壞小子"組合,當時憑藉著活塞五虎令人窒息般的防守為活塞取得總冠軍,他們的防守過於狠毒可以說為了贏球不擇手段,這也增加了球員受傷的風險。所以NBA慢慢的更改規則讓這種惡意犯規的行為遠離球場,這也就映襯了小球時代的到來,如今的球員漸漸更加崇尚於投籃,避免過多的身體對抗,,打法更加具有技巧性。就連約基奇、恩比德這種大中鋒也開始改變自己的打法,開發出三分投籃不在強殺內線,打的非常細膩。所以如今的NBA聯盟裡缺少了以往那種勁爆的氣氛。也只能說時間改變了球員也改變了這一切。

綜合以上分析,如今的這個時代的確在觀感上沒有以前那麼勁爆,雖然我們看不到以前那種勁爆表演,但是如今這個時代不管是從中鋒到後衛都在作出著改變加強自己的投籃能力不在過於追求在三秒區來終結,更多的去拉開空間,打法非常的靈活多變,不過於拘泥更具有技巧。總之,兩個時代的風格各有千秋,在於你用什麼樣的眼光來看待這一切。


時光不老籃球不散


毫無疑問,現在的籃球非常講求投籃,尤其是三分球。發展到極端,就是以火箭莫雷為代表的魔球理論:三分+突破至籃下終結。曾幾何時,還是雷霆三少的哈哈少,也是中投靚仔,如今已經很少投中投了。

說以前的的比賽身體對抗激烈,其實首先得弄明白身體對抗激烈,什麼樣叫身體對抗、什麼叫激烈。如果身體對抗意味著小動作、惡意犯規性質的可能造成損傷的動作,如果激烈意味著掄拳頭、抱摔、惡語相向,雖然這樣的比賽很勁爆、很有男人氣概,令人血脈賁張,但這是籃球比賽,不是拳擊,不是UFC。

我也懷念活塞壞男孩軍團的野蠻氣質,百看不厭羅德曼和郵差的抱摔視頻,仰慕於喬丹不懼喬丹法則的兇殘,膜拜神千萬人阻擋吾往矣的氣魄與膽量。這是男人的遊戲,這是肌肉與肌肉的碰撞。

時代在發展,技術在進步。

以往球隊攻防以中鋒為軸,中鋒打法以背身為主,靠力量對抗搏得出手空間,此時力量的重要性是高過出手空間的,因內線本就離框近,對投籃的容錯率較高(就是投歪投重些影響沒那麼大,也許也能進)。

當下球隊多是圍繞後衛運轉,後衛需要通過運控、高位擋拆、無球跑動來擺脫防守,獲取投籃空間,最後通過精準的投射得分。此時投籃空間的重要性超過了力量,因為是中遠距離投籃,投籃容錯率較低,也就是說必須確保出手方向、弧線、輕重乃至球的旋轉更加準確乃至精確。開闊的出手空間是所有有這些的前提。

內線為主的打法必須對抗,不用力量靠住對手或者震開對手,等待進攻球員的將是無情火鍋。外線為主的打法最喜歡、最渴望的就是空間、空間、空間,而且儘可能避免對抗、減少對抗,因為對抗會降低投籃的準確度。所以,我們常會聽到教練在佈置對投籃的防守時,咆哮著對自己的球員說:上對抗、上對抗、上對抗(當然也有教練說上腿:)) 。

至於喜不喜歡現在的NBA,喜不喜歡現在的打法,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偏好 ,就像蘿蔔青菜各有所愛。就像有的人說傑森斯坦森帥的一塌糊塗、男人味爆表,也有人說他怎麼像隔壁老王,禿頂男人一個

作為一個小個子球迷,作為一個身體單薄的籃球愛好者(平時常打球),我喜歡現在的籃球。

因為它讓我明白了籃球的本質就是一種投籃遊戲,不論你身高臂長還是天神神力,不論你是閃電俠還是彈簧俠,籃球就是把球弄進籃筐,誰更準誰就牛逼。

小個子終於可以是比賽場上最靚的仔。想想都激動!

你覺得呢。

如果有天堂,我希望是籃球場的模樣。

歡迎➕關注,一起探索籃球的樂趣~


Rio大冒險


從最近幾年開始,很多球迷都表示現在的NBA越來越沒意思了,和十年前比起來精彩程度下降太多。事實上,這樣說的朋友並不在少數,但有許多年輕球迷或許就不會理解了,不都是打籃球嗎?現在的NBA和十年前的NBA有什麼區別呢?接下來夜侃君就簡單聊一下吧!

數據越來越不“值錢”

現在的NBA,數據已經變得“不值錢”了。在過去的三個賽季,威少場均都可以得到三雙,而哈登50分、60分就跟不要錢似的。三雙本來對NBA球員來說是一件甚至可以稱之為神聖的事情,但在如今的NBA卻隨處可見,以前是一天出現一次三雙很稀奇,而現在則是一天如果沒有三雙才會讓人覺得稀奇。

這一點在保羅的身上格外明顯,作為現役為數不多的傳統控衛,保羅很少打出爆炸性的數據,但他卻能用自己的方式來幫助球隊。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很大程度都是因為聯盟鼓勵進攻造成的,過多的追求快節奏的確會讓數據越來越爆炸,但卻會降低對抗強度,久而久之就會讓球迷們覺得乏味。

進攻手段的轉變

隨著所謂的小球時代的到來,如今的NBA和十年前的NBA的進攻手段也發生了改變。三分球成為了現在NBA球員的主要進攻手段,你難以相信就連霍華德都已經開發了自己的射程,只是他在這支湖人隊沒有那麼多出手機會而已。當大個子球員都飄在外面投三分的時候,就難免會讓球迷們覺得無聊了。

而十年前的NBA則截然不同,那時候的NBA還屬於得內線者得天下的時代。那會兒的NBA進攻主要是靠內線的身體對抗,奧尼爾、霍華德、姚明、鄧肯這些超級內線們才是NBA的香餑餑。雖然因為喬丹的緣故,像科比、麥迪、艾弗森這些外線球員的人氣更高,但內線才是那時候NBA的必爭之地,幾乎每支奪冠球隊都至少要有一名超級內線。

現代防守跟鬧著玩一樣

聯盟鼓勵進攻,追求快節奏,那勢必就會在防守方面要做出犧牲。事實上,隨著小球時代到來之後,NBA的體毛犯規、侵犯圓柱體犯規越來越多。這其中獲利最大的看起來是哈登,但實際上哈登只是合理地利用了NBA的規則,而那些超級球隊才是真正的獲益者。

而十年前的NBA就不會這樣,那時候的防守強度之大是現在的球員們不敢想象的,至於圓柱體犯規更是能不吹就不吹。而當年馬刺和活塞的總決賽則是那個時代的NBA的防守的極致,當時讓你們都在抱怨那個系列賽讓NBA精彩不再,但現在看來那樣的防守才是籃球該有的樣子。




孟大叔看世界


從籃球的遊戲規則看,就是得分遊戲,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得分,所以離籃筐越近越容易得分,所以早期都是大個子在裡面主攻,也就有了張大帥,指環王,後來的四大中鋒,既然內線容易得分,那內線也就是防守的重中之重,因此那個時代對抗是極其激烈的,由於身體素質好,很多中鋒靠近左右三秒區之內就能爆扣得分,因此那時候的防守在無球狀態下,進攻者和防守者之間往往要進行慘烈的位置爭奪,所以對抗性很強!

凡事有利有弊,這樣的打法,節奏慢,得分少,犯規多,連貫性差,身體損傷大,球員生涯短,直到魔術師和大鳥的出現,可以說是讓球迷頓悟,精準的三分,眼花繚亂的傳球,原來籃球不止是內線壯漢的遊戲,直到喬丹出現,將主攻球員的塊頭進一步縮小,對於體重,身高,力量的需求進一步減少,這時候的NBA就非常好看了,節奏適中,身體對抗適中,戰術素養高,因為喬丹的成功,各個球隊的人才選擇更加的開放,不僅僅是盯著大個子了,這也為後來的四大分衛的出現奠定了基礎,這中間比較有名的事件就是迪瓦茨換科比,1.83的艾弗森當選狀元。

直到近年,庫裡的橫空出世,進一步打破了人們的固有認知,那就是離籃筐越遠,得分不一定越困難,他將三分變成了常規操作,和扣籃,中投一樣,隨時隨地都可以得分,我相信在以前,如果擋拆後持球者不去突進禁區,而是直接出手三分,不被罵成傻逼,也得被換下。

庫裡的成功卻是伴隨著另一個人的巔峰期的,那就是詹姆斯,大家誰都知道,詹姆斯的厲害和取得的成就,可以說是非常非常高,在籃球的歷史中也是佼佼者,這也是對庫裡打法劃時代意義的一種詮釋,至於這樣的打法為什麼減弱了對抗,因為還是開頭哪句話,終究籃球離籃筐越近越容易得分,你不去靠近籃筐,防守者就不會拼死一搏的,字母哥,西蒙斯如果投三分,防守者連出現都不出現,就是一種佐證!


鄭州大牛傢俱服務公司


毫無疑問,現在的籃球非常講求投籃,尤其是三分球。發展到極端,就是以火箭莫雷為代表的魔球理論:三分+突破至籃下終結。曾幾何時,還是雷霆三少的哈哈少,也是中投靚仔,如今已經很少投中投了。

說以前的的比賽身體對抗激烈,其實首先得弄明白身體對抗激烈,什麼樣叫身體對抗、什麼叫激烈。如果身體對抗意味著小動作、惡意犯規性質的可能造成損傷的動作,如果激烈意味著掄拳頭、抱摔、惡語相向,雖然這樣的比賽很勁爆、很有男人氣概,令人血脈賁張,但這是籃球比賽,不是拳擊,不是UFC。

我也懷念活塞壞男孩軍團的野蠻氣質,百看不厭羅德曼和郵差的抱摔視頻,仰慕於喬丹不懼喬丹法則的兇殘,膜拜神千萬人阻擋吾往矣的氣魄與膽量。這是男人的遊戲,這是肌肉與肌肉的碰撞。

時代在發展,技術在進步。

以往球隊攻防以中鋒為軸,中鋒打法以背身為主,靠力量對抗搏得出手空間,此時力量的重要性是高過出手空間的,因內線本就離框近,對投籃的容錯率較高(就是投歪投重些影響沒那麼大,也許也能進)。

當下球隊多是圍繞後衛運轉,後衛需要通過運控、高位擋拆、無球跑動來擺脫防守,獲取投籃空間,最後通過精準的投射得分。此時投籃空間的重要性超過了力量,因為是中遠距離投籃,投籃容錯率較低,也就是說必須確保出手方向、弧線、輕重乃至球的旋轉更加準確乃至精確。開闊的出手空間是所有有這些的前提。

內線為主的打法必須對抗,不用力量靠住對手或者震開對手,等待進攻球員的將是無情火鍋。外線為主的打法最喜歡、最渴望的就是空間、空間、空間,而且儘可能避免對抗、減少對抗,因為對抗會降低投籃的準確度。所以,我們常會聽到教練在佈置對投籃的防守時,咆哮著對自己的球員說:上對抗、上對抗、上對抗(當然也有教練說上腿:)) 。

至於喜不喜歡現在的NBA,喜不喜歡現在的打法,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偏好 ,就像蘿蔔青菜各有所愛。就像有的人說傑森斯坦森帥的一塌糊塗、男人味爆表,也有人說他怎麼像隔壁老王,禿頂男人一個








快樂的李哥


現代規則改變,不允許handcheck,導致外線進攻更加容易,因此好的外線球星開始湧現,三分球增多,回合數增多,對空間和效率的強調增加,以前的nba不管是內線和外線的明星基本都是陣地戰攻堅的大師,但現在對巨星的要求更加全面,有進攻能力的球員也要會組織會分球,比如詹姆斯、哈登和威斯布魯克,庫裡和杜蘭特的出現讓人看到明星也可以存在著恐怖的無球威脅,所以總感覺巨星的湧現和規則的改變都是相輔相成的,各有特色,個人感覺不存在誰比誰更厲害一說,如果讓以前的巨星按現在的規則打現在的巨星,未必就佔很多便宜,反之也成立。

現在比賽節奏非常快。10年前節奏還整體比較慢。其次,主流打法不一樣。估計很多球迷都知道,之前勇士隊除了一個杜蘭特之外,算是一個個人能力非常出色的球員,其他的庫裡、克萊、格林、伊戈達拉、利文斯頓等等球員,如果單獨拎出來,要他們一個人帶領其他球隊,還真的不行!因為這些球員個人能力不強大,而是他們的集合在一起所建立的戰術體系強大!攻為主。這裡強調。並不是說現在不注重防守。

從80、90年代的對抗來講,確實比現在強硬很多,那時候活塞是喬丹邁不過去的坎,自打菜鳥全明星之旅之後,喬丹和壞孩子軍團的頭目微笑刺客托馬斯就結下了樑子。在隨後三年的季後賽裡,喬丹所在的公牛三次遭遇了活塞。當年的活塞在聯盟是臭名昭彰,他們的犯規動作在很多球員的眼中就是謀殺。作為季後賽對手,公牛的核心喬丹必然是他們重點盯防的人物,當然常規的防守動作是難不倒喬丹的,所以插眼、抱摔、肘擊、伸腿、墊腳這些東西成為了活塞防守喬丹的主要策略。在公牛和活塞的系列賽,活塞主教練戴利對自己即將上場的球員馬洪說一會你去防守喬丹,我要看到血。活塞全隊上下也將主教練的意圖貫徹的徹徹底底,喬丹在系列賽中多次被打出血來,甚至後來聯盟都看不下去,出臺了惡意犯規規則。喬丹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喬丹這些艱難經歷是很多巨星身上沒經歷過的,更像是喬丹邁入神壇的攔路虎,如果生涯從始至終一帆風順,根本不足以襯托出一個巨星的偉大之處,成功必定要經歷磨難!活塞的殘暴終究還是敵不過喬丹那顆好勝、 勇敢的心,但估摸這樣的壯舉也就喬丹能夠完成吧。雖然以前和現在的對抗打法不同,但是有顆好勝的心,無論身處哪個年代,都是成功之路需要具備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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