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法結婚四十年,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簿上,有人說他們不是合法夫妻,對嗎?

陽光


"戶口"分農業和非農業,過去農業戶口被稱之為"農村戶口",吃糧是自耕自種;非農業戶口稱為"定銷和定量戶口","定銷"吃糧是差額補貼,"定量"吃糧是固定供應;計劃經濟時代,由於剛好遇上幾年天災,農民負擔太重,溫飽得不到保障,而城市是"定量"供應的,溫飽基本可以保障,所以"農村戶口"的很是相往城市人的"定量供應"。現在糧食基本得到保障,糧食貿易已經放開,也就不存在"定量(供應)戶口",只分"農業"和"非農業","農業"戶口是指戶口所在地在農村的,"非農業"戶口是指戶口所在地在城鎮的,因為"農業戶口"人有部分"責任田",而"非農戶"沒有實惠的東西了,所以現在的"農業戶口"人,又不願意放棄屬於自已實惠(責任田),自然就不願把戶口遷出農村,於是就會超成很多來自不同"戶口性質"的夫妻,不能同時登記在一個"戶口簿"上,夫妻合不合法跟"戶口簿"沒有實質關係,只要認真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進行登記,由登記處核發《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了。


江馳也


好像是有點不合法。

夫妻二人假設一個有工作,而戶口在單位,一個農業人口,戶口在農村。

我在想如何把兩人的戶口整到一個本上。

找了好多人,諮詢了一些專家,跑了幾趟管戶口的派出所,都沒有解決這個問題!

為啥?本人戶口屬於非農業,你要上到農業戶口的本上,社區不幹!要把農村戶口上到非農那本上,除非也是所謂居民戶口。這些年好像農轉非容易了,硬要整到一本上,怕也行得通。那農業上的啥承包地之類,就泡湯了。非轉農,硬要整,農村社區是不會幹的,你憑啥來分我農村社區一杯羮呢!

故提這個問題的人,對國情瞭解不夠呀!

這戶口不在一本上就不是夫妻。這不一定,上本不易,只要有結婚證,上床生娃容易就行了。不在一戶口本上又怎樣!

這些戶口不在一本上的夫妻,有一點是真的。就是駕鶴西歸之時,是不可能生同床死同穴的。因為一個是農村社區,會去社區公墓。一個非農戶口,會去非農公墓。兩地可距數百數十公里。這個戶口是永遠也上不在一本上了,還算不算夫妻呢!

不算也罷,都去那邊了。

這回就算合法了!


遠山霧1


胡扯呢吧,我和我家先生老家不是一個城市的,老大和他爸爸在奶奶家戶口本上,我和老二在姥姥家戶口本上,我不願意遷婆家去,沒啥意義,反正婆家也不是我家,也不在那住。夫妻合不合法有結婚證就行了,和戶口有啥關係,扯淡!



可愛的崽崽們


夫妻合法結婚40年,所謂的合法,就是具有結婚證的那種。那麼你們的戶口雖然不在一個本上,但只要有結婚證,你們就是合法夫妻。

我和我的老婆是 八零年結的婚。因為我是商品糧戶口,老婆是農業糧戶口,我的戶口在單位,她的戶口在村裡,我們也是結婚有40年了,戶口還是沒有在一個本上。

由於結婚的時候太長了,結婚證丟失了,雖然大家都知道我們是夫妻,但是,因為沒有結婚證,出門的時候,是很難證明這一點的。

沒有辦法,在16年的時候,我們到了民政局,由於公社變鄉,鄉又合併成鎮,原始材料都丟失了,不能補辦。所以我們便重新登記,辦了一張結婚證。

我們老了,以後會有財產和遺產的繼承和分配工作,如果沒有結婚證,確實很難證明你們是兩口子的。所以,像你說的這種情況,如果有結婚證,那就萬事皆無。如果沒有結婚證,我想你還是應該去辦一張為好。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這是誰說的?還是那個文件規定的?難道夫妻不在同一戶口本上就不是一家人嗎?我是農戶,在農村有房,房子是我的名字。我妻子是城市戶,縣城有房,房子名是她的。有時我們在農村住。有時在縣城住。我們結婚三十多年了。難道一直是非法同居。


北方的狼____


不在一個戶口本上的夫妻多了去了。我結婚20多年了。一直不在一個戶口本上。我始終在我爸的戶口本上。但是標註是已婚。我和我父親過戶房子的時候因為戶口在一個本上還很方便呢。兩個本更麻煩。夫妻有結婚證就是合法。還是上學什麼的都沒影響。沒覺得是問題啊。


夕顏若雪24


你這個說話我家四口人在三個戶口本,我們就不是一家人了嗎?我是農村的從來沒有遷出來,下鄉有山有地有竹林。我老婆城市戶口買了新房就遷移進去了小兒子出生自然跟我老婆。大兒子當時為了上學區遷到我岳父家,這個操作比較難但,片區一中非常好。


李同181208


不在一個戶口本上的多了去了,我夫妻兩個結婚三十多年到現在也沒在一起,老公戶口在青島,我和兒子戶口在我單位。我單位好多這樣的,戶口在單位的結婚以後孩子以前都隨媽媽居住地,落下戶口以後就不動了。戶口用的很少,我一個同事去年用戶口還忘了在哪裡呢[捂臉]結果在他老爹單位,幾年前單位也叫叫戶口遷社區,拖拖就忘記辦了。


清秋140013252


我結婚後為了方便以後孩子在城裡上學我老婆把戶口從孃家簽到城市成為了居民戶口。而我是少數民族老家有大量田地山林所以就把戶口留在老家。小孩出生後就直接把小孩的戶口落在了農村跟我登記少數民族,這樣我即保住了農業戶口有田有地有山林有宅基地,老婆是城市戶口在城市有固定工作單位有房有社保孩子到了上學年齡就可以在城市上公立學校,這樣我、我小孩的戶口就不跟老婆在一起,男方這種情況我跟我老婆就不是夫妻?


沙漠漁夫75075216


我的戶口落在我買的房子裡了,我小孩的戶口也隨我,方便上學。老公的戶口在他村裡,山旮旯的一個地方,當初生老大的時候辦準生證,一個月都沒蓋好章,他親自跑回去(一千公里)才辦好。這事以後我堅決不讓孩子戶口隨他,就怕辦啥事又要親自跑回去!

合法拿到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了,民政局蓋章就有效。

至於什麼“有人說”,堅決不理,這年頭最煩就是“有人說”了,自己要帶腦子生活,不要讓別人左右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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