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又道是为了他人的实质往往是为了自己,你对此有啥看法?

齐天俊美


我们常常听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也有时内心会想“为了他人的实质往往是为了自己”。

这个问题想还是从三个方面来做个分享。

第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初试解读;

第二、“为了他人的实质往往是为了自己”是否有其他的意义体现;

第三、我们如何辩证看待。


首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rén bù wéi jǐ, tiān zhū dì miè),“为”念作wéi,是“修养,修为”的意思。现代大多数人常常把“为”念作wèi,这个成语的真正含义也就被人遗忘了。人不修为自己,天诛之,地灭之”,这也符合古人的哲学思维,在他的哲学理念中,大概是这么认为:天地创造了万物,万物都应该珍惜天地给予的这次修炼的机会,你不去修炼自己,提升自己,那么天地就不会让你存在,就会把这个机会给需要提升自己的人。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之所以被称之为人,是因为人有人性,与动物有区别,这是天的安排,是自然的规律,所以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的本意和自私自利一点关系都没有;而是告诉你,生而为人,如果不先自己修身,就会天地不容。很多人正确地理解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让自己成为了主宰自己,借力万物的成功者;而有些人错误地曲解了它,让自己反其道而为之,才真正地遭到了“天诛地灭”的惩罚。



第二:“为了他人的实质往往是为了自己”其实可以和“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投桃报李”等等成语都有近似的含义指向。其实都是指向“自己”与“他人”或者说“利他”“利己”。其实这句话在不同的语境场景中,完全都是不同内涵。有句话"有失必有得".人无论做什么,在这方面有所失,在另一方面必有所得.最终都要回到自我.有人也许会说,我做好事完完全全是为别人,自己什么也不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不就是否定了自我,否定了自身的价值,否定了自身存在的意义.换句话说,就等于自己把自己给天诛地灭了。

第三:不论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还是“为了他人的实质往往是为了自己”其实都聚焦了一个“公”与“非公”或者说“私”的问题。公:分其厶以与人为公。要用公与私的辩证智慧看待不同事物的间隙区分。就是明辨动机和结果。如果都“皆大欢喜”其实都是为了大家,如果动机都是为了一己,损害了他人利益,那么最终结果也是终究害己。因为,在因上就是完全种下的果。

所以也正如《道德经》曰“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私而不能成其私,唯无私者,方能成其私。成物即所以成己,成己在成物中实现。世人多认形躯为“我”,并争先恐后地通过扩张贪欲去贵身,结果却是“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再则,自私其身者不知人我实为一体,他们营营为一身之谋,而不顾及他者。但人都是社会性的存在,当个体追逐一己私欲时,势必会挤压他人的生存空间,这样就动与人争,岂得无患乎?可以断定,如此贵身,适足以害身。无私而成其私!

三点浅薄之议,还请切磋探讨,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食禹人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有十个人相邀到深山密林的地方去探险,结果走进原始森林以后迷路了,各种办法都想尽了,所有人带的食品也已经几乎都消耗完了,但还是困在大山里出不来,更糟糕的是暴风雪又突然来临,他们的生命都陷入了危机之中。就这艰难的时刻,他们中有一个人身强力壮,来的时候带了比其他人多三倍的食品,所以他的存量还足够以支撑他一个人消耗七八天的,如果他决定把这些食品匀给所有的人一起吃共度艰难,最多只够一天的消耗量。

这时候他该怎么选择?

一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己悄悄的把这些食品留下来,准备用自己的身体优势独自去寻找生机;

二是为集体着想,与大家同甘苦共患难,拿出来与大家共同分享,与其他人一起先解除掉暂时的危机,然后再想办法突围。这样做就意味着自己的生存面临着更大的危机。

这其中的道理其实是很明显的,当十个人一起陷入绝境,依靠十个人的智慧和力量都没有办法走出来的时候,单凭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能走出来吗?当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这时候还得要依靠群体的智慧和力量来解决这个问题,所有的人才有活着出去的希望。

事实上当事人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把自己的食品拿出来后与其他人的食品集中了起来再进行分摊,一起寻找出路。最后有一个人想出来了办法,冒着要被风雪埋葬冻死的危险,号召大家都把自己的外衣脱下来,做成了一个大大的风筝放上了天空。庆幸的是风筝很快地被救援他们的人员发现了,从而所有的人都被解救出来,脱离了生命危机。

在这个故事中存在有三条主线,第一个是多带了食品的这个人,第二个是其他的七个人,第三个就是救援人员。如果这三者的关系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合力,而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而各自为阵,那悲剧一定会发生的。

因此所谓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非常错误的,当一个人只考虑自己利益得失和生命存在的时候,那么就等于自己放弃掉了其他人对自己的援助和支持,而单独的一个人也是不可能同时创造出足够自己生存的各种物质基础的,只有大家共同创造,各取所需,在平衡的状态下才能继续生存。所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才是人生的实质,也是人们的生存之道。


骆驼草的吟唱


由于汉语内含的丰富性与奇妙性,人们对“人不为已,天诛地灭”有很多不同的理解,概括起来,主要的大概有这三个方面的理解。

第一,将为当为动用法。

人如果不为自己打算,天地不容。这是唯物质论。

第二,将为为修为、修炼理解。

人如果不加强修身,天地不容。这是唯精神论。

第三,佛家对此也有说法。人生为已,天经地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生命关怀。兼容了以上两种说法。为自已打算,天经地义。加强自身修为,也是必须的。

佛家主张,人在在世,要有寄托。所谓寄托,就是让心灵得到安静。要让心灵得到安静,首先是人自身的安静。人自身的安静,得益于社会的安静。社会的安静,首先要让芸芸应生得以有生存的物质基础。所以说,人生为己,天经地义。

当芸芸众生有了生存的物质基础,就要加强自身修为。自身的修为,就是将自己融入社会,让社会得以安宁!如果一个人有了生存的物质基础,不加强自身修为。这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无论是唯物质的,还是唯精神的,亦或是唯生命关怀,都无可厚非。因为这三种追求本身并无尊卑贵贱之分,按心理学研究成果来说,只是基于生命的需要!


山野老人381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个“为”念作wéi第二声,是“修养,修为”的意思。而不是念wèi第四声只为自己,如果人不修为,那么就会为天地所不容。个人如果不注重修养的话,很难在天地间立足。而很多人都认为其意就是人不为自己考虑,连老天都要诛灭他。所以我们不要误解这句真正的意思,不是让我们自私自利,而要注重个人言行举止,提高自己,博学、明辨、审思、慎行,这样才能被社会所接纳;如果一个人不能修为,那就愧对天地良心,被社会所不齿。(一字音差别,其义就变化)





拾笑天汤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一个汉语成语,出自民间谚语。按正确来说“为”念作wéi,是“修身,修为”的意思。大意是如果人不修行修德,那么天地所难容。

于大数人来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都评定为人类的自私自利现象。一般都认为人类都自私,都为己,不为己除非天地化为乌有。这样的解释其实也无可厚非。毕竟人类几百万年来随着进化出智慧与文明,而文明需要道德来规范,更需要规矩来加强,亦需要法律来维护。规矩、道德、法律,只是人为制定,但并不能去除掉人的原始本性——

自私。

你我都连饿了三天,忽见一馒头,你说你会分一半予我充饥吗?答案:几率不大。这就是自身利益使然。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和为了他人的实质往往为人自己有一定的粘合性。

一个父亲为了孩子的学业而外出工地做苦力,为建高楼大厦而添砖加瓦,就是为了获取对金钱的私欲而为之,这是自私吧。当他的辛苦劳作又为社会献出了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这算是无私吧,而当他看到别的工友有技术工作清闲又挣钱多时,他更是由衷的羡慕,继而产生了要去学习这门技术的欲望,而这种欲望又推动着他去学习了这门技能。试问:是什么促使他去学习的?答案:当然是自私,有自私才有欲望,而有欲望才能够进取。



所以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个话题,是要看在何等环境下而言的,对个体的人来说是私心,而对集体社会来讲又是公心。因此,讨论这个话题必须先要客观的,在辩证下的论证,才能够凸显出合理与公正。


诗蓦诗书画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说的是一种世界观,人生观,极度的自私自利,而且奉为普天下至高无上的法则。这显然是错误的,偏激的,旧社会的落后观念。

为了他人的实质,往往是为了自己。这句话和上面的话意思不同,客观得多了,反应了社会生活的现实,但说法仍然不妥。

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是集群而居,共同谋取生活资料,共同享受。作为一个自然人,必须参加生产劳动,生产的是商品,供给社会,换取自己需要的物品。乡镇赶场,就是历经千万年的自发交换形式。各地的赶场,都约定了固定的时期,例如逢五逢十赶场,而临近地方的赶场绝不会时间相同,无法选择,而是岔开了时间。所以,在一个场不能找到需要的物质,就必须换个地方。也自发的诞生了专业商人,每天都去不同的乡镇赶场,所谓赶溜溜场。

这样的生产模式,表明了一个基本规律,你要得到别人的东西,必须用自己的去交换。

这样的模式也推广,成为生活模式。你要开车,其他人也要开车,都不让,谁也走不了。这就叫混沌,就是是一盘散沙,无政府主义。只能公平划分,你停车让别人先走,一会儿别人停车,让你通行。例如在一个十字路口,绿灯亮起的顺序一直是东西北南,循环往复,不会变化,对各个方向的车辆,都是一视同仁,这就是一种社会合同,契约精神。最终体现为一定的法制观念,从混沌走向有序。这才能正确解释题者说到的现象。


青山不掩


我记得有本奇书叫《蜜蜂的寓言,或私人的恶德,公共的利益》,作者曼德维尔把人类社会比作蜂群,认为当所有人都为自身的利益而奔忙时才会出现一派繁荣的景象,如果不求利益社会将一片萧条。这本书很有争议性。以企业为例,企业应该以赚取利润为首要目标,还是更应该作为一个组织去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反正我觉得共赢才是最好的局面,具体怎么操作不知道,但是如果要求所有人都作出巨大的牺牲,只能为他人而活不能为自己着想,那就没有任何人能得到幸福了。做利他利己的事,帮助了别人,别人再回馈自己,其实也挺好的。孔子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只许为别人着想等于是道德绑架,一般人做好事不就是为了行善积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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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人的本性,孔子说:人之发肤,受之父母。

如果一个人自己都不爱自己何谈大爱?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为了他人的实质就是为了自己。自己首先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懂得生活才能够照顾别人。一个懂得珍惜奉献的人,人人爱戴!



朱进頪


直言不讳地说,很正常,不是说人活在世上,不善待,不原谅……自已的人如何去宽厚善待别人,所以,人不为己才是不正常了,自己都“活″不了谈何别的……但不是绝对的,那些全心全意为祖国,以民族利益为重的各领域阶层的仁人义士,英雄们抛头颅洒热血……当然了这也是“大义″之举,就应另当别论了!


莫不惹尘虚做魂


人不为己,天殊地灭?那是旧社会的一个说法,並不科学,即並不公正合理。在中国古代,有大禹治水,有四大发明,有《本草纲目》,…难道他们都是为自己?没有他们的努力,我们这些做子孙的又会生活在简陋的生存环境之中?那么,大鱼吃小鱼,人吃人也终将不可避免,社会岂能安定团结,还能走向文明,昌盛?…只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大公无私,大爱无疆,有了这种精神作引领,我们才有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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