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八遭强制停水 河北区法院巧妙化解纠纷

腊月二十八遭强制停水 河北区法院巧妙化解纠纷

2020年1月22日,正值农历腊月二十八,在家家户户都在忙碌着置办年货的时候,河北区某小区的4名业主却因家中被强制停水而来到了法院。

纠纷双方当事人是河北区某社区同楼栋居民,由于该楼栋下水道堵塞,导致一楼刘某某家中卫生间反水,造成财产损失,刘某某一气之下将位于其家中的自来水总阀门关闭,导致楼上居民无法正常用水。事情发生后,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楼上4名住户无奈之下将刘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打开自来水阀门,恢复供水,并对该案申请先予执行。

为迅速解决居民用水问题,让双方当事人都能过个安心年,民二庭庭长杨毅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将其传至法院进行调解。原、被告关系紧张,见面后情绪激动,几次发生争执,为保证询问顺利进行,3名法警迅速赶到法庭维持秩序。通过详细询问,法官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点在于赔偿金额,原、被告给出的金额数目相差10倍,且双方均不退让,案件调解难度大。

为尽快解决纠纷,杨毅亲自带队到现场进行勘验,了解漏水及财产损失情况,并将具体情况进行书面登记。随后针对双方矛盾点分别进行调解。

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现场将家中的自来水总阀门打开,原告看着家中10余天都未见的水流,激动的握住法官的手:“感谢法官,终于能过个好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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