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1)

2月3日,我县报告一例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经调查:张某在西平县柏城大道与护城河路交叉口北路西30米经营莉莉眼镜店,营业至2020年1月24日12时,营业期间每天顾客2-3人,顾客来源情况不详。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大家:为了您的健康及家人安全,请1月13日至1月27日期间所有与之密切接触的人员及时电话告知村委,已确定为密切接触的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暂不外出,隔离期间每天测量2次体温,隔离时间自接触之日起14天,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时,要及时向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或村医报告,由乡政府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特此公告!

西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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