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關區下發通告——取消任何形式的聚集、聚會!

隨著節後人員返程高峰到來,我區疫情防控形勢更趨嚴峻。為堅決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今日起,我區各街道社區將再次對轄區範圍內來蘭返蘭人員進行徹底摸排,請轄區內所有來蘭返蘭人員特別是從武漢及湖北、浙江、廣東等疫情較重地區來蘭返蘭人員,務必在來蘭後立即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區如實報告自己的旅行史、居住地址、接觸人員等重要信息(時間不得超過 1 小時),並自覺在居住場所進行為期 14 天的居家隔離觀察,隔離期間不得接待任何客人。隔離期滿 14 天后,要向居住地街道社區報告並進行相關檢測,確定無症狀後解除隔離。

二、雖未外出,但與疫情較重地區來蘭返蘭人員有過密切接觸的居民,也要及時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區如實報告上述信息。

三、要嚴格執行發熱、咳嗽症狀報告制度,凡出現發熱、咳嗽症狀的人員,本人須第一時間向居住地街道社區報告。

四、在疫情防控期間," 紅事 " 一律停辦," 白事 " 一律從簡,並提前向所在街道社區備案。取消任何形式的聚集、聚會。

五、所有出租戶、房屋中介機構暫停出租業務,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擅自將房屋出租給個人。對已租住的租戶,房東須承擔監管責任,主動向所在街道社區報告租賃人員情況。

六、歡迎廣大市民群眾將各類來蘭返蘭人員情況向所在街道社區及時進行反映。

七、對所有來蘭返蘭人員和與疫區人員有過接觸,但沒有主動向街道社區如實報告情況的,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個人及出租戶,一旦發生疫情或造成疫情傳播,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本人和相關人員責任。

蘭州市城關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

2020 年 2 月 5 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