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重點建設項目開復工相關工作的通知

中共湘潭市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重點建設項目開復工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各重點建設項目責任單位: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重點建設項目開工復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業復產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穩崗政策,加大新投資項目開工力度,積極推進在建項目建設,切實做好相關“調停緩撤”項目、民生項目、生態環保項目、產業項目的開工復工。

二、開復工主要條件

1.防控機制到位。項目單位負責人必須現場指揮調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建立疫情防控組織架構,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流程、具體工作人員、工作職責,落實專人對接屬地街道(社區)主管部門、疾控部門。作業人員較多的項目需成立防疫專班,專人專崗,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應報項目所在行政區域衛生防疫部門備案。

2.員工排查到位。把好項目作業人員入口關,對項目作業人員進行全面排查,填寫《健康信息登記表》,核實身份證號、手機號碼、家庭住址等關鍵信息,並與項目所在街道(社區)共享,特別要重點排查涉鄂(湖北)涉漢(武漢)人員或與確定感染者有過接觸史的人員,按照“一人一檔”做好建檔篩查工作。如果有重點防控地區外來務工人員或與確定感染者有過接觸史的人員,必須設置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如沒有條件設置的,在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不得接收重點防控地區的返潭務工人員或與確定感染者有過接觸史的人員。必須確保項目施工區域作業人員身體狀態良好。

3.物資保障到位。項目單位要按照衛生防疫部門制定的標準開展疫情防護工作。項目單位防疫物資包括口罩、體溫檢測設備、消毒水劑、應急藥品、應急車輛等,物資儲備不少於3天用量。

4.阻斷隔離到位。項目開復工前,各作業區域必須進行全面消毒殺菌;開復工後,每天定期進行消毒殺菌。項目作業區域必須確保規範有序、整潔衛生、空氣暢通且具備防控管理條件。項目作業區域只設置一個出入口,24小時設崗,對所有進出項目作業區域的車輛、工作人員或外來人員一律實行“一測二查三詢(測量體溫、查驗身份、詢問動向)”並進行實名制登記,嚴密掌握作業人員身體狀況及行蹤,門衛每崗不得少於2人。項目作業人員在項目建設區域必須佩戴口罩並做好個人防護,同一區域作業人數控制在20人以內,每天早晚2次對作業人員逐一檢測體溫,一人負責檢測,一人負責複核,並記錄在案。一旦發現員工有發熱、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作業現場應立即暫停作業、實行有效隔離阻斷。項目單位應立即報告項目所在行政區域衛生防疫部門並及時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配合疾控部門開展防治,同時報告項目所在行政區域重點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

5.內部管理到位。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作業現場必須擺放、張貼安全和防疫宣傳展板。項目單位應確保每日監測上報員工身體狀況,督促員工每天佩戴口罩並做好個人防護,發現情況及時報告、採取處置措施,並加強員工下班後管理。做好項目施工區域、廠房、住宿區及食堂等人員密集區的疫情防控,做好場地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工作。作業人員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應採取分散用餐、錯時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項目單位對住宿區應每天做好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儘量分開、單獨住宿。洗手間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作業場所及生活區域必須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嚴格按照衛生防疫要求處置廢棄口罩等醫用防護用品垃圾。

三、開復工手續辦理

1.自查。項目業主單位對照疫情防控相關標準和本通知要求進行開工復工前的全面檢查。

2.備案。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復工實行備案管理。由項目業主根據重點建設項目開復工條件向各縣市區、園區(示範區)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3.開復工。項目備案後,即可開復工。

四、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示範區)管委會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重點建設項目開復工的組織領導,及時進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指揮,對疫情防控期間開復工重點建設項目安排專人進行“一對一”蹲點幫扶,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2.強化主體責任。各項目業主單位要自覺擔當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堅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堅決做到疫情防控條件不達標不開工復工,堅決支持配合所在地方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強化監督管理。重點建設項目開復工要嚴格落實“五個到位”要求,確保監督管理無死角、無盲區、無遺漏。開復工前,項目單位必須對所有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知識培訓,發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冊,進行嚴格科學的疫情教育宣傳。各重點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加大對重點建設項目疫情防控情況的監督檢查,如發生對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4.強化協調聯動。各項目業主單位與所在地方一定要暢通信息渠道,建立聯防聯控聯動機制,服從大局,克服困難,眾志成城,齊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推進重點建設項目順利開工復工。

中共湘潭市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