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謠言不配合檢測均被查處!昆明警方公佈涉疫6大典型案例

掌上春城訊 2月5日,記者從昆明市公安局獲悉,疫情防控期間,昆明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機關堅持零容忍,嚴厲打擊哄抬物價等擾亂救治秩序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等6大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活動,及時查處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行為並公佈6大典型案例。

即日起,昆明市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活動,查處一起、公佈一起,形成強大攻勢,形成強大震懾,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維護全市社會治安秩序穩定。請廣大民眾通過舉報電話110,積極提供違法犯罪線索。

虛構疫情事實被處罰

1月24日,未成年人張某因感冒到富民縣醫院就診時,對醫生謊稱其曾到過武漢旅遊,並已有發熱症狀,回到家後咳嗽發熱遂到縣醫院檢查,請醫生為其就診。

時值疫情防控敏感期,富民縣政府獲悉上報情況後隨即啟動重大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進行處置。經診斷,張某所患只是普通感冒,經公安機關走訪調查和大數據核查查實,其也無到過湖北或湖北武漢的記錄。

針對張某虛構事實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富民縣公安局依法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裁決對其採取治安拘留5日處罰,因其系未成年人且屬初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給予治安拘留5日處罰不執行。

酒店不執行住宿登記被罰款

1月28日,西山公安分局民警在西山區金地蘭亭廣場某公寓酒店查獲不執行住宿登記的王某,民警依法將其傳喚詢問查證,依法對酒店工作人員予以罰款500元,對酒店罰款5000元。

散佈不實網絡謠言被行政拘留

1月29日,張某傑(男,21歲,甘肅省鎮原縣人,無固定職業)與朋友苗某任(男,18歲,河北省張家口市人,無固定職業)到昆明市盤龍區雲南順豐速運快遞點辦理寄件過程中,張某傑用手機拍攝四段其自編自演攔截口罩叫賣的視頻,並將視頻上傳微信朋友圈,為達博人眼球、炫耀自己的目的,謊稱截留了從境外來昆的包裹,可下單購買,後被其他網友轉發新浪微博,引發大量網友關注、質疑關注,形成輿情,造成不良影響。張某傑編造虛假視頻信息在網絡發佈,擾亂社會秩序,干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盤龍公安分局依法對其給予治安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

涉疫情詐騙被公安機關打處

1月30日,昆明市公安局接雲南省公安廳轉來的涉疫情詐騙舉報線索後,立即組織刑偵支隊、五華公安分局民警對舉報線索進行分析研判和查證比對,並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龔某某(男,雲南景谷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昆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立即聯繫了普洱警方並將所掌握線索進行移交。

1月31日,根據昆明市公安局提供線索,普洱市景谷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依法將涉嫌詐騙犯罪的龔某某抓獲,並順利破獲利用社交媒體以售賣防疫口罩為由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5起。

拒不配合檢測被拘留

1月31日,安寧男子溫某欲進入安寧市某小區時,拒不配合小區保安對其測量體溫,並對保安進行辱罵和推搡,致保安頭部受傷送醫救治,造成惡劣影響。

安寧市公安局對溫某予以拘留5日處罰(待疫情結束後再予執行)。

倒賣“三無”口罩被查處

2月1日,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金牛派出所配合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查獲9000餘個“三無”口罩,當場抓獲2名販賣人,因未達到立案標準,已移交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目前,昆明市公安機關共查處違法交易販賣野生動物案件3起2人,其中刑事案件1起(涉嫌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行政案件2起;查處賓館旅店、民宿不落實實名登記案件3起2人,處罰旅館3家;查處造謠傳謠等違法行為5起5人,立涉嫌詐騙刑事案件8起。發現網上謠言信息69條,核查52條,行政處罰2人,教育訓誡22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