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在農村,參加過集體組織成員的義務活動,但不被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樣做合法嗎?該怎麼辦?

用戶1020773620424


做為村裡的一份子,每個人都有義務去參加村裡的活動,比如村清潔鄉村這一塊,都是每一個村民應盡的一份力,如果想到這些你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老實的蔗農


您好!戶口和是否為本村集體組織成員其實是兩套標準,兩者並不等同。而參加集體組織組織的義務活動所涉及的人員範圍更廣,更不能作為是否是集體組織成員的評定標準。

但在通常情況下,戶口在農村基本可以認定為村集體組織成員,但也有特殊情況(例如:“空掛戶”、“寄掛戶”、或退休後才遷入農村的,即使有農村戶口也不宜認定為村集體組織成員。

第一,村集體組織成員的定義。

先解釋一下,所謂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指,在該組織內生產或生活,與組織發生權利或義務的人。

第二集,集體組織成員認定標準

1、根據各地法規和操作實務總結來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集體組織成員:

  • 由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繁衍,並在該組織共有的土地上生產、生活的後代;

  • 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形成婚姻關係的;

  • 父母或一方具有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經營條件,但未承包到集體土地的。

2、戶口是判斷是否是村集體組織成員的最重要標準,但不是絕對的標準。

1)戶口在農村,在不應認定為村集體組織成員。例如“空掛戶”、“寄掛戶”。

2)戶口不在農村,仍可以認定為集體組織成員。

  • 本來是集體組織成員的解放軍、武警部隊的現役義務兵和符合國家規定的士兵。

  • 本來是集體組織成員的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

  • 外出經商、務工而脫離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生產、生活;但未荒廢土地、也未資源放棄成員身份的。

目前在村集體成員的認定條件方面還存在模糊地帶,也沒有相關法律對判定標準明確規定,各地在實務中的操作也有所不同。如果還有其他的特殊情況,通常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其他成員或特定代表,通過特定程序(一般為投票)對其進行認定。

所以題主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先判斷,如果確實存在不合規的地方,可以去集體組織申訴。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首先,集體活動和經濟組織成員是兩個不同概念,農村集體組織的活動多了,比如冬修水利、鋪設通村道路硬化、農村人飲工程等等這些都可以說是集體組織的活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一些地方可能是村民合作社或者是以你們當地比較有規模的特產命名的某某種植合作社的農村經濟組織,如果是村民合作社的話作為村民你也是其中一員,如果是特色產業的經濟組織你就需要申請加入成為成員。


中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戶口在農村,毫無疑問,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順林5688


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人口流動性增強,傳統城鄉二元結構被不斷地打破,越來越多地農村土地被徵收徵用轉化為國有土地,土地的價格也隨之升高,傳統地生活在農村的人們越發認識到土地的價值。那麼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誰有權利享有土地利益的分配?然而我國現有的法律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的立法是缺位的,導致司法和實踐生活中操作標準的不統一,引發各類社會問題和事件。文章針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標準領域存在的問題進行法理上的分析,認為土地保障因素是認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首要考慮的因素,並輔之其他參考因素。


守株待凸


戶口還在本村嗎?要是不在那就肯定不是村裡的經濟組織成員了,如果戶口在本村直接找村長書記,不行去鎮裡,就怕你是非農業戶口,那就麻煩了。


好人好報29386655


您的問題描述不夠詳細,不好回答,戶口在農村,按道理就是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但是不包括在外工作,退休後遷回來的。因為您有單位退休金的。


我在村上打雜


八九十年代參加村裡集體活動,算作義務工,可以用來頂替村裡集資等費用!現在除了為村裡做付出很大體力的勞動,給計做義務工,或者折算成工錢,其他就相當於為村集體做了公益,不計回報了!村裡的共產黨員做集體活動就更不計回報了!


xiangzi526


種芒果



靈山啊藝


在目前戶籍是屬地管理,戶口在農村,就是集體經濟屬性,如果有組織或個人把本屬於在這個經濟體內的戶籍屬性隨意剔除或者不承認,就侵犯了戶口本人的正當權利,可通過向相關職能部門申訴,直至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具體辦法可以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諮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