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重疾豁免附加險,有乳腺增生健康聲明時業務員沒問,後來在合同上發現業務員在這項填了否,應該怎麼辦?

範佛


首先,這個業務員屬於不合格展業,代表保險公司的他沒有做到詳細詢問的義務。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業務員當時沒有詢問的話,那麼萬一出險,消費者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提投訴,基本能贏。

其次,有回答提到,確實可以通過事後告知的方式,再一次地要求保險公司重新評估風險,也就是重新核保,屆時會有相應結果告知客戶。

最後,如果乳腺超聲報告確實顯示只有乳腺增生,而沒有結節、分級也ok的話,對你購買的這個險種無影響。如果有結節或其他描述的話,可能就要除外了


心鷹


直接向保險公司辦理“補充告知”。可通過業務員或全國客服電話進行告知。

一、具體方法:

告知客服人員投保時健康異常忘記告知,現在重新申請補充告知,向客服詳細告知情況。

保險公司會把對此次補充告知的異常信息進行記錄與登記,然後轉送核保部門進行補充人工核保,核保人員會根據此次補充告知的信息對於已投保保單進行重新審核,在核保期間需要提供補充告知相關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複查報告、體檢報告,然後給出最終的核保結論。

二、核保結果:

一般情況下,補充告知,核保重新審核後會有以下三種結論:

1、原保險合同原條件繼續有效,即補充的內容不足以影響原核保結論。

2、原保險合同附加條件繼續有效,即補充告知的內容影響原核保結論,核保員出具的結論是加費、除外等。

3、原保險合同解除,這表明告知的內容對原結論影響很大。

三、如何正確維護自己的權益

1、健康異常不嚴重,新單承保不到一年的。弄清楚健康異常的細節,再結合產品的健康告知,有些久遠的小異常或者近期的偶發的小感冒發燒住院等,其實也是標準體可以承保,不用告知。

2、健康有較大異常,建議一定做到如實告知,避免保險費一直交,但理賠時因未如實告知被拒賠而產生更大損失。

三、科普一下:

網上有一種說法,帶病投保熬過2年就能賠。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熬過兩年保險公司失去不可抗辯條款,只是不能解除合同,但並不代表保險公司不可以拒賠,反而有可能導致保費也損失。醫療系統和保險銷售回溯制度的實施,現在想通過帶病投保騙保險公司基本不可能了。



超哥聊保險


你可以辦理“補充告知”。補充告知是保險保全的一個項目,投保人可就投保時問詢的問題未告知的,告知不詳的,告知有誤偏差的等,進一步補充說明。

如何進行補充告知呢?

最常見途徑是直接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告訴客服人員自己之前買了一份XX保險,當時有些健康異常忘了告知,現在要補充告知,然後把你要告知的情況向客服說清楚。一般保險公司會安排代理人幫你進行保全操作。

一般需要填寫補充告知書,並提供響應的就醫記錄,保險公司的核保會進行審核。

一般會有以下三種結論:

1)原保險合同原條件繼續有效,也就是說補充的內容不足以影響原核保結論,屬於正常承保。一般如果沒有乳腺結節,只有乳腺增生會順利核保過的。

2)原保險合同附加條件繼續有效,也就說補充告知的內容影響原核保結論,核保員出具的結論是除外責任。比如除外乳腺部分責任。

3)原保險合同解除,這表明告知的內容對原結論影響很大。

對於你這份保險最壞的結果是取消投保人豁免的附加險。

一般乳腺增生不影響核保結果。


理工女聊保險


這種情況在目前階段非常常見,也是保險業向成熟發展必須要經歷的一個過程。根據此案例分析如下:業務員隸屬於保險公司,拿的是保險公司的佣金,所以業務員在展業過程中首先要做到誠信,對公司的誠信,對客戶的誠信,有義務對客戶的健康進行首核,客戶同時也有義務對自己的健康狀況進行如實告知。第二如果有直接證據證明是業務員沒有做到健康諮詢,則會直接追究業務員責任。第三如果是客戶沒有進行如實告知,則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加費或退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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