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的青年得了精神病,家人带去治病多年未好,家人带去外地把他遗弃,对于这样的事你怎么看?

用户5676550568


有病治疗不好,家人遗弃是绝对不可取的。特别是精神病人,最重要的就是家人的耐心,陪伴,温暖和爱。我们村里有个女的是甘肃的,精神病,流浪到我们这里后,有个老太太收留了她,带她去看病,喂她吃药,给她洗澡。两年后,女的病情减轻,开口说话,还写出了自己家长的地址。后来从她娘家得知,这女生还是个高中毕业生。因为高考失利精神崩溃。她的字写的特别漂亮。最后跟老太太的儿子结婚,婚后生育一个男孩。不幸的是,老太太2016年去世,老太太的儿子对这女的不管不问,现在这女的精神病又严重了。所以,耐心和爱是治疗精神病的最佳良药!况且遗弃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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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民政部门工作,经常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精神疾病患者和弃婴处置相关业务,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法律的相关规定

可以肯定地说:多年的精神病患者,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在没有人照料的情况下,如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即有可能伤害他人,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也有可能因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造成本人重伤甚至死亡。将这样一个人遗弃,等于放任其自生自灭,甚至闯大祸,是犯罪行为

《民法总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这样规定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遗弃罪是: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以上两个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责任,并且这种责任是基于家庭的亲属关系,是法定的责任。而放弃监护责任,拒绝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则构成犯罪行为

二、如何救治精神病人?

在实际工作中,精神病人的救治一般是送入精神病医院进行正规的治疗。医学咱一窍不通,不多说。

我在这里要重点说的是:首先,这个家庭可以申请城乡低保,减轻一下经济负担;其次,精神病属于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疾病,在家庭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情况下,治疗费用可以报销,重大疾病适用的报销比例更高一些。再次,如果自付费用过高,还可以申请城乡医疗救助(俗称大病救助)资金报销。最后,如果实在没有办法筹款了,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

临时救助的。

说实话,我们在工作中遇上此类情况,都会一路绿灯,尽最大可能予以支持和照顾。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

我说这些,无非是希望给其家人指一条“钱”路,使其家人在经济上能得一定的帮助,减轻经济压力。唯愿其家人,鼓起信心,重拾勇气,积极救治,争取有一个好的结果。毕竟,他才刚二十岁呀!

但愿对题主有所启发,或者转告那苦难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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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精神科医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病例,我要说的是:家人的做法一定是遗弃罪,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说一说国家在严重精神障碍这方面的管理和相关政策

因为工作的缘故,之前也遇到过类似的病例,所以也了解过这样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十岁的青年得了精神病,治疗多年未好,还能带去外地遗弃,相信只有存在严重的认知障碍的患者才能做到,而二十岁的青年,认知功能严重到如此程度只有可能是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或者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不管具体哪一种诊断,都是国家管制的严重精神疾病,监护权在近亲属身上,国家建档强制管理的,而且这样的患者国家还会定期向家属发放护理费补助,如果无发治疗,家属可以尽到监护义务,平日看管患者,防止患者出现冲动紊乱肇事肇祸行为就可以。

如果因为患者病情确实严重,家属确实无力监护看管的,也可以像基层政府汇报情况,申请民政部门代为管理,民政部门下属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有很多种方式,有个民政补贴和医保报销后基本家属不用花什么钱了,绝大部分家属都能承受。如果实在无力承受民政部门也会酌情处理,怎么也好过直接遗弃,良心不会痛吗?

二十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能的发病原因:遗传、童年的负性事件、精神刺激、家庭环境、父母感情,我觉得哪一条都与家人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孩子无法选择出身,家长也不能选择遗弃呀。

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应该怎么做

作为医生,我的建议是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来,有困难可以找政府。现在的政策很好,不但有医保,民政有补助,残联有发药、免费治疗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办理残疾证,办理低保,已经比几年以前好很多很多了,像我说的,实在无法负担可以求助基层政府,怎么样都会帮你想个解决办法的,真的不至于遗弃,且不说能不能遗弃成,这是犯法的,而且良心的煎熬也不会停歇。

有困难找政府,犯病了送医院,不要再遗弃患者了,不管他得的什么精神障碍疾病,他也是人,是你们亲生的骨肉。我们的社会是有温情的社会,绝对不应该出现这样的事情的。


我说精神


很多患者家属想维护的是自身的面子问题,拯救一个人需要无私的爱和长期的言传身教。生活在这个世界尚且不易,又何必苦苦相逼,互相伤害。


巧手破劫


对精神病人要慈悲关爱,耐心照护,安定心境,稳定情绪,不要刺激着,渐渐地就会好了。若当成麻烦就大错特错了,适得其反。


手机用户2351845891


希望政府能造出挖制病人双手的没备,病发时不能伤到人,家人就不会压力大身体好可照看病人。好像天天陪在最可怜的病人身边


用户5255586595605


我们村就有一个,二十多岁了,经常打骂父母,没办法,他舅舅把他带外地去了,从今以后就再没见过他!我邻居,有一个患病的儿子,四五岁的样子吧,给吃了毒药毒死了!还有个同村的,年龄和我差不多,精神有问题,听说半夜让哥哥给下了药毒死了,听我母亲说,那天晚上这个中毒难受,嚎叫了一个多小时!这些都是真事!


我行我素7185


无奈了,儿子得精神病就是个无底洞,花二万元住院回来,还是犯病每天,家里父母每天担心出去伤了别人,这日子过着绝望,他每天在众人面前出够洋相,很丢人的,邻居说三道四,我亲身经历的,我觉得我活着没有意义。


用户2210012893944


我也是一名精神病人,我患病七年了,我小学的时候就得了精神病,我17岁了,我记得我三年前发病的时候一个人坐火车去了江西九江,后来还是我的亲人把我给接回来了,我现在又冒出了想去合肥流浪的念头


雨雪新气象


精神病最讨厌的就是本人不承认有病,自认为能力很强,很聪明,别人都不如他。其实根本原因就是自己太傻,不知道天高地厚,认知出了问题。做人不放聪明点,很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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