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人員流動管控的通告

一、非因公車輛一律不得上路行駛,確因防控工作需要,憑通行證放行,特殊應急車輛,現場核實臨時通行。

二、全區所有住宅小區(含農村集中居民點)一律實行封閉管理,安排專人值守(主城區大型小區24小時專人值班),本小區居民憑身份證進入。外來人員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特殊車輛必須嚴格管理。

三、主城區25個小區,由機關幹部、社區幹部、物業人員、老黨員等組成小區防控工作隊,落實宣傳、勸阻、排查、登記、測溫等防控措施。

四、居民一律不串門、不聚集、不遛狗,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特殊崗位上班,一律登記,自覺接受檢測。

五、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一律第一時間向所在村(社區)報告,併到五三醫院診療。

六、區外返回人員,第一時間向所在村(社區)、單位報告。居民發現居家隔離不到位、聚集聊天,溜狗、串門等,第一時間向所在村(社區)舉報。

七、村(社區)靈活採取集中代購、送貨上門等方式保障居民生活物資、藥品供應。

八、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帶頭管好家人、親屬,協助做好街坊鄰居、身邊行人勸導工作。

九、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

十、對拒不聽從勸阻、拒不執行隔離、辱罵鬧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令嚴處。涉黨員公職人員的,一律交紀檢監察機關查處。

上述禁止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

屈家嶺管理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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