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是护士,在医院上班十多年了,转正无望,医院该为护士买社会保险吗?

草民168


“如鱼”来解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缴就是违法的,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在医院上班十多年,如鱼认为无论是哪个职位都应该转正,对于题主描述的转正无望确实有点纳闷!但是事实就是如此,那我们就分析一下造成结果的原因吧?

1、是不是早就转正了,只是你觉得她现在的工资水平非常低?

2、工作十多年,应该算得上有资历的医生了,即便是护士,工作十年经验也是相当丰富,涨工资肯定是没问题的。

3、是在私人诊所上班,还是在大型医院上班?

4、你老婆的工作能力到底怎么样?

当然,我只是列举了几种可能性,或许和题主老婆的实质性原因不搭边。这就需要你们下来仔细分析一下原因了,工作的事情一点都不能怠慢,实在不行就考虑换个医院上班吧。

至于医院该不该给员工买社会保险的事情,我在前文也讲到了,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买社保那是违法的,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

所以你的老婆有权向医院要求为自己购买社会保险,但是我不建议走法律这条路。普通老百姓其实很不容易,简单点讲很多人不懂法,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常权益。可悲一点的是,懂法的人,知道别人在侵犯自己的权利,可是也没办法拿起法律的武器。

因为你一旦走上法律程序,你需要出很多钱来请律师,即使你打赢了这场官司,但是最终你丢掉的是工作,可能最后连收入来源都没有了。

总之,十年工作都还没有转正,那只能说明你老婆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问题”,需要自己反思。单位不买社保,那是单位违法,你们有权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有权要求单位给你老婆买上保险。祝你们生活越来越好,天天好心情。

以上是如鱼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是@闫如鱼,职场小姑娘,欢迎关注我,见证职场小白的成长路,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喜欢我回答的内容,请记得点赞、评论或转发。

闫如鱼


一名和我共事三四年的同事,以前就是做护士的,因为工资太低,经常加班熬夜,从医院出来后,找了家公司上班,一转眼已经过去蛮多年了,她是执业药师,凭借这个证书一直从事互联网医疗行业,现在和我是同事。

你的提问中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上班十多年了转正无望,另外一个是医院该为护士买社会保险吗?先说第二个问题,对于社会保险来讲,无论你是不是正式编制,都是要缴纳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针对第一个问题,上班十多年了转正无望,既然转正无望,有没有考虑过其他行业呢?就像我的那位同事一样。我本身也是从事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家在上海,上班也在上海。我大概和你说一下,这个行业可能适合你的一些岗位,以及相应的大概薪资,你可以参考一下。

互联网医疗行业这两年来非常火爆,因为国家政策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所以始终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导致了这个行业始终处于朝阳阶段。你在医院待过,所以应该很清楚,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很多巨头公司都不会放过,传统的医院、医药公司自然不必说,就连BAT这些互联网巨头都在努力尝试。

说完行业情况,来说说具体适合你的岗位。按照你的工作经历,最适合你的岗位,马上就能够上手的是在线医疗咨询师,不了解的话,你可以下载一个医疗APP,诸如好大夫、平安好医生、丁香医生,等等。你咨询医生的时候,背后和你对话的那个岗位。

在上海这个岗位一般情况下月薪6-7000,这是有个1-2年临床经验的薪资水平,你在医院待了十几年,一万多块钱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我不知道你的医学护理水平怎么样,如果综合知识水平较高的话,薪资还会再高一些。

如果你有执业药师证的话,除了这个咨询岗位,你还可以负责药品管理,你对医院里的药品肯定很熟悉,外面一些互联网医疗企业非常缺乏这方面的人才,医院待了十几年,再有执业药师证的话,两万以上的月薪没有多大问题。综合能力强的话,三万以上也有可能。

以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欢迎【关注】八鱼先森,互联网十年行业管理经验。

八鱼先森


你好!你的问题“老婆是护士,在医院上班十多年了,转正无望,医院该为护士买社会保险吗?”的问题,我的回答是:

你的问题看,你老婆在医院做护士十多年了,但没有转正,应该属于医院聘用的编外护士或所谓的“临时工”。很显然,你老婆与医院存在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即使医院与你老婆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也是无效的,因为,人老婆实际上与医院存在的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这里我有个真实的案例:

我的一个亲戚,原在一家属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单位食堂上班,当了十三年该企业的炊事员,因为该单位的食堂虽然一直实行的半承包性的管理,但从未签订承包合同,而我亲戚的食堂所谓的承包费也是由单位在工资表中发放,平时,也享受正式工福利的一半待遇。后因单位缩减人员,要求原来所有的承包人员和临时工一律解聘,同时,未给予任何补偿。当时,我亲戚也只是要求单位给予十三个月的经济补偿就算了。结果单位认为其是属于临时工的承包人员,不同意给予任何补偿。这样我亲戚就去咨询了律师,律师明确告诉我亲戚,其在该单位有领取工资,并享受员工的待遇(虽然只是正式工的一半),足以证明我亲戚与单位的关系为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因此,不仅可以要求十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缴十三年的社保。后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仲裁组织我亲戚和单位几次协调后,该单位为我亲戚补缴了十三年的社保,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偿了十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你老婆的情况与我亲戚的情况相当类似,有足够的理由要求医院补缴社会保险。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老婆在医疗担任护士十多年,与医院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论与医院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实际上是存在的劳动关系,且劳动合同应当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中,也明确要求有社会保险的条款。因此,你老婆既然与医院存在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医院就有法定的义务为你老婆缴纳社保。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以劳动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综上:医院应依法为人老婆补缴从入职至今的社保,当然个人应缴部分还是需由个人承担。如果医院不同意补缴,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向医院的提出因医院未依法为缴纳社保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要求医院补缴纳社保,同时,支付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医院不同意,则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当然,能与医院协商同意为你老婆补缴社保是上策,实在不行了才走劳动仲裁的下策,毕竟一旦申请了劳动仲裁,就意味着你老婆又要重新再找工作了!


悠闲自得话职场


我堂妹就是一名护士,是属于正式工,已经做了2年多了,她有有齐全的五险一金。

咨询了她一下,她说不管是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的形式,她那边医院都会给买五险一金,并没有区别对待。

所以你问题中提到你媳妇做了10多年护士,依然没有五险一金,这个就特别不正常。

建议你好好维护下个人权益,看看医院对这个事情是如何补偿的。

另外,你老婆可以联合一下其它也是没有交社保的同事,一起去了清楚这个情况,个人力量有限,但群众的力量就足够了。

不然这样下去可不行,五险一金对每个职场人士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涉及到以后退休的保障。现在已经10多年没交,得及早不上。想以后退休有退休金,是需要累计交够15年的,越往后越难,所以必须得趁早。

或者和医院商量出一种方案,如何确保你们这群工作人员在五险一金上的利益。

好,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你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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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迪说


社保肯定是要买的。你说你老婆在医院上了十几年班,没有希望转正,具体是什么情况,你还没说清楚。现在医院已经不允许有临时工了,除了有编制的职工,应该还有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但是不管哪种形式都需要买社保。医院的合同工医院要帮买,如果是劳务派遣的劳务公司要买。现在买社保是国家强制性,所以如果你老婆干了这么久还没买的话,可以找当地劳动部门解决,可以一次性补缴!


佛山宝哥


【小智职谈】观点:这个问题毫无疑问,医院肯定是要为护士买保险的。我老婆也是医院的护士,我对医院保险这一块还是比较了解的。

但你的问题问的有点问题,没有说清楚,在医院上班,转正无望,这个“转正”具体指的是什么?是从劳务派遣工转到合同工,还是从合同工转到事业编。

针对你的问题,我来分析并解答。

社会保险是我们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目的就是对已经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些物质帮助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那么问题的关键来了,你老婆到底是和谁签的合同,当然这不影响医院给你老婆缴纳保险这件事,但确实会影响缴纳的多少以及福利待遇等。下面我就来说一下劳务派遣工与合同工以及事业编人员在保险方面的区别。

二、劳务派遣工与合同工和事业编人员的区别

对于医院,劳务派遣工是指医院委托劳务派遣单位招工,招到员工后是不直接和医院签合同的,而是和劳务派遣单位直接签合同,那么你老婆的保险也就是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你老婆虽然在医院工作,但你的劳务关系属于劳务派遣公司。

而与医院直接签订合同的合同工或者事业编制人员的劳务关系是直接属于医院的,这是最本质的区别。你可以看一下你老婆的劳务合同是和谁签的就明确劳务关系属于谁了,很简单。

三、合同工和事业编人员的区别

那么和医院直接签订合同的员工也要分两类,一类就是合同工,一类就是属于医院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那么有的公立医院对合同工和事业编人员也是区别对待的,对事业编制人员缴纳的保险基数要大于为合同工缴纳的基数。干着一样的活,待遇却不一样,事实就是如此。但是,再怎么说也不应该不为员工缴纳保险!

【小智职谈】总结:其实说来说去,不管你老婆是何种身份,医院都应给你老婆买保险。不买的话要自己去争取或者联合和你老婆情况类似的同事一块去找医院相关部门或政府部门争取,因为这是你老婆的合法权益。


智说职场


真搞不懂题主是怎么想的,你老婆转不转正与医院为其买社保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啊!怎么还问该不该的话呀,这是必须要为其购买社保,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题主的老婆在医院上班10多年,转正无望,可能应该是指的成为医院的事业编制人员。绝不可能是合同工试用期过后的转正。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因此题主的老婆在医院上班10多年,不可能都是处于试用期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医院的这种做法肯定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如果题主的妻子是与医院签订的劳动合同,那她就属于合同制用工,那么这种情形也不可能转变为医院有事业编制的正式员工。

当然,如果题主的老婆是以劳务派遣工的形式,进入到医院去做护士工作的,那么也就不存在转正一说了。

所以题主的老婆工作10年没有转正,可能存在两种情况。1、题主的老婆属于合同制用工,想要转为医院带有事业编制的正式员工,这是不可能的事情;2、题主的老婆可能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想转成劳动合同制用工,同时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医院没有为她购买社保。

至于医院没有为题主的老婆购买社保,可能存在这样两个原因。

1、题主的老婆属于劳务派遣工。

如果题主的老婆在医院上班,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进入医院的,那么题主老婆的社保购买,自然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所以才有可能题主的老婆在单位工作了10多年,而医院并没有为她购买社保。

那么此时此刻题主应该要求购买社保的对象不应该是医院,而应该找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因为医院已经将相关的工资报酬,支付给了劳务派遣公司,你老婆的社保自然也该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购买。

因此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题主要求医院为其购买社保是不太可能的事情。题主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2、题主的老婆是合同制用工,医院不为她购买社保,这就是医院故意违反劳动合同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在1月之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的相关手续。

而现在医院居然10年没有为你的老婆购买社保,这就说明医院是有意而为之。医院的这种做法明显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只要题主向当地社保部门进行投诉,那么相关的部门就会调介入调查处理。对医院没有按时缴纳的社保,将会给予追缴处理,而且还要承担相关的滞纳金,情节严重者还有可能会受到处罚。

所以医院能否为题主的老婆购买社保,最关键的前提条件,还是要确认题主的老婆究竟是劳务派遣工还是合同工。只有你的老婆是属于合同工,那么题主才能够要求医院为其购买社保,否则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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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职场


先说结论,必须要买社会保险啊!现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已经是硬性要求了,不管是医院的有编制的人员、合同工还是劳务派遣员工,都应该缴纳社保。

最好先弄清楚工作的性质,是否跟医院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协议?还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协议?协议跟谁签的,谁就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搞不清楚,就看工资是谁发的。

就算没有书面的协议,工作已经十余年,也相当于与用人单位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多说一句,就算医院想要开除员工,也是要给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针对题主的情况给出几个建议:

  • 向医院的同事打听一下他们社保的缴纳情况
  • 咨询医院或劳务派遣公司,为什么没给自己缴纳社保,要求他们为你补缴
  • 如果对方拒不缴纳的,可以有关劳动部门进行申诉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就算不是医院的正式员工,是劳务派遣制,那也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购买社会保险,不应该这么多年都没缴。

【总结】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很吃亏,如果一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将来退休了自己个人的利益会受到很大的影响,退休前没累计缴满15年的甚至拿不到退休金,自己个人的利益一定要维护好。该为自己争取就要主动积极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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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绿皮书


这是医院里的最大不公。同是护士,在编与不在编区别很大。不在编的护士干的工作很累,有些护士的水平和素质比在编护士强多了。我估计不在编的护士大多数是农村女孩子,她们能够搞个在编指标很难。之于干了多年没有几险几金,医院必须给你办。


老张12138yy


如果你太太的医院是正规的公立医院,应该不存在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是私立医院就有可能了,但你记住:医院违法了。直接找医院人事科提出来就是了。你如果怕给医院提出来或投诉医院会被穿小鞋的话,你大可不必担心,只要你把你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条留着即可,离职的时候起诉它或找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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