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住宅小區內流動人員管控,有效切斷疫情病毒傳播途徑,省住建廳發佈《關於全省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城鎮短期出租公寓管理工作
的通知》,就我省短期出租公寓(包括居民住宅)管理提出以下要求:一、及時關閉短租公寓場所。各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會同街道社區、市場監管、物業管理、公安等部門,立即通知關閉所有短租公寓。
如現無承租人的,禁止對外繼續短期出租;
如現已有承租人的,要在租期滿時予以關閉並不得再出租。
同時,及時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建議將短租公寓經營活動,列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間禁止行為。
二、做好短租公寓疫情防控。各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會同物業管理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督導短租公寓出租責任主體做好承租人員疫情防控信息登記、體溫檢測和重要部位日常消毒,以及垃圾清運等防控工作,並將承租人情況及時報告街道社區。
三、及時受理查處相關投訴舉報。各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要設置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物業服務企業和群眾舉報的由於短租公寓情形,可能造成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問題,並及時通報衛健、市場監督、公安部門、街道社區聯合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四、加強公寓租賃信息發佈管理。各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要會同網信部門督促有關網絡平臺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暫停發佈短租公寓信息,對已發佈的信息立即進行下架或屏蔽。
五、做好短租公寓疫情聯防聯控。各地物業管理部門要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短租公寓情況進行專門排查,並將排查情況同時報送所屬街道社區、當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以及衛健、市場監管、公安部門,切實加強相關部門對疫情的聯防聯控工作。
對長期租賃的房屋(公寓),各地物業管理部門也要組織物業企業排查瞭解房屋租賃情況,並將情況報送當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和所屬街道社區。本通知失效日期與疫情防控解除日期相同。
黑龍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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