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黨員在疫情防控期間造謠傳謠,被市紀委通報

新京報快訊 據林邑清風微信公號消息,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期,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以行動踐行初心,堅守崗位、履職盡責。但還是存在個別黨員幹部不顧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罔顧事實真相,散佈疫情不實信息,在社會上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甚至引發恐慌。為嚴明紀律要求,現將近期查處的1起黨員幹部在疫情防控期間造謠、傳謠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經查,2020年2月3日,郴州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刑偵治安隊民警張帥在與他人聊天過程中,聽聞“有一名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擅自脫離隔離,且有反社會情緒,並於2月2日逃脫,至今未找到”的消息。在未對該信息真實性進行核查的情況下,張帥使用本人微信賬號將該信息以語音方式發送到其他微信群。導致該信息在全市大範圍傳播,引發社會恐慌。2月4日,經相關部門核查,該語音信息內容為虛假謠言。2月5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決定給予張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北湖區紀委區監委給予張帥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按二級科員確定待遇。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處於關鍵時期,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十分關切。張帥身為公安幹警,明知各級黨委政府對疫情防控工作有嚴格的紀律要求,在沒有核實信息真偽的情況下,將信息發佈至微信群內,導致社會恐慌,是對自己不負責、對組織不負責,也是對社會不負責的違紀違法行為。全市各級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紀律,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各級黨組織要以這起典型案件為鏡鑑,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對單位黨員幹部的監督管理和教育,維護全市社會政治大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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