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曝光一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關前裕 通訊員王波 鄭少波 楊濤)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一些不良商家乘機哄抬物價、價格欺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無良奸商銷售三無產品……昨日,十堰市市場監管局公開曝光一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一、李某(房縣恆康藥店)涉嫌哄抬物價、未明碼標價案

1月23日,房縣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李某(房縣恆康藥店)於2020年1月22日以3元/包(10個/包)的價格購進一次性醫用口罩400包,分別以12元/包的價格銷售353包、18元/包的價格銷售47包,當天全部銷售完畢,上述所售商品未明碼標價。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三)項、《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構成哄抬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房縣市場監管局已對其進行立案查處。

二、竹溪縣匯灣鎮久安藥房涉嫌哄抬物價案

1月 26 日,竹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群眾舉報“竹溪縣匯灣鎮久安藥房高價銷售FFP2口罩”後,立即對該藥房進行了檢查,發現該藥房於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26日以30元/個的價格銷售FFP2口罩,該批口罩購進價格為18元/個。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竹溪縣市場監管局已對其進行立案查處。

三、湖北用心人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顧家崗店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1月29日,茅箭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對湖北用心人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顧家崗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正在銷售“以安”D303一次性使用口罩,規格為300只裝(50只*6包),現場檢查未發現上述口罩的標價籤及任何形式的價格提示,當事人未按規定明碼標價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茅箭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其進行立案查處。

四、張灣區公園路思源文具店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1月31 日,張灣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張灣區公園路思源文具店進行檢查。發現張灣區公園路思源文具店銷售的3M8511CN口罩和高效防護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張灣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其進行立案查處。

五、十堰經濟開發區惠康大藥房涉嫌銷售“三無”口罩案

1月27日,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十堰經濟開發區惠康大藥房涉嫌銷售“三無”口罩,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核實,1月26日,該藥房購進口罩1900只,單價1.4元/只,以1.5元/只、2元/只的價格銷售,共售出1650只,獲利365元,所銷售口罩及包裝上無產口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無產品名稱、無廠名廠址、無中文警示說明,未按規定明確標價,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條款責令該藥房停止銷售不符合產品標識要求的產品,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65元、罰款19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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